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舊文。
看看現在的他,總冠軍隊首發2號位。
很難想像當年在丹佛時,他是個這樣的孩子。
2001年,史匹柏的電影《AI》裡,有一個不同以往的機器人:那東西沒有星球大戰裡機器人的嶙峋骨架,也不像機器貓或是變形金剛一樣,與人的差距一望而知。那機器人外表幾可亂真,有思維能力,有感情。
從JR史密斯這個新型機器人身上,我們可以窺見一斑。要解碼JR史密斯的程序編制,只需觀察他日常行為的BUG。
BUG1:運行不穩。
NBA球員大多有規律可循,比如保羅遇到德隆就頭疼腦熱,阿里納斯在2006-07季單月黴雙月旺……但,對JR來說,黃道吉日、心情好壞、天氣陰晴、單雙日:封建迷信或是現代科技都難以探測他的規律,所以與丹佛對陣,猶如看一枚硬幣旋轉,等候命運給臉色而已。
2007年11月12日,JR史密斯面對騎士,24分鐘內得了29分;可是,看著這三分8投7中的蠻子在罰球線上6中2,是個人都不服氣;更不服氣的是兩天後,同樣一個人就25分鐘內8投3中了……2008年2月22日,芝加哥,JR歇斯底裡的投了14中8的遠射,43分,公牛都愣了:三天前在丹佛主場,這人不還6投1中呢嗎?
別人發飆還給個信號,循序漸進有時有晌;JR偏不:喜怒無常,措手不及。一如你電腦正慢得接近死機時你狂點滑鼠暴跳如雷,忽然下一秒它飛走如風,開百八十個網頁。深沉點兒說,這是命運的戲弄。但往淺了說,一如郭達春節晚會上看機器人蔡明時的眼神:「這怎麼就沒有點我們普通老百姓愛用的功能呢?」
喬治·卡爾先還天真,以為JR靠譜;2006-07季後賽戰馬刺,尋思JR 39%的常規賽三分率,定能讓聖安東尼奧吃上一壺。可惜,當時JR還沒被輸入「季後賽射入三分球」程序。4場下來,接球就投,目不斜視,結果三分一個未進……可惜他程序簡單,於是孜孜不倦、投之不休,氣得喬治·卡爾鼻歪眼斜,深感自己寵錯了個寶貝,第5場不計勝負,只把JR困在板凳上晾著,順帶對媒體大吐苦水:
「他完了……我,我設計了以甜瓜和阿倫為主角的戰術啊?可是他都不傳……你看,還剩8秒,不管戰術布置,直接50英尺外遠射!得了,我寧願有點尊嚴的被幹掉!」
當然,臨到最後,老人家多少有所覺悟。他小心翼翼的提出了一個觸及本質的問題:
「我都不知道他從哪星球來的!」
一年之後,JR來了一個大轉變。2008年季後賽第一輪,對湖人,對位的是新科常規賽MVP科比·布萊恩特……大概這次他腦子裡被安了「季後賽也要投進三分球啊」的程序,於是,場均27分鐘,18分和54%命中率。最後一場遠射7投3中,切入博罰球9罰9中,26分,而且讓科比在前42分鐘只得17分……與一年前「他完了」的論斷截然相反,科比對JR讚不絕口:
「JR是個優秀的年輕球員,他已經掌握了許多東西。」
BUG2:直接。
JR史密斯的身體幾乎是依著得分後衛模版做的——就像所有姑娘整容時都愛做成明星臉似的——198公分100公斤,極其適合投籃的肌肉類型,完美的柔韌性和協調性,2005年扣籃大賽前無古人的背後換手扣。只是,完美軀體下配的是一副直接得缺乏斡旋餘地的程序。
也許他只被輸入了以下程序:「在球場上就要得分。」得分效率最高的方式:「遠射三分,切入扣籃。」然後,他就忠實刻板的執行了所有程序。
他可能是史上所有單季射入過157個三分球的傢伙裡扣籃最好的一個,但他好象只會這兩樣……如果你試過NBA2K系列遊戲的網絡對戰,你會發現人人都會把科比、麥蒂、勒布朗當JR史密斯用:或三分遠射,或直切扣籃。
