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people論壇網友Woodhouse
由於都是自己的真實事情,不想暴露隱私,
所以就不說細節案情,畢竟沒人會為一刀兩刀去打官司,
反過來,會去打官司的都是牽扯一定利益損害,名譽維護之類的。純粹給大傢伙提個醒,尤其即將打官司或者準備將來以防萬一。。
前前後後,取證到上庭花了半年左右,不得不吐槽一下加拿大程序這個慢節奏。。。
(這裡順帶一句,但凡給物件到對方手裡,比如警告信,比如租客和房東打官司,都記得找第三人一同前行遞資料,
因為第三個人就是你的證人,這很重要,將來他的證詞會起作用!如果沒有第三人,即便你做了,也很難證明!比如你,作為房東,給了警告信趕租客,跟沒有給警告信趕租客,法律上是有區別的。)
首先,雖然案子敗訴(確實損失了不少)但我也不願意揭露該律師名字
(大體就是RMD, CAMBIE ROAD的一律師事務所),
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她來這裡15年,考律師牌再上崗有多難,
作為移民,能混成這樣不容易,多少清華北大在大統華?再者,
自己還帶著個娃。二是,她並不是沒有盡力做,這些五顏六色標籤,
都是她出庭,哪個證據材料在哪頁,細心準備的,
所以不想曝光她使得她不能養家餬口,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她肯定有她難處。
假如她純粹是做PAPER WORK ,比如房產公證,姓名之類的公證應該是沒問題,或者不出庭的事物。
(這邊真是啥事都要律師,律師錢真好賺!!!)
說這些,只想說一個重點:
如果要出庭的官司,請考慮找個母語為英語的律師!!!!
她出庭辯護的時候,
一個手放背後摳衣服,一看就是緊張和沒自信,
她代表我方出庭,剛說出幾句英文,
我就知道我們必敗,對方律師很是精,先發表
(出庭發言順序很重要,法官每天N個案子,
根本不會太在心一字一句聽你說,
何況你還結結巴巴英文說不清楚,誰有那個耐心???
而且先入為主很重要,這也是為什麼順序很重要)。
事後,感覺特別挺悲哀也挺惋惜的,
一個是,案子輸了!!賠錢了能不覺得傷感?
二個是,她來了十幾年,律師也拿下了,
結果也就這樣,真的太意外,真的是沒想到口語還可以爛成這樣....
想著考律師牌了,怎麼英文是肯定過關的,或許筆試確實過關了
絕非口語!!!!!但她肯定努力過,律師牌哪是那麼好拿的?
順帶也為自己擔憂,自己還不一定能有她那麼努力,以後自己又能做點什麼?
多少人來後(清華北大的)最後去了大統華,成為了房頂裝修師傅?
我真的一點都不想說華裔任何缺點毛病,一點都不想!
畢竟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員。但真的就是因為衝著這點
一開始就找的華人律師,而非本地母語為英文的律師,
想著好溝通,好說話,但結果呢?慘不忍睹,真的是輸的慘不忍睹,
看著對方的律師笑著出去,那種自信,那得得意。。。。。。
事後給了我兩個教訓:
1,考了律師牌不代表英文口語就好,如果出庭務必找口語為母語的律師,沒有任何歧視,
而是真實的經歷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因為一開始我也是不在乎是不是母語,覺得這樣是歧視,
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2,學點基本法律很重要。
還有想分享一條給那些準備打官司,或者即將要打官司的一個信息:
每個區都有一個COURT HOUSE,然後基本都有應屆剛出道的律師做義工,免費
30分鐘諮詢,提前做好準備,很多基本資料網上有,如果實在不懂,記得提前做好
功課,比如在30分鐘內準備問什麼,即便不懂英文也可以提前準備好!出庭的都是在
VANCOUVER 的COURT HOUSE, 如果你有興趣,還可以自己去聽聽出庭的各個案件,
只要知道時間都是可以旁聽的(都在溫哥華的SUPREME COURT HOUSE)。
另,大部分已經出道很久的律師,
和RMD的一些律師從第一分鐘諮詢就開始收費,
別問我怎麼知道的,這場官司的學費我是繳夠了。。。。
這是對方律師,完全沒有想廣告的意思,畢竟她完全不需要廣告
聽說對方贏後,給了10W 律師費,然後馬上休假旅遊,呵呵呵呵呵!!!!
我就不說我虧了多少錢,即便是這樣敗訴了,律師費我也還是得給...
呵呵呵呵..哦,對,出庭律師費和不出庭費用是兩回事,望周知!!!
需要出庭的律師的(畢竟對方母語為英文!!)請找我的對手的律師...拿好,不謝!
網友回復
Metal-pig:滷煮,我覺得你挺勤力的,但是這單事你是不是找錯了律師的種類,能上庭嘴子的,和專做法律文件的,區別蠻大的,費用也差別很大。
samlin168:對方贏了也要給10萬刀律師費,那麼你作為失敗的一方損失估計也要一百幾十萬刀了。土豪,交個朋友吧。下次出門要拿手提箱的話給個電話我馬上到。
Kevin2008:這個道理你應該懂。華人移民能當律師都是呆在辦公室籤籤名字的。
果果99:我相信,而且輸了費用你的出,同樣大概在3路某家也一樣,之前打個藍莓院的官司,你再有理說什麼都是沒用的,證據,認證,律師很重要。當時也是很悲哀,輸的很慘,對方得意忘形,狠狠的往我們這邊喵過來。因為我們律師確實沒有什麼經驗,發表的時候就像在讀書,一個字一個字在讀…,還有一次發生車禍,人家撞我們,當時沒有第一時間找證人,人家倒好,去攔了一部車要了電話,可惜人家證人說是我們的責任。真的很無奈。(隨便找一個證人要了電話,然後回過頭來換另一個證人說謊,這都有效!)
gta:"如果要出庭的官司,請考慮找個母語為英語的律師!!!!"找香港移民律師, 他們的英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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