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山海關1989年3月26號這一天被人們銘記,因為在這一天詩人海子選擇臥軌自殺,疾馳而來的火車帶走了一位偉大的天才詩人和他隨身攜帶的一本聖經。我們經常也能夠在網上看到有想不開的人選擇臥軌自殺的新聞,那麼當出現這種臥軌自殺事件事件,火車司機剎車有沒有用?火車司機是否要負有責任呢?
鐵路交通規定,火車運行必須有自己固定的軌道線路,所以火車不會亂竄到別的行車路線上瞎亂行駛。而且中國有法律明確的規定,任何與鐵路無關的人或者是交通工具,都不能夠停留在鐵軌上。所以如果不幸的發生了這種臥軌自殺的事故,首先,鐵道部門會進行事故的調查,火車上都裝有行車記錄儀。
工作人員首先會調取火車上的行車記錄,要看司機在發生緊急事故時是不是採取了有效的防範措施,這些措施指的就是有沒有向前方的路人提出警告,比如鳴笛,火車的鳴笛聲肯定是大大的超過了汽車喇叭,一般人都是可以在數公裡外聽見的。如果臥軌者聽見了,而不避讓,那責任就不在火車司機身上了。
不僅如此,還要考察司機那時候是不是採取了剎車處置,但是這個剎車一般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因為這個時候火車畢竟速度太快,即使剎車,也有慣性帶著火車往前跑,一般需要幾百米的距離才能夠完全的停下來。而火車司機在較遠的距離,又不容易發現臥軌者,所以就算火車司機採取了制動措施臥軌自殺者也早已經一命嗚呼了。
所以這個責任就應該不會由司機來承擔了,所以如果有臥軌自殺事故,只要司機採取了剎車處置措施和鳴笛警告,哪怕臥軌者死亡,司機也不會承擔任何的責任。而司機沒有採取剎車等動作,那麼就會對司機採取不同程度的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