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這部草莽英雄傳中,誰是最大的人生贏家?
是梁山108將麼?全世界的豬都笑了。有的死於戰場,有的喝了毒酒,有的歸隱江湖,有的做了和尚道士,個個都是慘兮兮。
唯一混得比較風光的,據說是李俊,在東南亞輸出革命大獲成功,當了泰國國王。
那麼,正確答案是什麼呢?不用想,是高俅高太尉啊。
在群眾雪亮的大眼睛裡,高俅確實不是個東西: 偷雞摸狗,潑皮無賴,爬過寡婦牆、搶過小孩錢、打過老人臉……
只要你能想到的缺德事,估計他都有可能幹過。說得誇張一點,真是頭上生瘡腳底流膿,壞透了。
你不禁豎起了中指,噴出八個字:社會渣滓,人間垃圾。
最荒唐的是:一個踢球的小混混,憑著腳上的花架子功夫,走了狗屎運。
居然被大人物看重,帶他裝逼帶他飛,成為殿帥府太尉,白虎堂堂主。
這個大惡人處處與梁山好漢為敵,萬般阻撓農民起義的革命事業。
宋江和兄弟們歸順朝廷,九死一生、屢建奇功,也還不放過,一個個玩死。
今天,我們不談道德,不談仁義,談一談高俅如何從一個超級屌絲,逆襲成人生的大贏家。
高俅的一生,是野雞變鳳凰的一生,是超級屌絲逆襲成霸道總裁的一生。
我納悶,卡耐基的成功學怎麼沒有收錄這條經典案例?
高俅出生在大宋的首都汴京,也就是河南開封。
京片子高俅,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屌絲青年:
出生於特困家庭,是個破落戶子弟;
沒錢讀書考大學,學了些雙截棍、跆拳道之類的雜耍功夫;
小小年紀就混成了一名古惑仔,父母嫌棄,鄰居鄙視。
這時的高俅,真真正正是豬嫌狗不愛,未來沒指望。
但是,後來呢?我們都看走眼了。是不是毀三觀?是不是很意外?
除了羨慕嫉妒恨,我們還應該多問一個為什麼。
為什麼是高俅,而不是我?一個屌絲要想逆襲,除了靠命,還應該具備哪些自我修養?
首先,把事情做到極致。
子曾經曰過:把一件事做到極致,成功就會嫁給你。
你只看見了高俅偷雞摸狗,潑皮無賴,但是你沒看見他的核心競爭力——足球。
高俅憑什麼發跡?球。他是大宋一等一的高手,國腳級球員,甩國足十條大街。
北宋年間,足球已經成為國民體育項目,跟今天的桌球一樣。
哪個小孩子不愛玩?在苦逼的青春期,高俅發現了自己的興趣——足球。
不怕老爸抽皮鞭子,不怕老媽罵沒出息,還高唱著「我就是愛足球,別叫我停下來」「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是不是看著特二?難怪他叫高二。
最後,他用1%的天才加99%的汗水,把一隻球踢得風騷絕倫,練成了獨孤九球的絕技。人們忘了他的真名,直呼「高毬」。
機會只留給有準備的人,一場著名的偶遇將粉墨登場。
只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高俅收穫了一枚超級球迷——當時的超級騷年,後來的著名文藝皇帝宋徽宗趙佶。
這真是天雷勾地火,瞌睡遇上枕頭了。好球友,一輩子,苟富貴,勿相忘。我做皇帝,你做太尉。
高俅,成了中國足球的祖師爺,並詮釋了「體育改變命運」。
如果放在今天,高俅做國足教練,或者擔任隊長,那中國足球該有多拉風?
衝出亞洲,挺進世界盃,捧個大獎牌,應該不成問題吧。
第二,做一名全面發展的斜槓青年。
小時候,獲得三好學生獎狀,上面寫著「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後來,我們發現,全面發展的只有一身肥肉,其他的都不好說。
可高俅就不一樣。除了德差一點,智、體、美、勞實現了全面發展。
別看他是個小混混,除了踢球,書上說他還會「吹彈歌舞,刺槍使棒,相撲頑耍,亦胡亂學詩、書、詞、賦。」
吹薩克斯、彈吉他,還會唱搖滾、飆海豚音,跳迪斯科、霹靂舞、騎馬舞,還會跆拳道、雙截棍、霸王槍……真是個不可多得的寬口徑、複合型人才啊。
我的天啊,簡直不要太完美!你這是要搶吳亦凡們的風頭啊。
除了體育、音樂特長,這位小哥的文化課其實也不差。
寫得一手漂亮的毛筆字,有詩詞歌賦的功底。能當蘇軾的小秘書,水平不會爛大街的。
第三,要忍辱負重心如鋼。
逆襲成功的前夜,高俅是一隻四處流浪的單身狗,那日子,真叫一個水深火熱。
陪著小土豪去天上人間玩,被人告發後逐出京城。
來到江蘇的一個五線城市,到朋友柳大郎的麻將館,端盤子、做保安。
3年後,皇帝大赦天下,他被柳大郎推薦到東京董將士家裡。
董將士怕這個臭流氓帶壞孩子,又寫一份介紹信,將他送給了小學士蘇軾。
出於同樣的考慮,蘇軾又把他轉送給小王都太尉。
「高毬」,被人當做球踢來踢去。各位大爺,我高毬名字裡帶個球,你們真把我當球了?
一萬匹草泥馬,在他的腦海裡奔騰而過。被人拋棄這麼多次,誰不會崩潰?
不知道高俅是否聽說:山東有個梁山集團,發展勢頭很猛,具備全國十強的潛力。
梁山集團長期在全國範圍內招聘人才,去碰碰運氣沒準能成。
那的待遇福利也不錯: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大稱分金銀。
但是,他沒有選擇這條路。堅持自己,死磕命運。
最終,老天都被他感動了,在大貴人的提攜下,沙場歷練,邊疆鍍金,從一枚屌絲青年混成了國防部長。
高俅的成功學,其實就是一本《屌絲的自我修養》。
萬萬沒想到,一旦有了權力,這位足球小子高登寶座得了意,就老子天下第一了。
從此世上少了一個足球國腳,多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
本來是一部好好的勵志劇,一下子變成了惡魔害人記。
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權力。小人得志,權力成了他卑鄙的通行證,成了他騎在別人脖子上拉屎撒尿的擋箭牌、黃金甲,鬼擋殺鬼,佛擋殺佛。
你跟他講道理,他給你吃一百殺威棍子;你跟他講仁義,他說呵呵爺的字典裡沒這個字。
他掌權後的第一步動作,就是先在王進頭上開刀,搞打擊報復。
誰說我高俅只會玩球,給你們點顏色瞧瞧,其實我也很會玩人的!
玩人一時爽,一直玩一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