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廣西富川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乾易通」網絡傳銷案,林某珍因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鷹鑑獲悉,至案發,正宇集團在全國發展79個服務中心,2000餘個服務站,會員達100多萬人,林某珍屬於3037-1站長。
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11日,華某某等人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成立正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華某某任公司總裁。正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牡丹江企信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企信易購公司),黑龍江乾易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於2017年9月29日,隸屬於正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宇集團」)。
「正宇集團」從2017年1月開始發展會員,運營層級分為運營部經理、服務中心主任、服務站站長、會員,會員還可以繼續發展會員。
「正宇集團」打著分享經濟模式的名義,歪曲國家政策,誇大經營及盈利前景,以此掩飾返利真實來源,利用微信、手機APP等社交媒體進行講解培訓和操作平臺,要求消費者必須有推薦人的推薦後方能在「乾易通網」上註冊為會員,實名認證。
「正宇集團」在「乾易通網」上出售價格遠遠高於市場價格的產品,產品銷售部按「500元/單」為基本單位,會員在「乾易通網」消費投資後,每周可得所購產品價格最低10%的利潤分成,連續20周,分紅總額達到購物款1倍後終止(後期改為1.8倍)。會員每發展1人購買1單產品就可以得到10元獎勵,只要關聯會員達到50人以上,即可以成立服務站,服務站名下會員每投資1單站長可得到30元的獎勵,關聯服務站達到6個,即可成立服務中心,服務中心下屬的會員每投12單,服務中心主任可得5元獎勵,該公司現已發展79個服務中心,2000餘個服務站,會員達100多萬。
2017年1月3日,林某珍經賀某介紹註冊「乾易通」會員,後開始下單並利用微信等方式發展會員,以「乾易通」網站可以購買商品投資獲利為名,直接或者間接發展註冊會員,2017年7月成為「乾易通」一服務站站長。
在此期間,林某珍利用自己的微信、銀行卡等收取下級會員的投資款,在公司的指使下使用自己的銀行卡給公司轉會員的投資款,並在「乾易通」平臺中給會員轉積分。林某珍可以從其直接推薦的會員或者服務站會員下單獲得不同的提成。
經鑑定,林某珍發展下級會員692人,充值金額為5701480元,累計提成512340積分。
富川縣法院認為,林某珍利用乾易通網絡服務平臺,以推銷商品為名,組織、領導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11月22日,富川縣法院根據林某珍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林某珍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