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出20:2】「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神樂意在十誡中充分彰顯自己的本性,透過十誡向我們顯明神是獨一至上的、忌邪的、公義的、聖潔的、真實而又慈愛的,今天我們一起學習神透過十誡第一誡向我們顯明的真理!
一、獨一的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這是十誡的第一誡,開宗明義把最重要的事告訴我們:神和人的關係不容許任何其他的東西介入,因為神是忌邪的;
第一誡是十誡最基本的精神,有了這一條,後面的九條才有意義。如果從十誡中把第一條拿走的話,那麼剩下的九條是沒有意義的,只成為一般性的道德,一些條條框框而已,條條框框是沒有生命的,但是設立這些條條況況的神是有生命的,當把 神放進十誡裡面,這個條例就變得有生命、有權能、有價值;
同樣的道理,如果在這個宇宙裡面,把 神抽掉,那麼宇宙就沒有意義了,如果在我們的人生中,把 神抽掉,那麼我們的人生也就沒有意義;但是,感謝主!我們的人生不是沒有意義的,當你把 神放進去以後,一切都變成有意義了,因為我們的人生是有 神的人生。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句話的意思不止是不許可你有別的 神,事實上是根本就沒有別的 神,因為神是獨一的。
許多不信的人說︰你們基督教怎麼這麼霸道,獨裁,不容許別的神存在?
因為別的神根本不是神!所以真神吩咐我們不可用別的來代替真正的他,如果十誡的第一條不是事實的話,你可以說 神霸道,如果是事實的話,就不叫霸道,這叫事實,這是真理!
假設我對我的孩子說︰「我是你的母親(父親),除了我以外,你沒有別的母親(父親)。」孩子當然不會說︰你好霸道,因為那是真理、是事實。
假設一個人得了癌症,只有一種藥材能救治你,你不會對醫生說︰怎麼可以這樣霸道,憑什麼世界千千萬萬種藥,只有一種對我才是唯一的救治藥;
但是許多世上明明的人已經走在滅亡的道路上了,還在說我們的 神霸道,
其實放眼看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物都是獨一的,一個國家有一位元首,一個部門有一位總裁,一個家庭有一位父親、母親,世界上雖有億億萬萬的人,但只有一個我,
照樣,這世界有雖有許多稱為神,稱為主的,但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萬物是借他造的,我們也是為他造的,
有人說,無論信什麼,其實都是同一位 神,相信哪個都可以,最後殊途同歸,結局都是上天堂。這個理論是不對的,徒四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信仰不是踫運氣看,信對了說不定哪個神會救我。連自己都不知道哪個神會救你,那就說明了你對自己所信的一點把握都沒有,或者說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信什麼。
如果我們沒有投入、委身在這個信仰裡面,那根本就不叫信仰!信仰不只是一種信念而已,是用你的生命去投入的一個東西。神不是存在不存在的問題而已,更不是信則有,不信則無,是將來你要怎麼對祂的問題!
二、忌邪的 神
真 神是忌邪的,祂絕對不能容忍我們去敬拜假神的,林後11:2~3︰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我們在天上的父親也是一樣,祂專愛我們,祂也要我們專一地愛祂,並且用我們的生命來事奉他;
第一條誡命禁止人敬拜多神, 而多神崇拜正是 古代近東地區所有宗教的共同特點,
以色列人剛剛離開埃及地,埃及人也是多神崇拜,而且在埃及人的信仰裡認為各神職分不同,所以敬拜的神越多,得到的福氣也越多。
神吩咐屬祂的百姓要敬拜祂,相信祂,這件事對以色列人並不太難──只要在埃及眾神的名單之中,再加上祂就可以了。但是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如若以色列百姓沒有堅定的信仰根基,或是根本他們不認識領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神,是獨一真神的話,百姓就難以接受了,
在第一條誡命中神指明他為獨一無二的至尊;
所有其他的諸「神」都是假的。第一誡宣告了這位神的獨一性,唯有他能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賽45:18)
在他的子民中,他必有無上的權威。
他禁止我們不可「有」別的神,所指的就是因為他不容許我們把那份屬於對他的榮耀、敬拜,轉移到假神身上;更不許把這些本分的任何一部分,轉移到別的對象身上,即便是減去他一小部分的榮耀,都是有罪的;凡他所有的,都應完整地歸於他。原來頌讚、尊貴、頌讚、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三﹒你的神
我們的 神為什麼要規定第一條誡命呢?為什麼祂不容許別的神存在呢?理由非常簡單︰因為祂要成為你(我)的 神,祂要眷顧你。祂要用祂那完全的愛來愛你,他要完完全全地擁有你,叫你完完全全地屬於祂,這樣的關係才是真實的,完全的;
創世記第28章,雅各為了躲避以掃,離家出走到母舅家,一去就是20年。他離家來到一個地方叫伯特利,雅各向 神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 神。」(創28:20~21)
雅各以前認識 神嗎?認識,不然他怎麼會知道 神的名字叫耶和華,他又怎麼會向 神禱告?過去雅各並非對 神沒有認識,而是「關係不深」,以撒的 神從來就不是雅各的 神,直到今天他把耶和華『你的 神』(27:20)變成『我的 神』。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旦承認了 神在他生命中的地位,很多事將會改變, 神將介入他的生活與生命中。就在雅各失去父母的依靠時,神應許保佑他。就在他失去父家的遮蓋時,神應許與他同在,永不離棄他。
從伯特利開始, 神從亞伯拉罕、以撒的 神變成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雅各一生的轉折點(轉戾點)就在這裡,把你的 神變成了我的 神!從此他的生命就改變了。神對他的意義改變了, 神成了他的主,生命之主。
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
多麼奇妙的一件事,偉大的 神居然是用人的名字來定義祂自己。 神不止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祂也是你的 神,祂也是我的神,何等的權利,何等的榮耀,在 神的前面加上我們自己的名字,神是***的神,我們以此為榮!
今天我們學習十誡的第一誡,透過第一誡神讓我們知道我們只有一位 神,他是宇宙的神,是全人類的神,也是我們個人的 神,讓我們真正地尊祂為 神,使祂在我們心中居首位!
願神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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