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人民調解崗位上的每個工作人員,都秉持著這樣的初心與使命。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超過11萬名人民調解員活躍在調解一線,廣大律師群體也主動參與到調解工作中,積極協調解決各類涉疫矛盾糾紛,為化解「疫後綜合症」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積極作為,化解糾紛在訴前
受疫情影響,租賃合同難以履行怎麼辦?
今年1月,楊奇和尹凡由房產中介介紹籤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楊奇自2月9日起租下尹凡位於武昌的某處房屋居住,預先支付6個月房租及押金。
然而,受疫情影響,楊奇未能如期入住,同時也起了退租的念頭。4月9日,武漢解除交通管控措施後的第二天,她將出租屋的鑰匙委託中介轉交給尹凡,想商量退還租金的事情。
4月19日,遲遲得不到回應的楊奇持起訴材料來到武昌區法院,希望通過訴訟解決房屋退租的問題。在了解她的訴求後,法院工作人員推薦其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
武昌睿和天下中心律師調解員褚偉負責調解此案。在調解平臺上閱卷後,褚偉用電話和微信分別與兩方當事人聯繫。
楊奇認為,由於疫情影響,自己租的房子一天都沒有住過卻付了一大筆房租,損失較大,希望房東能退還半年租金和押金。
房東尹凡則主張,雖然租客沒有入住,但已按照其要求處理了原有家具,且疫情期間房屋一直閒置。如全部退還租金,自己也會蒙受較大損失,故只願退還兩個月租金。
褚偉告訴二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已明確指出,疫情影響為不可抗力。因此,承租人因交通管控措施而無法居住租賃房,應認定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情形。
但褚偉也解釋說,4月9日,阻礙楊奇前往租賃房居住的不可抗力已經消失,此時要求解除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至於2月9日至4月8日期間的房租,楊奇可請房東予以減免。
經過一番勸導,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尹凡退還3個月房租及押金,並同意解除租賃合同。這起原本要對簿公堂的合同糾紛,成功被化解在訴前。
武昌區睿和天下調解中心律師調解員在調解一起房屋拆遷糾紛
情理交融,緩和母女矛盾
2月10日,家住武漢青山區的老易因感染新冠肺炎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事發突然,老易沒有留下遺囑,妻子牟然與女兒易歡之間因為遺產分割產生了分歧。本是和和睦睦一家人,卻因遺產糾紛鬧得不可開交。今年4月,二人來到青山區紅衛路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員接待了母女倆,通過交談找到了矛盾焦點。原來,老易夫妻倆沒有生育子女,易歡是二人領養的。此次分割遺產時,牟然提出將遺產留給有血緣關係的侄子、侄女,而易歡則堅決反對。
僅僅是因為收養關係鬧矛盾嗎?為了找到癥結所在,調解員與二人分別進行談話,先安撫老人情緒,聊起易家從前幸福和睦的點點滴滴。
回憶起一歲便把女兒易歡抱回家,到撫養她長大成人各個階段的瑣碎小事,牟然逐漸打開心扉。她告訴調解員,老伴去世以後,她想回到農村老家生活。但養女已經在武漢成家立業,她擔心易歡不會再贍養自己。而在農村老家,侄子、侄女可以照顧自己,因此想用老伴的遺產來換取他們的細心照顧。
調解員將老人的顧慮轉告給易歡,她聽了十分委屈。她說,自己早已將養父母當作親生父母,從未想過不盡贍養義務,沒想到養母卻將自己當作外人。
知道雙方的真實想法後,調解員首先向牟然轉告了與易歡談話的情況及她的態度。同時,調解員詳細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告知養子女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擁有繼承權利,也要承擔贍養義務;又讓二人坐在一起,從情、理、法各個角度分析疏導。
幾番勸解之後,母女相擁言和,最終確認老易20萬元的遺產由妻子牟然繼承12萬元,養女易歡繼承8萬元。情理交融的調解方式,讓昔日溫馨重回這個收養家庭。
對症下藥,維護婚姻家庭和諧
疫情發生後,居家成了人們的生活常態。「宅」久了,也容易惹出家庭矛盾與糾紛。
3月12日,黃石西塞山區某社區內,一名女子坐在單元門口哭泣,引來不少鄰居開窗觀望。
社區巡邏隊員將此事告知社區調委會,調委會主任楊俊立刻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原來,當街哭泣的女子李媛剛和丈夫吵了一架,氣憤之下不願回家。
「婚姻家庭糾紛可大可小,及時解決問題才能避免矛盾激化。」楊俊主動上門為夫妻二人調解。
劉巖指責妻子在特殊時期消費不加節制,每天花費大量時間上網。最讓他氣憤的是,李媛遭遇了網絡詐騙,被人以網絡刷單的方式騙走了2萬元,夫妻倆發生激烈爭吵,劉巖甚至在氣頭上動了手。
面對丈夫的「控訴」,李媛也很委屈。她表示,正是因為疫情期間家庭收入減少,因此看到有網絡刷單掙錢的消息才想試試看,賺點錢補貼家用。
仔細聽完雙方陳述,楊俊首先對劉巖說,於情於理動手都是不對的,且已觸犯《反家暴法》,他必須深刻認識到這一行為的錯誤性,承諾不再犯。楊俊還勸解劉巖,妻子遭遇網絡詐騙,本意是想要增加家庭收入,她也是受害者。作為丈夫,應當幫助妻子配合調查抓住詐騙嫌疑人,而不是一味苛責。
與此同時,楊俊也幫助李媛分析了她的問題,告訴她生活中要放下手機,多和家人溝通,多為家庭考慮,遇事和丈夫多商量,不要貿然行事。
經過耐心勸導,劉巖、李媛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夫妻二人重歸於好。
「調解要充分注重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從他們的言辭中分析矛盾焦點。」楊俊說,「只有找出矛盾背後的主要原因,才能對症下藥化解糾紛。」
全省今年已辦理調解案件十三萬餘件
為積極穩妥化解「疫後綜合症」,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深化推進共建共治共享,持續組織開展涉疫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專項工作。截至目前,全省今年已辦理調解案件132267件,調解成功129150件,調解協議涉及金額754682.94萬元。
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梳理各類矛盾糾紛,立足抓早抓小、應調盡調,及時有效化解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以及司法調解有機銜接,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協力定分止爭。
數據顯示,今年辦理的調解案件中,96.69%的案件已履行調解協議,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佔比僅萬分之七點五,矛盾糾紛化解效果明顯。(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