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抄襲案終於判了,但反抄襲依舊路漫漫

2021-02-07 江南影視傳媒

有關《錦繡未央》(原名:《庶女有毒》)的著作權糾紛案終於宣判,自17年2月而始的維權終於有了一個結果:判定被告周靜(筆名:秦簡)侵權成立。

(圖片來自@娛理)

根據娛理採訪王國華律師的宣判書透露,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同時被告周靜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當當網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

喪心病狂地抄襲了超過二百部小說的《錦繡未央》,終於被法律釘在了抄襲的恥辱柱上。

但同時,這裡程碑式的勝利,卻依然不代表翻抄襲的全面勝利,反而更讓人感受到了維權的艱難。

2013-2019的六年時光

秦簡的抄襲風波首次爆發於2013年8月。儘管同年2月,網絡上已經有了此書抄襲的聲音,但這種規模並不大。

瀟湘作者明藍風、古默、懶離婚指出《錦繡未央》抄襲,同時指責瀟湘書院包庇後,被取消一切推薦及相關福利,扣除作者全部經驗值。而《錦繡未央》僅被判定過分借鑑,被要求整改,並取消本書金品資格。

(圖片來自網絡)

《錦繡未央》的抄襲,是最低級的抄襲,抄得不加掩飾——除了主線抄襲《長歌天下》外,其文字內容複製了超過200本書的文欄位落,這些佔全書比例相當高的抄襲段落裡,除了名字和少量關鍵詞,整段所有描述、語序都完全相同。

但是,也正是因為抄襲的書籍本書過多,如果僅有少量作者起訴,即使對比例並不高到一定程度的相關內容判定為侵權,實質性懲罰也並不會有多少。此後的三年,有關《錦繡未央》的維權行動在法律上都未能有實質性的進步。

直到2016年,相關志願者尋求了汪海林老師、餘飛老師等影視圈相關人士的幫助,在由這些老師們介紹、組建的以王國華為首的律師團的幫助下,維權的作者們終於開始集結。律師費等各種費用,更是由許多編劇老師們的捐款先行墊付。

微博@錦繡未央抄襲案維權助手(她是本案的牽頭人之一,志願成為了維權當中的溝通者)在抄襲判定成功後的文章透露:作者在整個訴訟過程中不需要花費任何資金,且無需自行整理證據,只需要籤字授權及在每個流程進行確認。考慮到作者的難處,我們已經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作者為此付出的時間、精力、物力、人力、財力等維權成本!

而這可能是事實上最重要的選擇之一。在各種抄襲證據如此確鑿的情況下,《錦繡未央》的抄襲從開庭到判決還是持續了兩年之久。

在正式進行維權的十二位作家中,《身歷六帝寵不衰》是最早立案、最早宣判的。另外十一案,還在審理過程中。

(圖片來自@錦繡未央抄襲案維權助手)

當然,這也是維權作者中,被抄襲得最嚴重的一本。依舊是來自助手的統計,《身歷六帝寵不衰》共80章中有56章劇情被抄襲,39萬字中近10萬字的文字內容被原封不動地複製。

270萬字的篇幅使得如此確鑿的抄襲,從2013年拖到2017年開庭,又拖到了2019年才讓其中最嚴重的一案宣判。

除了上述提到的編劇汪海林、餘飛和律師王國華之外,溫瑞安作為知名作者、被侵權者之一於中途為維權不易加入,而共有60人、68人次捐款的21萬元承擔了其中的花費,目前已經花費16萬餘元(編劇餘飛於其微信公眾號、微博公示了以上信息)。

而這一系列的案件還未結束。

抄襲者得到了什麼

在風波首次大爆發前的2013年7月,可以從網易讀書關於瀟湘書院的報導中找到《錦繡未央》和秦簡的風光:瀟湘書院2012年度最佳新人獎獲得者。代表作《庶女有毒:錦繡未央》一度蟬聯瀟湘書院月票榜、鑽石榜、周訂榜、月訂榜的TOP1,目前位居總訂榜第五。值得一提的是,《庶女有毒:錦繡未央》還前後籤約實體出版、影視改編。

在第一案中,秦簡將為其抄襲《身歷六帝寵不衰》的10萬字付出13.65萬元的賠償。在其他作品的判決尚未宣布的時候,估算秦簡將為此付出多少的代價尚不可知。

儘管頭部網文作家的收入在彼時並未獲得跳躍式地提升,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一個著名女性閱讀網站的閱讀榜單第五,秦簡的依靠《錦繡未央》的收入相當可觀。

然而,更加可怕的其實是此後的衍生鏈。

這部毫無爭議的抄襲大作,版權於13年賣出,16年拍攝並上映。根據貓眼的統計,這部劇獲得了超過180億的播放量。在微博上,#錦繡未央##唐嫣錦繡未央##羅晉錦繡未央#加起來有將近45億的閱讀量。

改編的抄襲作品並不因眾所周知的抄襲而被唾棄。反而,其產生的經濟利益大得驚人。就網絡播放量來說,這部劇達到了2016年劇集網絡播放統計的前十名。

另外,秦簡抄襲的腳步也從未停止。2014年,作家周浩暉發現自己的小說《邪惡催眠師》遭電視連續劇《美人製造》侵權。而這兩集的編劇周靜,正是曾以筆名秦簡抄出《錦繡未央》的那個人。

這次案件,周浩暉在4年後敗訴,2018年12,江蘇省的法院二審依舊維持了原判,不構成侵權。

然而在事件前後,秦簡在私下裡承認過自己抄襲卻有在之後是扣否決的姿態還是令人驚嘆。

(圖片來自@周浩暉 微博文章內容)

