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非法獵捕畫眉鳥被抓
近日,洛南縣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獵捕畫眉鳥案件,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扣押3隻野生畫眉鳥和多件非法狩獵工具。
經查:2020年6月30日,在洛南縣某企業務工的貴州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王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駕駛一輛五菱牌小型客車,攜帶捕鳥網、誘鳥器等作案工具,在洛南縣洛源鎮五龍村山林內張網誘捕3隻野生畫眉鳥,後經群眾舉報被洛南縣森林公安局查獲。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王某某在禁獵期使用網捕的禁用方法非法獵捕野生畫眉鳥,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二款的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8月21日,洛南縣森林公安局呈請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對張某某、王某某取保候審。(來源:商洛市森林公安局)
丹鳳一男子在家中架設「電貓」非法獵捕,被判處拘役一個月
近日,丹鳳縣人民法院對商洛森林公安局在「崑崙2020」專項行動中破獲的汪某某非法狩獵案依法宣判,以犯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某拘役一個月、依法沒收電瓶、逆變器等獵捕工具、公開賠禮道歉。
6月18日,商洛森林公安局對汪某某非法狩獵案立案偵查,丹鳳縣森林公安局具體辦理,經查:2018年10月4日(農曆8月25日),被告人汪某某以1500元購買「電貓」一套,於10月4日至6日在其家中架設「電貓」,在黃泥嶺附近山林內設置電網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期間未捕獲到獵物。
汪某某在禁獵期使用設置電網的禁用方法非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二款的規定,丹鳳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狩獵罪,對汪某某提起公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丹鳳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審理作出上述判決。(來源:丹鳳縣人民法院)
編 輯:陳 丹
責任編輯:孫黃榮
總 編 輯:張永罡
總 監 制:黃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