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拜泉縣恆冠金城小區為棚改項目,自2010年啟動建設以來,無證開發、一房多賣停工爛尾等矛盾風波不斷,後拜泉縣被迫接盤,即使2016年入戶後,仍有很多問題懸而未決。
李曉明向二三裡資訊反映,2014年他從開發商處頂帳34套房子,後來在住建局主持下拿到了34套房子的《房屋預告登記證明》並辦理了入戶手續。後來,他發現開發商違法將25套出售給他人。因住建和房產部門遲遲不給他辦理產權證,讓他無法通過法律程序索要這些房產,現在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房產被別人侵佔。
為何在拜泉縣由相關部門頒發的《房屋預告登記證明》都不能證明房屋產權?為何拜泉縣心甘情願花費巨資為開發商埋單?種種謎團待解。
開發商以34套房抵債,住建局籤字畫押作保證
據李曉明介紹,拜泉縣恆冠金城小區由開發商黑龍江恆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恆冠公司)建設,因資金緊張,2013年6月,恆冠公司董事長陳豔豐經人介紹找到李曉明借款300萬元,月息3分,借款期3個月。
李曉明通過親屬尹洪權將300萬元支付給陳豔豐。3個月到期後,陳豔豐未償還欠款,李曉明多次討要無果,便向拜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被以「縣裡有要求」為由不予立案。
經多次交涉,在拜泉縣的協調下,2014年3月10日,開發商恆冠公司陳豔豐與李曉明方面籤訂協議,雙方同意把300萬元欠款轉為購房款,恆冠公司將在建小區的34套房產賣給李曉明(尹洪權代持)。協議還約定,這些房產如果出現其他問題,由拜泉縣住建局負責辦理房照和過戶手續。拜泉縣住建局作為丙方,在協議上蓋了公章。
為保證將來李曉明實現物權,拜泉縣房產處為該房產做了預售登記,並籤署3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了34本《房屋預告登記證明》。預告登記是讓購房戶還沒拿到房子的時間段,用來證明合法產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拜泉縣接盤後25套房產遭一房多賣
「此後,因開發商恆冠公司資金遇到問題,小區停建爛尾。2015年2月該小區遭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曝光,不久拜泉縣裡接盤,投入了2.94億元。」李曉明說。
拜泉縣組織繼續建設,2016年該小區建成,實現進戶。拜泉縣當時主管城建的副縣長榮軍打電話通知李曉明來解決相關事宜,並派人將34套房的鑰匙交給李曉明。
二三裡資訊就此事向拜泉縣長榮軍核實,其掛斷電話,簡訊亦未回應。
2017年3月,李曉明向物業繳納6.8萬元辦理了進戶手續,由於外地有事情需要處理,李曉明沒有馬上進行裝修。
然而2019年4月,李曉明從外地回到拜泉縣卻發現,34套房屋的門鎖全部被更換,原有鑰匙無法打開。經過打聽李曉明得知,2017年他離開拜泉後,他的34套房屋中有25套陸續被開發商賣給了別人,有的已經裝修住人。
住建和房產部門不給辦產權證,拒絕說明原因
李曉明說,2015年拜泉縣投入巨資接盤,也就是取得了該小區開發的實際控制權和房產處置權,然而卻縱容開發商把25套房產私自出售,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李曉明曾找到原拜泉縣住建局局長劉正偉,依據手裡的34本《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和2014年3月有拜泉縣住建局蓋章的協議,要求住建局協助辦理正式產權證書,但遭到拒絕,也沒有給出拒絕理由。
不得已,李曉明又向省信訪局反映情況,表達要求拜泉縣住建和房產部門辦理正式產權證書的訴求。
2020年12月9日,拜泉縣住建局給李曉明寄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意見書中只是對恆冠公司與李曉明之間借貸關係進行了梳理。最終處理意見是:債務關係出現糾紛應當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解決。而對於「按協議約定辦理產權證書」的訴求隻字未提。
「這份處理意見書答非所問,明顯是在迴避問題。34套房屋的合法產權,現在只是按當時有住建局蓋章的協議要求辦理產權證。拜泉縣住建和房產部門不給合法購房者辦理產權證,還不說明理由,是典型的不作為。」李曉明氣憤地說。
12月24日,拜泉縣副縣長、住建局局長劉正偉以開會為由掛斷電話,並拒絕回應此事。
(二三裡編輯 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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