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指違規機會極高 大專生覆核許可獲批
九龍西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在就職宣誓儀式上以「龜速」讀誓詞,事後更在自己的facbook(fb)專頁承認自己「慢讀是要彰顯誓詞的虛妄」。首宗針對劉小麗宣誓問題的選舉呈請於昨日提訊,但因法律程序問題而被撤銷。不過,劉小麗仍未能「甩難」,因為另一宗針對她的司法覆核申請已獲法院批出許可。法律界人士昨日指出,根據「青症雙邪」司法覆核案的判詞內容,以及人大釋法的客觀條件來看,劉小麗的宣誓方式的確很大可能不符合規定,並相信由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是最安全、最穩妥的做法。
曾參選今年立法會九龍西選舉、但最終落敗的「香港政研會」成員關新偉,於本月初在律師陳曼琪陪同下到高等法院入稟選舉呈請,指在該區當選的劉小麗未有真誠宣誓,要求法院取消其獲提名為候選人和當選為議員的資格。不過,由於關新偉未有在法定期限內提交呈請書及保證金,加上法院認為選舉呈請不適用於處理立法會候選人當選後的行為,故撤銷其呈請。
「法官唔批 唔代表冇正義」
關新偉在庭外指出,劉小麗由填表參選一刻已沒有遵守香港基本法,他自己要「為正義企出嚟」。他表示,他自己的確遲向法院繳交保證金,但「正義係唔會遲」。陳曼琪指出,對法院不受理是次呈請感到非常可惜,「法官唔批,唔代表冇正義,唔代表劉小麗係啱」。劉小麗則宣稱,法院是次裁決「好明顯係公平」,又聲稱希望法院繼續保障「三權分立」,「守護香港法治」云云。
技術失誤 莫嘉傑追擊
不過,劉小麗似乎開心得太早,因為該案只是「技術問題」而被撤銷。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1年級學生莫嘉傑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劉小麗當日以慢速宣誓及加入其他字眼等,令其誓詞讓人懷疑她是否效忠特區政府及擁護香港基本法,而其所作的誓詞已達到《宣誓及聲明條例》中「忽略」及「拒絕」程度,故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再為劉小麗監誓,以及秘書長陳維安稱劉小麗之前兩次宣誓均有效的決定,要求法庭頒令劉小麗的議員資格已被褫奪。據悉,法院昨已批出有關的司法覆核許可。
張國鈞:律政司跟進具說服力
身為執業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昨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昨日的選舉呈請雖然因技術問題而被撤銷,但這不代表劉小麗可以完全「甩難」,因為根據「青症雙邪」梁頌恆和遊蕙禎的司法覆核案判詞內容,以及人大釋法的客觀條件來看,劉小麗的宣誓方式的確很大可能不符合規定,他又認為倘律政司出手跟進,可能會比較好,因為該部門是特區政府的法律顧問,可讓市民感覺更有說服力。
周浩鼎:依法宣誓有嚴格規定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指出,在2004年梁國雄(長毛)改誓詞案中,高院法官夏正民已清楚講明宣誓須有嚴格規定,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故認為劉小麗的宣誓方式不合規格,應循司法覆核角度跟進。目前已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故相信法院會有適當的處理。
何君堯:律政司出手效果最佳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認為,從客觀條件、人大釋法內容,以至區慶祥法官早前的判詞來看,劉小麗的宣誓已明顯不符合規定,理應如梁遊兩人般喪失議員資格。
他希望,特首與律政司可以照辦煮碗,再次就劉小麗的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才是最安全、最穩妥的做法,相信可達到最佳效果,「政府的法律團隊因已處理過梁遊兩人的司法覆核案件,相對外面的法律團隊會更純熟,而法官落筆判案時也會相當容易,所以律政司可一併處理。」
黃國恩:fb發帖道明拒誓
執業律師黃國恩則指出,劉小麗的宣誓方式,以及她其後在fb發佈的帖文已很明顯等同拒絕宣誓,倘由司法覆核跟進的話,她有相當大的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律政司作為特區政府的法律顧問,應該主動出手,以維護人大釋法的原意,否則就會被公眾感到「有權唔用,很有問題」。
(原文出自2016年11月19日文匯報)
(圖片轉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