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針對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的產權問題,青島市發布「關於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有關事宜的通知」,依照自願原則,從明年3月起,經適房所有人可通過補繳土地收益價款的方式,將住房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住房,從而取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該項看似不起眼的政策調整,可能會涉及到數萬戶家庭。這也意味著,自1998年以來啟動並於2019年推出青島住房保障體系的經適房制度,再次面臨一次重大的變革。
17日,青島發布的有關經適房產權方面的政策,從取得條件、辦理程序、補繳收益款、換發不動產權證書等諸多方面,進行了明確。
其中,政策涉及到的經適房,為2005年1月1日(含)後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且納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經適房(含集資建房),申請時需要符合的條件如下:
具體的辦理流程為:
需要注意的是,青島的經適房始自1998年,1998年到2002年間,經適房的竣工面積達544萬平方米;而在2002年到2004年,竣工面積為195萬平方米。到了2005年,青島市的經適房政策進行調整,在經適房銷售時,先採用綜合計分的方式,對申購家庭的困難程度進行綜合測評,然後採用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而在2005年申購政策調整時,曾公布過一個數據,截至2005年,已發放3萬個購房證明;政策調整後,3萬個持有舊購房證明的居民消化掉已開工建設項目後,仍沒買到經適房的,繼續按照新規定進入新一輪資格審核程序。
到了2008年,青島市又開始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所謂的配建制,即「凡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這意味著申購到經適房的居民,可享受與大住宅社區同樣的商業、教育、交通配套和公共生活配套。正是得益於此,青島出現了不少配套海景資源和地鐵資源的經適房。比如淮安路17號乙項目和連雲港路的民建大廈項目等。
2014年,經適房政策再次作了重大調整。自2014年8月1日始,除以前審批通過、正在建設的經適房和限價房項目,將不再審批通過配建經適房和限價房,公共租賃住房成為住房保障的「主力軍」。正是由於不再審批通過新的經適房項目,甚至有媒體列出了截至當年的絕版經適房項目:
2014年經適房政策調整之後,媒體所列出的絕版經適房項目。
停止新批新建經適房項目後,到了2019年,包括萬科桃花源等在內的14個經適房項目、總計1904套房源開始銷售,這也是青島市推出的最後一批經適房房源。
從上面所列出的16個經適房項目來看,綜合判斷其地段、價格,可以看出,其一,17日青島市發布的有關經適房產權調整方面的政策,可能涉及到的家庭數量巨大;其二,就是參考目前青島市各區市商品房價格普遍居高不下的實際情況,在補繳土地收益款時,還是要掏一筆「不菲」的銀子的。
文/房居易
編輯: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