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長期的,不願意改變的自我厭惡的話,那麼這件事一定在你生活中,有它的功能的。
往往是你內心有傷口在隱隱作痛,或者相比做出改變去喜歡自己,「自我厭惡」這件事情能讓你感受到更安全或更熟悉。
有的人會傾向於建立一種人際模式,在這個人際關係中去尋找那些對自己不公的不尊重自己的關係,把自己放在一個不被重視,甚至被虐待的境地裡面。
極端的情況下,他們會去尋找一些欺負自己或虐待自己的伴侶或者工作。
有的時候,是他們自己特定的行為方式有意去激怒對方的憤怒感,以此他來證明我本來就是不被人喜歡,被人厭惡的。
所以,當你身邊有這樣的人出現的時候,你想要幫助他,你一定會體驗到非常深刻的無助感,因為你跟他相處的時候,你忍不住想要去拯救他,但當你提出解決方案的時候,他完全沒有準備好,他也沒有意願去改變。
一來,改變這件事情,無論往好了改,還是往壞了改,都是帶給人們不安全感;
第二,我害怕我不再痛苦了,我就會失去你對我的關注和愛,所以你如果不喜歡自己,你要去試圖審視自我厭惡這件事情在你的生活中究竟有什麼樣的意義和功能。
當你和它相處,並且理解它對你生活的功能的話,你才能去找到更好的方法去替代它。
例如,小時候,在和媽媽的關係中,因為媽媽讓我做一件事,我沒有做好,而媽媽此時要承擔我做錯事的責任,她變得非常的憤怒,說出會拋棄我的話,這對我來說就是莫大的懲罰。
這時候,我們可能體會到了「我不被愛」、「我不夠好」等等的自我厭惡。
我們認同這樣的想法,是因為當時我們無法理解情境中媽媽的攻擊性,我們會把這個攻擊性認同為是自己不好才造成的。
我們在往後的人生中,為了避免承受媽媽愛的喪失,只能醜化自己,是我不夠好,媽媽才這樣攻擊我的。
而實際上,可能是媽媽的性格中不能承受自己做錯事的感受,她也許也從骨子裡認為「自己不夠好」,當再次遇到自己不夠好的情形時,就會無比自責,而將這個憤怒拋出給環境中的他人。
所以,當我們開始重新思考自己固化的一些核心信念,發現其實自己並沒有那麼不好,這麼多年誤會了自己。
但願我們都能從現在開始,看見自己的負面核心信念,並且開啟愛的旅程,因為我們都夠好,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