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路遙的成名作,於1982年發表。
這本書是小時候在爺爺家找到的。但是十幾年過去了,每當我面對人生道路的選擇時,我都會想起它。
是這篇小說讓我明白,人生最關鍵的那幾步,絕對不能走錯了路。
一
在盛夏的陝北高原上,高家村的高玉德老漢在焦急地等待著自己的兒子高加林。
高加林是家裡的獨子,高中畢業後在村裡當民辦教師。
他趕在下雨之前到了家。父親高興地把煤油燈給挑亮了。母親開始給兒子炒雞蛋,烙白麵餅。
可是高加林卻什麼也不想吃。原來,他的民辦教師當不成了,被大隊書記高明樓的二小子三星給搶了過去。
這對高加林來說,可是個巨大的打擊。
他當不成教師了,卻要做一個靠天吃飯的農民了!
他雖然不曾輕視過農民,但是他苦讀了這麼多年,就是為了逃離做農民的命運啊。
而這一切,都是高明樓搞得鬼。高加林咽不下這口氣,他準備寫狀子去告高明樓。
他父親看見他跳下炕來,連忙按住他的胳膊,央求他不要告,因為高明樓在縣裡和公社都有關係,告他不僅沒有什麼用,還會被他們家打擊報復。
他的母親也央求他:
好我的娃娃哩,你爸說得對對的!高明樓心眼子不對,你告他,咱這家人往後就沒活路了……」
他聽不進勸,非要去告高明樓。他覺得自己遭受了不公平,不能再這麼窩囊下去了,就算爭不出個結果,他也一定要出這口氣。
他母親哭著求他:
好我的娃娃哩,你再犟,媽就給你下跪呀……」
高加林看著哭成一團的父母,不忍心再堅持下去了,只能作罷。
吃了虧,只能往肚子裡咽。咽不下去,也仍要咽。
二
不但不能告,他父親還說,以後見了明樓一定要叫叔叔,還要笑,不能沉著臉,給人臉色。
他父親又告訴他母親,給明樓家送一筐茄子去,他們家今年沒種茄子。
唉,說來說去,咱加林今後的前途還要人家照顧哩!人活低了,就要按低的來哩……」
加林原本是清高的,他心裡瞧不起那些有權有勢的人。
可是如今,他高傲的頭不得不低下,而且竟還要低到塵埃裡去了!
他再也忍不住了,傷心地痛哭了起來。
他在家裡頹廢了近一個月,總是睡得很早,卻起得很晚。他在消化那些痛苦,在逐漸接受自己身份的改變。
他再也不是那個受人尊敬的教師了,他努力地和過去的點點滴滴揮別著。
可他不能再這樣頹廢下去了,他現在是個農民了,而農民不出山,會讓全村人笑話的。
生活是嚴酷的,並不會給突然遭遇不幸的人過多的時間去喘息。
生活逼迫他必須馬上振奮起來,接受自己新的身份。
可是他卻是要強的,他準備離開這裡,去社會上打拼,這樣才有可能比過村裡那些有權有勢的人。
他準備給叔父寫一封信。他的叔父是副師政委,或許能幫幫他。
這個想法讓他對生活又燃起了希望。他去河裡好好地遊了個泳,然後躺在桃樹下,望著藍天。
三
這時,他聽到了悠揚的歌聲,原來是劉立本家的二女兒劉巧珍。
全村裡數劉立本家裡最有錢, 所以大家都尊敬他。他的大女兒巧英和明樓的大兒子結婚了,所以他的地位就更高了。
不過,劉立本鑽到錢眼裡了,連女兒要上學的錢都不願意出。所以大女兒二女兒都是文盲,只有小女兒巧玲讀了書。
巧珍長得很漂亮,眼睛很大很水靈。她看見加林,遞給他一個熟透了的甜瓜,還從口袋裡掏出手帕來給他,讓他擦擦。
加林說過會再吃,沒有接過那個手帕。巧珍看他並不想說話,就走了。他下意識地回頭看了一眼,結果看到巧珍也在回頭看他。