JR對NBA的理解方式顯然非常遊戲化。「效率最大化」很符合計算機人工智慧的邏輯。在看他比賽時,你難免會詫異:這個孩子擁有籃球場上至為極端的兩種武器:驍烈激壯的怒扣,出手如風的遠射,但卻沒有中間地帶……步伐、晃動、假動作、背身單打、中距離跳投、防守:這些繁瑣而不利於效率的東西?抱歉我不喜歡。遠射、扣籃、賭博式搶斷傳球:這一切美好、直接,而且立杆見影。
人工智慧不通人情世故,在現有位置及目標間缺少正常人應有的障礙與猶豫。1985年生的新澤西人,和絕大多數敢參加扣籃大賽的孩子一樣,少時天賦絕倫,橫行校園。2003年秋天,打高中最後一季前,親手籤了份去北卡大學上學的意向書。
但北卡沒能等到這孩子——我們也失去了看到「費爾頓分球,JR遠射」這一盛景的機會。2004年4月,得了麥當勞杯籃球賽MVP,人工智慧開始琢磨自己的未來。球探許諾了天花亂墜的前程,人工智慧讀取了這一信息:「NBA」。「唔,如果我可以去打NBA,我為什麼要去讀大學呢?」
於是他把北卡那紙東西付諸腦後,跑去參加了2004年NBA選秀。第18位,黃蜂摘了他。他去了,恰逢其會:不會遠射不要緊,只要敢投;不會防守不要緊,只要能扣。29%的三分率69%的罰球率,依然每場打足24分鐘。2005年全明星扣籃大賽也去一試身手:凡是可以第一時間吸引注意力的東西,他都不會錯過。
所以JR史密斯也許受不到喬治·卡爾的熱愛,也許肖恩·坎普的陰影依然在老卡爾的噩夢裡揮之不去?一個暴力美學簡單直接的孩子意味著危險,裡基·戴維斯是前車之鑑,而JR比他更為極端。
在丹佛的兩季,他合計接近800次三分出手,2005年2月那招令人過目不忘的背後換手扣籃,這是他的商標,也是他的命運。他對任何榮譽和任何出風頭的機會都不願放過,而且總是採取最為直接——許多時候也最為冒險——的方式。過渡?掩蓋?人工智慧不懂得這一切。
2008年夏,他只有23歲,他的故鄉都稱呼他「年少多金」(YoungRich)。他甚為此自得,把這個詞寫到自己的鞋上。
丹佛記者在場邊問他:「你喜歡錢還是愛?」丹佛1號想都不想的回答:「錢。」
「因為愛可以傷害你,錢永遠不會!」
BUG3:超速。
高中生球員在NBA惹點亂子屬常事,人們習以為常,但像JR這樣知放不知收的卻純屬罕見,大概是人工智對「遇到XX情況該怎麼辦」的情境設計不夠確實?於是意外一到,他就一潰千裡。高中生球員,熱情,丹佛的頭牌舞毛巾拉拉隊領袖,與這些並存的是,他明知手感不佳依然死性不改的遠射,終至9投1中11投2中之類的故事。
但,問題遠不只那麼簡單。
2006年12月17日掘金去麥迪遜花園。119比100領先,餘15分15秒。紐約狗急跳牆,馬蒂·科林斯雙手鎖了JR的咽喉。然後JR就剎不住車了:腦子一熱不受控制,先和科林斯對峙,回手揪住個矮的(內特·羅賓遜)就開始扭打,打得丹佛人眼紅起來,發一聲喊齊上,於是紐約人嗟嘆:
「雖然成績不怎樣,多少有些十年前的風骨了!」一通群毆,七人禁賽。
若說打架還算是血性,他的超速頻繁度就只能讓人嘖嘖稱奇。2007年2月,JR和甜瓜兩位年少多金的驕子開車出門。哥倆好,有情誼,甜瓜不知天高地厚讓JR開車,結果卷進車禍中……這事一出,聯繫前頭甜瓜停賽和當年帶大麻事件,大多人把錯誤歸結在甜瓜頭上。到6月,人們才知道真正馬路殺手是誰。新澤西,JR開SUV來勁,以為是在玩極品飛車。他和哥們安德烈·貝爾雙雙沒上安全帶,樂滋滋的闖了紅燈,然後就是正面對撞給了個碰頭好……貝爾頭部受傷不幸去世,JR進了醫院治他淤傷的左肩。喬治·卡爾接了電話百感交集,憋了半天憋出這麼句話:
