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關注的東部華僑城6·29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案件昨日一審宣判。
2010年6月29日,深圳東部華僑城大俠谷景區「太空迷航」項目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共造成遊客6人死亡,10人受傷。昨天上午,鹽田區法院對這起重大責任事故的8名被告進行了一審宣判,判定8名被告有罪,並分別判處1年零6個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兩名被告被一審判定執行緩刑。
庭審現場:8名被告表情各異昨天上午9時10分,距法院開庭還有約一個小時,已有多名趕來旁聽的被告家屬聚集在鹽田區人民法院門口。
上午10時,鹽田區法院刑一庭準時開庭,8名被告被法警依次帶入法庭。記者注意到,被告人楊世祥(北京億美博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等2人因此前處於取保候審階段,出庭時身著便裝,其他被告均著看守所的黃色上衣。走在前面的幾名被告神色凝重,而最後被帶入法庭的東部華僑城員工應華、陳德友的表情則相對輕鬆,他們在旁聽席上尋找到自己的親屬後,均以微笑或舉起被銬著的雙手向親友打招呼。
在整個宣判過程中,8名被告始終非常安靜。據悉,8名被告中,只有黃少軍一人始終不認罪。
法庭認定:8名被告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東部華僑城「6.29」事故是「太空迷航」項目設計製造、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過程中各種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因素綜合造成的,是一起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8名被告人客觀上有違反大型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主觀上具有過失罪過,致使設備發生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8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法庭認定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如下:被告人楊世祥,由於其設計計算錯誤,且在設計圖紙審核中存在疏忽,致使設計存在缺陷,對事故的發生具有直接責任;被告人楊光農,不具有大型遊樂設施作業資格,負責三自由度運動平臺的製造以及中導柱的現場安裝,違反了《遊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被告人楊濤,沒有履行管理職責,未能發現和糾正三自由度運動平臺項目中的質量安全問題;被告人劉國強,「太空迷航」項目總體設備安裝與調試負責人,在北京九華公司未對「太空迷航」項目整機進行自檢試驗的情況下,參與決定違規出具「太空迷航」項目整機《產品質量合格證》;被告人邢振琦,管理失職,未能發覺並糾正公司違規出具整機《產品質量合格證》的問題;被告人黃少軍,主管大峽谷景區「太空迷航」項目等大型遊樂設施的設備運行,未嚴格執行《遊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東部華僑城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疏於管理,未能糾正「太空迷航」項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部分人員崗證不符、設備檢修維護不徹底等問題;被告人應華,不具有大型遊樂設施作業人員資格,工作中不嚴格履行職責,在設備檢修沒有記錄的情形下仍然籤字同意項目運行;被告人陳德友,不具有大型遊樂設施維修資格,對中導柱內M16螺絲的維護和保養不到位,違反了《遊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關規定。
有家屬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由於沒有更多陳述環節,宣判半個多小時即結束。記者詢問兩位不肯透露身份的被告家屬對判決結果有何看法,他們均表示,不能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將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6·29重大責任事故一審判決結果被告人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一審刑期楊世祥北京億美博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5年楊光農北京億美博公司加工基地負責人2年6個月(有自首情節)楊濤北京億美博公司總經理2年(有自首情節,緩刑4年)劉國強北京九華遊樂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年6個月(有自首情節)邢振琦北京九華公司總經理2年(緩刑3年)黃少軍東部華僑城大峽谷景區日常工作負責人3年應華「太空迷航」項目主管2年(有自首情節)陳德友「太空迷航」項目維修領班1年6個月(有自首情節)。
(責任編輯:龍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