而去年大爆的《延禧攻略》,也曾被人指責抄襲《如懿傳》臺灣同人《花開剎那的櫻樹》——為何提到《延禧攻略》,也是因為有人指出再次涉及抄襲的於正劇,編劇「周末」正是乃是秦簡的新筆名。

當然,除了秦簡相關的種種內容,還有更多被指責抄襲,但為上法院進行維權的作品頻頻出現在小熒幕上。如《楚喬傳》、《花千骨》等曾經的熱播劇,都沒能逃過「抄」的標籤。

而在這些大熱劇集的背後,也圈住了一批對「抄」無所畏懼的粉絲。

2018年,餘飛老師於一次採訪中,便對抄襲的惡劣影響進行了總結。

然而,小編還要從另一方面總結抄襲內容的惡劣影響,那就是粉絲。不上升演員、不上升劇方的粉絲,使得似乎這些小說擁有大量抄襲的內容進行影視化後,似乎就擁有了免死金牌。

而在這之後,其中部分觀眾對劇集的無腦擁護變成了兩種,一種是堅決否認其中確實存在的抄襲現象,另一方面則是宣傳「抄又怎麼了,好看就行」的思想。

抄襲產業鏈上的巨大利益,外加對觀眾的影響一起,讓這與利益相比相差甚遠的13萬賠償,瞬間變得微不足道了起來。

秦簡這一次終於栽在了眾志成城之下。作為影響力巨大的抄襲作,《錦繡未央》的宣判對之後的侵權宣判有著借鑑意義,但是,無論是長達數年的維權路,還是其中的維權費用與賠償情況,都還在證明著一件事:反抄襲依舊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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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錦繡未央》抄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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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位作家訴《錦繡未央》小說抄襲案 一審全部獲勝
    記者今日(6月20日)獲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錦繡未央》餘下11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錦繡未央》小說抄襲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作品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11案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60.4萬元;公開賠禮道歉。
  • 央視批《錦繡未央》涉嫌原著抄襲,爭議背後有多少法律漏洞、行業玄機?
    據網友對比,《錦繡未央》涉嫌抄襲小說200多餘書,目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立案,2月15日將進行證據交換。有律師告訴娛樂資本論,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錦繡未央》一案原告勝訴的可能性很大。「評估IP是否抄襲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取決於購買方的文學評估團隊,據我所知,很多製作公司只評估其文學質量,很難鑑別是否抄襲,工作量太大。所以很多抄襲反而是見多識廣的網友爆出來的,除非作者明目張胆,被另一個被抄襲的作者發現了,《錦繡未央》就屬於比較引人矚目。」 她繼續說,若原著被曝抄襲,一般屬於作者違約,會對片方產生不利影響。
  •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對IP從業者有哪些啟示?
    在本案中,餘飛也曾說過,《錦繡未央》涉嫌抄襲的200餘本小說的作者裡,「有人怕輸,有人怕浪費時間,有人覺得賠不了多少錢,有人因為自己已經是大腕而不屑為之,有人自己本來就有抄襲嫌疑……」許多人處於觀望狀態。維權難度大,抄襲代價小,助長了抄襲的風氣。那麼本案的判罰,將產生多大的警示作用呢?
  • 小說《錦繡未央》被認定抄襲 賠償原告13.65萬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5月8日電(記者 上官雲)8日,記者從中聞律師事務所王國華律師處獲悉,今天上午,「小說《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首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小說《錦繡未央》作者、被告周靜侵權行為成立。
  • 《錦繡未央》原著被指抄襲219本書,多為整章複製
    《錦繡未央》被指抄襲219本書 11位小說作者上訴維權去年年底,改編自同名網絡小說的電視劇《錦繡未央》收視點擊雙紅,再加上唐嫣、羅晉兩位主演戀情公開,使該劇成為年度話題大作。不過,在獲得超高關注的同時,該劇卻「後院起火」——小說版《錦繡未央》(原名《庶女有毒》)被網友舉報大量抄襲。
  • 小說《錦繡未央》餘下11案宣判 原告合計獲賠60.4萬
    王國華介紹,法院認定《錦繡未央》抄襲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作品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判令被告周靜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1案共計60.4萬元;判令被告周靜在《新京報》和「瀟湘書院」網站首頁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小說《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統計表。
  • 《錦繡未央》抄襲了200多部小說?這法律到底怎麼說?
    但就在1月4日時,《錦繡未央》的原著小說卻因涉嫌侵權被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早在去年《錦繡未央》播出時就曾爆出,原作小說《庶女有毒》(後改名《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餘部小說。當時已有部分「被抄」作者有意願聯合起訴,2016年7月6日,著名編劇汪海林曾發布微博,指責影視製作業內將有抄襲嫌疑的《錦繡未央》拿來改編電視劇。
  • 網文抄襲案判了!這瓜我可以吃到明年!
    這一場歷時九年的「反抄襲之戰」,最終以抄襲者的一紙公告和5萬元賠償金宣告結束,而這也是「反網絡小說抄襲史」上第一個抄襲者正式道歉的事件。道歉比20萬還要「貴」網絡小說自興起以來,抄襲者與被抄襲者之間的矛盾和爭論不斷在這個圈子裡上演。
  • 《錦繡未央》侵權案勝訴,有些話不吐不快
    6月2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錦繡未央》餘下11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錦繡未央》抄襲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作品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1案共計60.4萬元;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 《錦繡未央》還能走多遠 認定了「借鑑」卻不認可「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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