「別跟傻子似的把一切都丟了!」
8個月超速了5次,這就是JR的駕照記錄。善意的推測是他的智能也許很難處理現實世界上紛紜的路況,不厚道的揣度是他實在有些瘋瘋癲癲……後一個結論還有一個可供參考的理由:2006年被交易到丹佛時,因為坎比,他沒法穿他鍾愛的23號了,於是改穿1號。為什麼呢?「我希望是一個新的開始。」
然後他就「新的開始」了。2006年10月13日,他去了丹佛林肯大街940號DC10夜總會。後來此店的一個姑娘聲稱,JR把香檳倒在她身上了……無心之失?也許吧,因為JR做了簡短道歉。故事到此為止就像一個無意超速的孩子被警察攔了勸一通然後說祝您旅途愉快,很不錯……但此後就不大對了。道完歉了,JR又開始朝她吐口水(兩次),推搡(想像一條198公分100公斤大漢對你張牙舞爪),罵髒話(他的垃圾話如今已足夠和科比對噴),順帶撕扯該姑娘的裙子。JR被告上法院,幸而掘金停了他3場比賽,讓他多少明白「上法庭可不是好事」。
JR史密斯不只意味著扣籃、三分、抽風起來無可阻擋的遠射火力、經常無腦的舉措,還包括超速、罰款和不知啥時候來敲門的警察叔叔。他的奔放華麗無時不刻在考驗觀眾的心臟、點燃掘金的引擎促其奔馳,但他一開了頭就不知道收斂的舉措(馬路上、夜總會裡、三分線外)很容易提高丹佛的死忠球迷的心臟病發作率。著名前不良青年今已浪子回頭金不換的阿倫·艾佛森在被淘汰的當晚說:
「JR擁有無人能及的天賦,他只需要在非籃球的生活中做出更好的選擇,就能發掘出他的才華。」
由阿倫·艾佛森來親自訓導一個人的場外生活……聽上去是不是很有趣?
BUG4:紋身們。
JR在這一點上最像機器人:面對遍體刺青的疼痛卻行若無事。數數他的刺青們:兩條前臂是祖父母,小腿上是「屈辱前死亡」。和所有憤怒青年一樣:以疼痛的刺刻留下印記,顯示自己的意志和決心。與疼痛一樣深。
他的第一個紋身?16歲,藍色的,自己扣籃的畫像。惟我獨尊的孩子。母親看著也順心。但不久之後,和大多數老娘一樣,JR的媽媽看不下去了。當JR捲起袖子時,前臂密密麻麻。於是老母發威,開始說三道四,明確表示了不滿。和她討論把身體作為藝術的結晶之類當然不適宜。於是母子意見針鋒相對。
聽上去像是又一個叛逆青年的故事?
他依然每場比賽前撫摸那些紋身,就像在對那些刻下的圖案致敬。他是高中生球員,在期待24歲的夏季可以籤份大合同,為他鞋上的「年少多金」繼續加碼。他說他相信錢而不相信愛。他被吊銷了無數次駕照。他從艾佛森那裡學來了無數垃圾話,然後對科比亂咧咧。卡爾認為他是外星來客。評論家們說他是冒險家。紐約觀眾記得他的拳打腳踢。丹佛人偶爾在報紙上看到他的庭審延期、庭外和解之類的肥皂劇新聞。
把這些用線一一勾畫,你大概可以得出一個大致形象了。
但並不到此為止。
在《人工智慧》裡,機器男孩尋找母愛。他有感情密碼,一旦輸入,就會對輸入密碼的人產生感情,永遠不變。他愛母親,於是在被大海淹沒的紐約,他去到水底許願了二千年:要變成真人。哪怕和母親過一天也可以。
JR史密斯在每場比賽前,會吻自己的前臂紋身,撫摸小腿紋身,最後按一下他的心口。那裡紋著這樣一句話:
「媽媽的孩子。」一顆心。
這是他真正的,也是最後的秘密。在母親喧嚷的抱怨中他忍著痛悄然刺上了這句話。在以後的比賽中你可以注意他的這個動作,那按在心口的手。
然後你將會明白,在三分球、扣籃、超速罰單、拳頭、美元之後,JR史密斯依然是個,愛母親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