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各行各業都受到或多或少的影響,樓市也不例外,不僅是成交受到了影響,更有樓盤延期交付等。
今日,興茂悠然南山、藍溪項目延遲交房的通知曝光,2020年交付的樓盤是否都會延期?
一、剛剛!悠然藍溪、悠然南山宣布延期交付,時間待定!
猝不及防!剛剛,安徽茂祥置業有限公司、安徽興茂置業有限公司紛紛發布通知,宣布延遲交房!
1
興茂悠然藍溪、水韻東方、溪水家園延期交房
東部新城的興茂悠然藍溪發布通知,表示要延期交房,具體交付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通告內容如下:
受疫情影響,興茂·悠然藍溪、水韻東方、溪水嘉園項目均已停工,且至今無法復工,對我司項目建設工期造成了重大不利影響,我司可能難以按照貴我雙方籤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付時間向您交付。
對此給各位客戶帶來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待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同意我司復工,復產後,我司將立即組織復工,復產,盡最大努力加快施工進度,儘早向您交付房屋,不辜負您對我司的信任和厚愛。
具體交付時間以我司寄發的《交房通知書》為準,屆時我們會安排專人向您進行通知,請您留意。
2
興茂悠然南山、南山公館延期交房
興茂悠然南山也同樣發布通知,宣布可能延期交付,具體交付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受疫情影響,興茂·悠然南山、南山公館項目均已停工,且至今無法復工,對我司項目建設工期造成了嚴重不利的影響,我司可能難以按照貴我雙方籤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付時間向您交付。
對此給各位客戶帶來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待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同意我司復工、復產後,我司將立即組織復工、復產,盡最大努力加快施工進度,儘早向您交付房屋,不辜負您對我司的信任和厚愛。
具體交付時間以我司寄發的《交房通知書》為準,屆時我們會安排專人向您進行通知,請您留意。
二、南京、寧波、杭州、南通、北京等全國多地交房延遲!
除了六安之外,受疫情影響,全國各地目前已有多個城市的不同項目發布延期交房的通知。
1
南京多盤交付延遲
前兩天南京金地中心官方發布《南京金地中心菁華致業主的一封家書》,告知準業主由於公司暫時無法評估疫情對本項目工程進度、房屋交付等的具體影響,原定的交付時間可能會延後。
而這不是個例,目前為止,南京已經有超過4個樓盤表示受到疫情影響,整體工期或會延後,具體交付時間待定,他們分別是金地中心菁華、電建洺悅府、桃園世紀、仁恆大吉鳳凰山居。
2
南通某盤延期交房
南通保利香檳國際已發出「二期第二批房屋交付延遲」告知書。
告知書中這樣提到:物業費按照業主實際辦理收房手續之日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因疫情未能辦理收房手續的業主,免收此段時間的物業管理費。
3
寧波一項目發布延遲交付通知
近日,寧波杭州灣綠地海灣發布了一則延遲交付的通知: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尚未交付的項目(包括車位)可能順延交付。
受疫情影響,很多建築工人無法按時回到工作崗位,很多建築材料不能正常生產,再加上嚴格的疫情管控等措施,最終導致很多項目的原定復工計劃被迫推遲。
4
杭州一項目延期交房
2月19日,杭州新天地集團開發的時光悅酩公寓項目原定於2020年3月交房,現延期交付。
5
北京一項目延期一個月交房
2月13日,北京城建開發的滁州市瓏樾華府、國譽錦城項目原定於2020年2月28日交房,現延期交付,暫定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三、今年六安22盤要交房,8盤或延遲!
根據此前小編統計,今年六安24盤要交房,但有沒有受到疫情影響延期呢?
根據小編諮詢到部分樓盤置業顧問,還有以下3盤受疫情影響,交房時間暫不確定,加上興茂5個盤,或有8盤要延期。
1、寶恆南山廣場:暫不確定,合同日期為今年年底;
2、錦成迎賓府:原定5月,視情況而定;
3、紫棠府:原定洋房6-7月交房,目前視情況而定。
四、關於延期交房的問題,你關心的都在這裡!
看到這裡,各種延期交付的問題不斷湧現,有受疫情影響的,也有開發商自身因素造成的,以下幾個問題你一定很關心,我們一起來看看法院的權威解答!
1、受疫情影響,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賠償損失如何算
a.因開發商開發樓盤的工地人員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並導致工地現場封閉、工人隔離、停止施工的,應當認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開發商可在相應的延誤期內免責。但開發商應依法履行告知義務,因其未及時通知購房者而導致損失擴大的部分不能免責。
b.因疫情防控措施如各地人員流動控制、政府要求延期復工導致施工人力短缺、工期延誤的,或者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由於交通管制、消毒措施限制等因素無法按時運輸到施工現場的,基於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性,也應適用不可抗力免責的規定。
c.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原因既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影響,又有開發商的過錯,首先應查明具體防控措施要求及對施工的影響程度,然後確定開發商應否承擔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比例。若開發商已經履行應盡義務仍不能避免延誤工期的,可以全部免除其責任;如果既有開發商管理不善等過錯因素,也有疫情防控因素,則應原因力大小酌情免除開發商的責任。
2、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如逾期交房確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且疫情防控過後商品房繼續開發建設不存在障礙,因疫情防控措施系屬不可歸責於開發商的原因,故購房者不能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如開發商逾期交房並非僅因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則應排除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因素後,根據開發商的違約程度,結合合同對於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3、受疫情影響,購房者能否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返還定金
購房者籤訂商品房預約合同並交付定金後,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無法與開發商籤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能否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據此,購房者能夠證明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無法籤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以請求解除預約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
4、無法及時付房款,開發商能否要求購房者支付違約金或解除合同
購房者因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無法及時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開發商能否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要求購房者支付違約金?
購房者如能夠舉證證明確因疫情防控措施原因造成無法及時支付購房款,且其無法及時支付購房款只限定於一定合理期間,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購房者支付違約金的,購房者得以不可抗力予以抗辯。如果購房者未能履行購房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超過合理期間,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的,由於非因雙方當事人過錯造成,應當按照公平原則依法予以處理。
結語:在此,小編建議廣大業主一定要關注,不管是延期還是取消合同等問題,很關鍵的一點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行為證據」。
【廣告】
六安第一樓市綜合。
聲明: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
更多熱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