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看電視劇《錦繡未央》嗎?吳建豪和羅晉帥呆了,還有漂亮又聰明的李未央。但就在1月4日時,《錦繡未央》的原著小說卻因涉嫌侵權被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早在去年《錦繡未央》播出時就曾爆出,原作小說《庶女有毒》(後改名《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餘部小說。當時已有部分「被抄」作者有意願聯合起訴,2016年7月6日,著名編劇汪海林曾發布微博,指責影視製作業內將有抄襲嫌疑的《錦繡未央》拿來改編電視劇。而編劇餘飛更是在微博發文稱,已籌資近十萬元,支持被抄作家維權。
對此抄襲爭議,作者秦簡(本名周靜)曾回應:「情節基本屬於原創,如有雷同,實屬巧合。」然而對於作品的原創性問題,早在 2013年8月25日,當時小說的連載網站瀟湘書院就發布了公告,稱《庶女有毒:錦繡未央》一文「確有借鑑行為」,要求秦簡刪除借鑑部份語言描述,對作品進行整改。
然而公告發布之後,秦簡隻字未改,小說也未被鎖文。有部分作者、讀者舉證質疑這是瀟湘書院在包庇秦簡,卻被瀟湘書院公告反問:「你敢保證你的作品裡每一句話都是你首創的嗎?你敢保證百度裡絕對找不到和你任何一句話類似的內容嗎?」
(《錦繡未央》原著)
2015年8月12日,微博@言情小說抄襲舉報處在微博上發布了近百名志願者歷時2年多製作的「調色盤」,將《錦繡未央》與被抄襲的作品進行比對,認為秦簡抄襲209本書,全書294章僅9章未抄襲,多為整章複製。其中不乏名家名作,比如江南的《縹緲錄》、瓊瑤的《梅花烙》、溫瑞安的《逆水寒》,甚至包括豆瓣天涯上的帖子。網友製作的調色盤顯示,部分抄襲文和被抄襲文的相同處幾乎一字不改。
(網友製作的「調色盤對比」)
(網友製作的「調色盤對比」)
這不是作者秦簡第一次因涉嫌侵權被訴。2014年,其參與編劇的電視劇《美人製造》因涉嫌抄襲周浩暉的小說《邪惡催眠師》,被周浩暉告上法院。法院一審認定「電視劇《美人製造》對小說《邪惡催眠師》少量元素的使用屬於借鑑構思,不構成實質性相似」,駁回了周浩暉訴訟請求。周浩暉表示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
(《美人製造》劇照)
現在,中聞律師事務所和九英律師事務所受11位作家委託並籤訂了法律服務合同,就《錦繡未央》涉嫌侵犯11部小說著作權組成律師團代理起訴維權,案件已於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
《錦繡未央》劇照
《胭脂淚妝》、《紫藤枯鏡》、《驪歌》作者蔓殊菲兒本尊:
今天終於等到了立案,中間經歷多少艱難。我是《胭脂淚妝》的作者。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搜索》編劇文雨:
作者們都應該關注《錦繡未央》涉嫌侵權集體訴訟案,相關法院能夠受理,個人先提兩個關注點:1、單一作者20%「借鑑」是否繼續有效;2、摘抄成文,而非文以明道,文以載道的作文教育是否需要反思。
《戰狼》、《我的兄弟姐妹》編劇劉毅:
關於《錦繡未央》抄襲案,很多人覺得秦簡抄襲能抄兩百多本,至少說明她閱讀量驚人,事實上,還真不是。網絡小說的抄襲早就自成一體,產業化起來了。今天就教大家怎麼用最小的成本日更萬字,說不定下一本賣出影視版權的就是你。
《超能腦波》作者何大江:
《錦繡未央》的高收視讓我心寒。原作者抄了200部小說,還和於正聯手。成為文學大師so easy?
《俘虜》、《少年狂》作者梨花煙雨:
希望勝訴。這股抄襲成風的惡劣現象該被遏制了。
《雲破月來》、《寧為下堂妻》作者秋李子:
成功立案能讓很多認為每部作品抄襲一點點導致維權困難因此大膽抄襲的人敲響警鐘。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在《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X X 市版權局的答覆》(權司[1999]第6號)曾對對抄襲行為的認定作出過答覆,我們繼續往下看。
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
☞ 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
☞ 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
☞ 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
☞ 第四,行為人有過錯。
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抄襲的形式可以分為:
☞ 低級抄襲: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的行為,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
☞ 高級抄襲: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高級抄襲行為。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鑑定後方能認定。
常見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好啦,小編知道大家等著看好戲,想看看秦簡的《錦繡未央》一旦被認定抄襲將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咱們繼續往下拉。
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嘻嘻,大家最關心的當然就是賠償損失問題,我們逐一來算算帳。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依以下方法來確定:(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4)權利人複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複製品每件利潤之積;(5)侵權複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複製品利潤之積;(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8)其他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方法。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產品銷售利潤、營業利潤、淨利潤。 一般情況下,以被告營業利潤作為賠償數額。
3、法定賠償
在難以查明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害或者侵權人的侵權獲益時,由法院根據侵權人的過錯性質、侵權情節等因素,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4、精神損害損失
著作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只能限定在對著作人身權的損害,即主要是對著作人身權的損害賠償糾紛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權、名稱權等商譽的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不低於2千元,不高於5萬元。
5、司法實踐中的其他計算方法
除上述規定以外,各地法院在審判著作權侵權案件實踐中還創造積累了其他一些賠償的計算方法,如:以合理的轉讓費、使用費、許可費賠償;依稿酬標準(每千字100元)的二至五倍賠償;依版稅率標準進行賠償;綜合被侵權人的社會知名度、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和實際受損害程度等因素考量確定賠償數額。
來源:法治網、南海法律公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