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判賠13萬

2021-01-07 觀察者網

【文/觀察者網 阮佳琪】

今天(8日)一早,為期2年的《錦繡未央》小說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

同時,判決生效之日起,周靜立即停止小說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當當網立即停止小說銷售。

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共同維權的作家中還包括著名武俠小說作家溫瑞安。該系列糾紛於2017年1月立案,是由汪海林、餘飛等幾十位編劇資助的公益維權事件。

圖自@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

2017年1月初,由唐嫣、羅晉、吳建豪主演的古裝劇《錦繡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襲200餘本小說,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錦繡未央》劇照

小說《錦繡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靜所寫,並自2012年6月起陸續對外發表,該作品在發表後曾一度爆款熱文,吸引不少讀者的目光,但被質疑涉嫌抄襲的聲音也從未停止。

據浙江在線報導,《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周靜(筆名:秦簡),曾是網絡原創文學網站「瀟湘書院」的籤約作者。《錦繡未央》出版成書之後,周靜籤約於正工作室改做編劇,曾續寫過電視劇《美人製造》的劇本。

作為周靜的成名作,《錦繡未央》原作名為《庶女有毒》,2012年6月起在「瀟湘書院」連載。隔年2月,便有網友指出其大量抄襲,許多章節只改了人名就直接照搬過來。

這些網友們自發組成了「《錦繡未央》抄襲案助手」,進行「調色盤」比對工程,即將抄襲文與原文放在一左一右進行對比,相同段落用顏色標明的表格。

一直進行到2016年7月,他們才將270萬字的《錦繡未央》初步整理完畢,發現整本書共抄襲200餘本小說,全書294章僅9章未抄襲,抄襲部分多為整章複製。而面對指控,周靜回應稱,情節基本屬於原創,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志願者受訪

2017年2月21日的《中國電影報導》

對此,在多名志願者以及汪海林、餘飛等幾十位編劇的公益資助下,涉及被抄襲的11名作者發起聯合申訴,將周靜告上法庭,稱其未經同意便在《錦繡未央》中大量抄襲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讀者的抗議之下,仍未停止侵權行為,反將侵權作品授權第三方改編為電視劇、手機遊戲和漫畫,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要求《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及銷售商停止侵權並道歉,索賠200餘萬元。

隨後,與金庸、梁羽生、古龍齊名的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溫瑞安也加入訴訟。

2017年3月,@編劇餘飛 宣布溫瑞安加入訴訟

據統計,該案共涉及包括《身歷六帝寵不衰》、《胭脂淚妝》、《一世為臣》、《重生之藥香》等在內共計18部權利作品。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首先對《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案進行審理。

《身歷六帝寵不衰》由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所著,並於2009年出版。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曾表示,《錦繡未央》涉及抄襲《身歷六帝寵不衰》的部分經過詳細的統計、核對發現涉及語句580處,涉及情節118個。

作家維權團隊方面的律師也在辯護時指出,雖然侵權作品改編了人物的名稱,但故事的情節、場景,細節的描寫,完全一致,這些行為明顯超出了合理借鑑的範圍,構成了對原告權利作品的侵權。

沈文文認為,周靜的行為已侵害了沈文文的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給其造成了極大損害。當當網對圖書《錦繡未央》進行了銷售,故以侵害著作權糾紛將周靜、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噹噹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周靜及噹噹公司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周靜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9.4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

而被告律師表示,由於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太多,時間緊,需要回去詳細比對後給出意見。

當當網一方則表示,其只負責圖書的發行。作為版權局核准的正版圖書,發行並無問題,至於圖書的侵權問題則與當當網無關。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註明的作者為「追花逐月」。根據該書署名情況及作者介紹,結合該作者出版其他書籍時載明「追花逐月,真名沈文文」的事實,可以確定沈文文為《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者,享有著作權。

同時法院認為,結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數量,考慮上下文的銜接,《錦繡未央》採用了《身歷六帝寵不衰》中具有獨創性的背景設置、出場安排、矛盾衝突和具體的情節設計,二者已構成實質性相似的情節,屬於對沈文文《身歷六帝寵不衰》著作權的侵害。

因周靜未提交任何獲利證據,法院綜合其未經許可使用語句數量較多,大量語句完全相同,侵權情節嚴重,周靜抄襲他人作品的主觀故意明顯,小說《錦繡未央》被改編成電視劇、遊戲,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等因素,將損害賠償數額酌定為12萬元。而噹噹公司已舉證證明其銷售《錦繡未央》圖書的來源,故依法應承擔停止銷售的法律責任。

今天早上,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錦繡未央》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權,故判決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噹噹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周靜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駁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訴訟請求。

圖自@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

審判一結束,原告沈文文通過微博@作家追月逐花 公布了勝訴喜訊。

表達喜悅的同時,她還提到了兩年來維權不易,感謝一路陪伴幫助的編劇與志願者,「願社會的良心永存,也願抄襲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作家追月逐花 博文節選

志願者及相關反抄襲團隊也通過微博公布勝訴喜訊。

作為參與眾籌訴訟費資助此次公益維權案件的領頭人,著名編劇汪海林也第一時間發布勝訴消息,並對餘下10起侵權案件寄予期望。

汪海林在這兩年間曾多次公開嚴厲批評《錦繡未央》的抄襲行徑惡劣。

去年,汪海林在參加節目《圓桌派》時表示,難以置信《錦繡未央》抄襲了200多本書,而被抄襲的原作者都是沒有名氣的窮作家,維權過程也相當不易。

面對這樣的抄襲亂象,他多次強調原創是影視創作的核心,「我們編劇自己掏錢反抄襲,不是因為道德潔癖,這是行業自救的問題。文化建設需要內容和人才,如果內容都是抄襲,人才是小偷,那這個行業就完蛋了。」

許多原創作者在被抄襲後,由於經濟壓力等問題,一般不會尋求法律幫助,即便訴諸法律也可能耗費大量精力財力,甚至抄襲者可能還會從官司中得益獲得更大的名氣。

就拿《錦繡未央》來講,儘管播出期間,抄襲風波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但最後總網播量也達到了190億。

在這場過程坎坷的「反抄襲」戰役中,眾多熱愛網絡文學、尊重原創版權的年輕讀者粉絲,成為了此次維權訴訟的主力軍,聯合編劇們資助力量,給予了11名被抄襲作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勇氣。

編劇餘飛在《中國電影報導》的採訪中,稱讚當下的許多年輕人對維護版權有一定的保護意識,得知抄襲後會堅決抵制。

這些年輕人的正確是非觀讓他感到備受鼓舞,也對他們推動影視創作的原創性信心滿滿。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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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5月8日,備受關注的《錦繡未央》侵權首案宣判。其作者周靜(筆名秦簡)被判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須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 ​​​「錦繡未央抄襲案」的維權始於2013年,一審從開庭到宣判歷時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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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錦繡未央》入選十大案例,得知被罰數目,難怪作者都抄襲
    《錦繡未央》入選十大案例,得知被罰數目,難怪作者都抄襲近日,關於之前小說《錦繡未央》抄襲別家作者小說的事情如今再次曝出最新的消息,21日,此前曾備受關注的小說錦繡未央的侵權案入選了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十大案例之一,當初這部小說抄襲了12位知名作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