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檔美國的奇葩紀錄片《1000種死法》,其中有個挺有意思的故事:有這麼一位不幸的兄弟,我們就叫他大邁克吧。一天大邁克來到了一家中國自助餐廳,他很喜歡中餐,這家餐廳還得很好吃,於是他就吃啊吃、吃啊吃、拼命吃啊吃。
然後他吃飽了,再然後……他撲街了。
看他這個體型,撐死的?
結論你根本想不到,對他的死因,有一個官方解釋叫做「中國餐館症候群」(Monosodium Glutamate Symptom Complex)。也就是說,官方認為,他是在中餐館吃味精吃多了才死掉的。
蛤?這個「中國餐館症候群」是個什麼東西?我以前怎麼沒聽過?和味精又有什麼關係?
別急,且聽我慢慢道來。
這個「症狀」的命名可以追溯到1968年。1968年4月,一個美國人給《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寫了一封信。信中說,他在中國餐館吃飯後常常會出現一系列不愉快的症狀:
背部與手臂麻木、心悸、全身虛弱。
而這些症狀的源起,這位美國人推測:可能是跟中國餐館使用味精有關?
雖然這位美國人的來信事實上大多只是對中國餐館使用味精表示質疑,但這家《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卻將這封信登上了雜誌,並且直接來了個標題黨並且定了性——「味精症候群」。
文章發表後,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瞬間多例「味精症候群」患者投醫。不僅在美國,兩周後,這種病症就蔓延到了加拿大,《多倫多星報》的記者甚至對這幾位患者進行了特殊的「採訪」,其中有小孩、老人,甚至還有一位心理學家的妻子。
幾天後,「味精症候群」傳到了日本,然後日本方面緊急召開了發布會,聲明:味精本身沒有問題!中國那邊出問題不關我們事啊!「味精症候群」就是中國餐館味精放太多了的問題!
「味精症候群」正式更名為「中國餐館症候群」。
奇了怪了,為啥別人點中國的名,日本卻迫不及待的發聲?
這就要追溯到味精的發明史了。1908年,日本化學家池田菊苗從昆布(也就是海帶)中提取出一種物質——穀氨酸鈉,這種物質可以產生一種難以描述的好味道。為此,池田將這種味道命名為「鮮味」,而這種物質則稱為「味之素」,後來傳到中國,則被中國商人改叫「味精」。
日本方面出面澄清也就好理解了,畢竟這個黑鍋,他們不背,味精不背,總要有人背。
然而經過調查,無論是美國的食品與藥品安全管理局(1959)還是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1987)亦或是歐盟食品科學委員會(1991)等組織鑑定,都將味精在食品分類中歸結於安全類。
而且經過調查穀氨酸鈉確實是從植物中提取出來的,沒有作偽,而且在奶酪、熟成牛排等等眾多食材中都能夠發現這種具有提鮮效果的因子。
也就是說沒有證據說明味精對人體有害。
然而判斷一項食物是否有害,不能夠僅憑「天然」「綠色」來判斷,還是要用科學的方法來證實,畢竟……
味精的化學成分就是穀氨酸鈉,又稱α-氨基戊二酸鈉。從其組成成分來看,我們都非常熟悉鈉是鹽的主要元素,它是完全無毒的。而穀氨酸是20種人體必需的胺基酸之一,胺基酸是蛋白質的構成分子,蛋白質是身體的組成成分。
穀氨酸鈉
味精在體內代謝能夠產生穀氨酸,穀氨酸是人體中的一種化學信號分子,是興奮性胺基酸的一種,在人體中有與其對應的受體,在穀氨酸與受體接觸之後,大腦,呼吸系統,血液循環系統,都會像加了油一樣加速行駛。
隨後「中國餐館症候群」就上線了:腦過於興奮導致癲癇和偏頭痛,身體過度亢奮致使出汗、口渴,呼吸急促。
然而魯迅先生有句話說的好:任何沒有定量的毒理研究,都是耍流氓(魯迅:我沒說過!)
只有過量的興奮性胺基酸對神經系統具有神經毒性作用(上述不良反應),何為過量?中國有關部門曾經做過大量實驗得出結論:LD50(味精)=19900mg/kg(LD50為半致死量)。
也就是說一個65kg體重的人、一次性食用1393.5g(將近三斤)的味精,才有一半的可能會致死。
味精泡水喝都喝不下去啊!!!(味精:這個鍋我也不背啊!!!)
所以說,任何事物的攝取,都要有一個量。再美味的事物,都要適可而止。不僅味精還有食鹽,中國人的飲食結構一直是鹽攝入過多,這導致鈉也攝入過多,帶來很多健康問題。
所以呀,以後再有小夥伴跟你說味精有害,你就給他講講「中國餐館症候群」的故事,並且告訴他,咱中國人別跟老外一樣無知,這鍋咱不背,味精也不背,愛誰背誰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