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各類的車輛導航定位系統,技術已經是相當發達了,給我們的出行也帶來了很多便利,但要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之下,有人利用這個定位系統偷偷跟蹤你,那真是令人汗毛豎起,最近,吳先生就遭遇了這種事兒。
吳先生是深圳龍華區一家糧油配送企業的負責人,他說,上周四,有公司的運輸司機向他反應,在外出送貨期間,無論是去加油還是吃飯,都有幾名男子經常是跟蹤他們,於是呢,第二天,吳先生就在管理處翻查近期的監控,發現有幾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經常在公司門口徘徊蹲守,吳先生說,監控裡還看到有一名男子鑽進了送貨車的車底。
吳先生(化名):到凌晨六七點的時候,他就鑽到車底下,鑽了有兩三分鐘,然後我們馬上通知司機,看車底下有沒有什麼東西,然後果然發現一個老是閃光閃燈的(裝置),一閃一閃的。
事主:懷疑是商業競爭對手所為
聯想起司機們反映的被跟蹤經歷啊,吳先生懷疑,這一閃一閃的裝置是個定位追蹤器,可能有人啊,企圖在暗地裡監視他和員工們的行蹤,而很多的員工啊,也因為這個事兒,擔心個人安全所以不來上班兒了。
目前,吳先生已經向轄區的龍城派出所報警,這起事件仍在調查當中,有律師表示,在我國呢,車輛定位跟蹤器並不屬於違禁物品,但是如果未經他人允許,在他人車上安裝定位跟蹤器,就會侵犯他人的隱私權,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
律師 趙傑介紹: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違法者)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利用跟蹤器獲取的音頻、視頻、行車數據等等,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權益、商業機密或者其他的商業利益,受侵犯者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來源:深圳廣播電視臺《第一現場》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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