可是加林卻並不喜歡她,因為她並不識字,而且她的姐姐還是高明樓的兒媳婦。
回到家以後,他父親告訴他家裡沒錢了,讓他明天拿一些白饃去縣城賣。
他想,正好可以把給叔叔寫的信寄出去,就答應了。
那時候,年輕人喜歡用花花綠綠的塑料把自行車給纏起來。人們會穿上嶄新的專門留著見人的衣裳,把自己收拾得乾淨利落的,高高興興地去趕集。
可是,加林卻高興不起來。他曾在這裡讀初中高中,他成績那麼好,現在卻要提著蒸饃的籃子,到處吆喝賣饃了。
他接受不了這個落差。他更害怕見到曾經的同學。
可是,怕什麼就來什麼。
他見到了曾經和他一起談文學、聊音樂的黃亞萍。她的父親是縣武裝部部長和縣委常委。黃亞萍畢業後就在縣廣播站當播音員。
還見到了張克南,他和黃亞萍似乎是戀人關係,不過兩個人並沒有承認。張克南的父親是縣商業局局長,母親是縣藥材公司的副經理。張克南現在已經是門市部副主任了。
而加林,卻拿著一籃子饃在賣。
他和老同學的差距如此巨大,以至於他變得非常敏感,話裡都帶著刺。
告別了老同學,他要繼續賣饃了。可是他實在吆喝不出來,饃饃又在白手巾下蓋著,所以沒有人知道他是來賣饃的。
過去他總覺得那些賣東西的吆喝聲有些好笑。
如今他才明白,敢在這麼多人面前喊出來,也是一種本事。
而他連這種最基本的謀生的本事,都沒有。
他感到自己好像是世界上最沒用的一個人。
於是,他躲進了文化館閱覽室,一直待到了傍晚。
四
沒辦法了,他只能提著盛滿饃饃的籃子回家了。
當他走到橋上時,卻看到巧珍正在等著他呢。
她雖沒讀過書,但是很喜歡有文化的人。她長得漂亮,找個公社的一般幹部,或者農村出去的國家正式工人,都很容易。可是她不願意過那種自己在家帶孩子,對象常年在外的日子。她想找個真正的伴侶,她願意為心愛的人做出任何的犧牲。
她找到了,這個人就是加林。
她想,她如果跟了加林這樣的男人,就是跟上他跳了崖也值得!」
加林長得英俊,又會寫詩寫文章,吹拉彈唱也樣樣在行,衣服也總是乾乾淨淨的。在巧珍的眼裡,加林就是那個天上的月亮,而自己卻是一粒卑微的泥土。
當加林丟了工作以後,巧珍的心情變得非常複雜。她為加林抱不平,甚至當著她大姐的面譴責高明樓醜惡的行為。可是,她又感覺自己像做夢一樣,加林終於可以留在這片土地上了,再也不會離開她了。
所以,當她看到加林去賣饃的時候,就一路跟著他。她看著他在人群中閃閃躲躲的樣子,心疼得掉下了眼淚。
她特意來找他,要去幫他把饃饃給賣出去。
她早就想好了,這饃她就送到縣裡的姨家去,回去把準備好的錢給加林,就當賣出去了。除了這,她還準備了一條煙,要送給加林。
加林確實早就沒錢買煙了。
巧珍鼓起勇氣,勇敢地告訴加林自己的情意。她說:
加林哥!你如果不嫌棄我,咱們兩個一搭裡過!你在家裡盛著,我給咱們上山勞動!不會叫你受苦的……「
加林沒有想到巧珍會這麼在意自己,他一時慌了手腳,不自覺地在身上摸著煙。
巧珍拿出準備好的煙給他,正是他愛抽的牌子。
加林愣住了。他原本陷入了人生的黑暗裡,可是突然有這麼體貼的女孩子給他以安慰。
這安慰,正是他所需要的。
於是,他昏了頭腦,竟親了巧珍。
可是他又很快就苦惱了起來。
他怎麼能和農民的女兒在一起呢?他真的要一輩子都待在黃土地上嗎?
他猶豫了。
巧珍卻以為自己美夢成真了……
親愛的讀者們,欲知後事如何,咱們下回再分解。
明晚九點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