2020年是杭州市政協成立65周年,也是我擔任杭州市政協委員的第四年。四年來,在政協這個人才濟濟的大家庭,我收穫了溫暖,開闊了眼界,鍛鍊了能力,更重要是的實現了我長久以來以法律專業知識服務城市建設、參與法治中國建設偉大進程的初心。
初識政協 心生敬意
1969年,我出生在浙江永康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彼時正處於「文革」十年動亂之中,因「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陷於癱瘓,因此我幼年時期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印象,除了語文老師偶爾介紹的新中國成立的歷史,就是村口「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標語,對人民政協無甚了解。
直到中學時期,我開始學習政治課程,對人民政協有了初步認識。當時我對人民政協的理解還相當膚淺,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政治老師引用毛主席的話闡述人民政協的性質,「政協是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統一戰線組織,是黨派性的」。
1987年,我考入廈門大學法律系。法律和政治,具有很強的關聯性,有「政法不分家」之說。大學時期法學學習(特別是《憲法學》學習),使我對政治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先進性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不由對人民政協心生嚮往。
融入政協 認真履職
1991年我大學畢業後,成為了一名執業律師。2003年,我加入了農工黨,在農工黨杭州市委會的培養關心下,積極投入到黨派工作中,撰寫的社情民意信息有60多篇被上級有關部門錄用。我連續被農工黨中央、農工黨浙江省委會、農工黨杭州市委會評為「參政議政先進個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社會服務工作先進個人」。在今年8月,還被農工黨中央評為「中國農工民主黨成立九十周年先進個人」。
2017年,經過組織推薦,我被推選為杭州市政協委員。第一次參加政協會議的場景至今仍記憶猶新。那是在2017年2月,我剛剛成為一名政協委員,懷著崇敬的心情,第一次走進杭州市政協全體會議會場,看到莊嚴肅穆的會場中懸掛著的人民政協會徽,自豪感、責任感油然而升。
「政協委員是地位,是榮譽,更是責任。」四年裡,我積極參加杭州市政協組織的各項協商議政、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活動,將自己的法律職業融入到政協履職工作中,每年的履職積分均列政協委員前列。我也被市政協評為了2017-2018年度「優秀委員」。
我立足本職工作,利用自己的法律專業優勢,為國家法治建設和經濟發展建言獻策。執筆撰寫了《關於加快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助推杭州數字經濟發展的建議》《關於推進法治建設優化杭州營商環境的建議》等集體提案。積極撰寫社情民意信息和政協理論文章,《建議建立政協委員聯絡員制度》《「網際網路+」時代下創新網絡統戰工作的建議》被全國政協錄用;《以立法形式完善我國遺囑執行人制度的建議》被浙江省政協錄用。理論文章《試論發揮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獲浙江省政協理論研討會優秀獎。
2018年初,在杭州市大力提升國際化水平的背景下,我對杭州市涉外法律服務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調研,執筆撰寫了《關於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推進杭州「城市國際化」的建議》的集體提案。提案得到了市委主要領導批示,並列入市政協年度重點調研課題。2019年8月,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我參加「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多跑一地」改革等各項民主監督活動,在杭州市政協組織的協商會上作了《強化法治保障,提高社區治理水平》《加強社會治理地方立法,推進杭州社會治理法治化》等會議發言。積極參加杭州市政協組織的立法協商活動,就《杭州市會展業促進條例》《杭州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等十多個地方性立法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議。
今年疫情防控期間,我撰寫的《關於儘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建議》《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建議》《關於出臺物業服務企業疫情防治專項財政補助政策的建議》《關於制訂<社會組織法>的建議》等社情民意信息獲得了上級有關部門錄用。同時,作為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參加了市疫情防控工作第14次新聞發布會,就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以復工復產等法律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並組織全市律師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引發的各種法律問題向社會發布法律諮詢意見指南,助力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獲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四年的政協履職工作,我感觸良多。政協給了我施展才華的舞臺,也給了我很多榮譽,我深感自豪與光榮,同時也深刻領會到政協委員「為國履職、為民盡責」的含義。正如汪洋主席指出,政協沒有名譽委員,只有責任委員,所有委員都要盡職盡責,用心用力。我會珍惜「政協委員」這一光榮稱號,始終心繫國事、情牽民生,傾聽群眾的呼聲、反映群眾的意見,保持奮鬥者的姿態和幹勁,努力當好人民政協制度的參與者、實踐者、推動者。
(作者:黃偉源,十一屆杭州市政協委員,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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