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石家莊市各大遊樂場非常火爆,家長趁著休息帶孩子出來玩耍,本來一場親密的親子休閒,可能因為家長的疏忽讓孩子周末撒歡充滿隱患。記者走訪石市某大型商場的兒童遊樂場,家長做「低頭族」的現象並不少見,個別家長還背對在蹦床上玩耍的兒子,低頭玩手機。近年來,由於兒童在遊樂場發生意外,導致家長與遊樂場的糾紛不斷,律師表示,商場遊樂園應履行保護義務,家長要履行監護責任。
低頭看手機 自拍發朋友圈
12月20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山路上一家大型購物中心,在購物中心的5樓,滑梯、蹦床是孩子們最愛玩的項目。記者走進遊樂場的中心區域,看到在滑梯、海洋球、攀爬架等區有十多名兒童在玩耍,時不時出現在滑梯上像「疊羅漢」一樣堆在一起,大孩子撞倒小孩子的情形。遊戲區內有8位家長在陪護,其餘家長都待在外面的休息區。休息區的家長將衣物搭在椅子上,幾位家長相互之間聊得不亦樂乎,但也不時看向遊戲區的孩子;還有的家長始終低頭盯著手機,甚至還有兩位媽媽玩起了自拍。這兩位媽媽說:「剛才陪孩子玩了一會兒,我倆也玩累了,坐這兒休息一下發個朋友圈。」對於孩子的安全問題,其中一位寶媽告訴記者,裡邊設施的材質都挺軟,不會出什麼大問題。
用後背看娃 「經常玩不會出問題」
在蹦床區域,有5位兒童正在玩耍,一位年輕爸爸在蹦床區域內看護,待自家孩子玩夠了,這位爸爸也離開了。剩下4名兒童則由一位工作人員看護。正在這時,記者看到一位在休息區域背靠蹦床而坐的男士扭頭看了一眼正在蹦跳的幾名兒童。通過與他聊天記者了解到,這位男士的兒子也在玩蹦床,而他的椅子卻背靠著蹦床區域,看幾眼手機再看下兒子。「周末人多,我有個位置坐會兒就不錯了。兒子經常玩蹦床,也沒出什麼問題。」
記者觀察發現,該遊樂場在遊戲機區域有數名工作人員來回巡視,維護設備並保護兒童,對家長疏於照顧的現象也會及時提醒。而滑梯和海洋球區域未見工作人員陪同,只有蹦床區域內有一名工作人員。
對於孩子在遊樂場出現意外,很多家長認為自己是付了錢把孩子託管給遊樂場所的,遊樂場所作為經營者有責任把孩子看管好,一旦發生傷害應該負全部責任。
律師:遊樂園履行保護義務 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有些遊樂場在門票上貼有「入園須知」「免責聲明」等,或者在遊樂場醒目位置提醒家長盡到看護義務。那麼,商場貼的免責聲明是否能免責?家長又應該承擔怎樣的看管義務?對此,記者採訪了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秦永建律師。
秦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商場,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所以在司法實踐中,處理該類糾紛,考慮遊樂園兒童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經監護人同意到遊玩設施內接受娛樂服務時,遊樂設施管理人負有根據遊玩設施和兒童身心特點確保參與遊玩的兒童免受身體損害的安全保障義務。」秦律師說,如果因遊樂園疏於管理發生兒童身體損害後果,遊樂園管理者負有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過錯,應當對兒童的身體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因為其他兒童侵權造成的損害,可以向其他兒童的監護人提出損害賠償。但商場中「低頭族」家長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也應當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當孩子在遊樂園內玩耍時,要提高防範意識,及時制止危險行為,否則需要承擔一定的監護責任。
秦律師提醒大家,商場內遊樂園的服務對象大多是兒童,遊樂園應當履行保護義務,加強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家長也應當履行起監護責任,讓我們共同攜手,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健康、和諧的成長環境。
記者│劉俊科
編輯│閆豔麗
審核│李彥水 馮金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