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每個國人心中的位置還是很高的,目前房地產行業還是我國主要的實體經濟支柱之一。目前國內的房價還是比較高的,有的城市的房子單價甚至有10萬元一平方,所以現階段房子還是我們購買單品價格最高的產品。其實房子還是有一些屬性的,比如說有的人買房是為了結婚,有的人是為了能夠過上更好的生活,除此之外,還有學區房。目前國內各個地區的學區房價格是比較高的,其實一直以來,關於房產證上的姓名,一直是一個關注的焦點。
有的父母就是給孩子買房子,所以就會用孩子的名字,但是如果遇到父母有公積金貸款需要使用,那麼就會把父母的名字也加上去,這是人之常情,也是比較合理的操作,但是如果這個是男方的父母,有些女孩子就不樂意了,心想:我們的新房為什麼要寫你爸媽的名字?其實這樣的格局真的很小,每個父母都是為了孩子好,怎麼可能去為了房產和孩子爭執呢?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父母完全沒有必要給孩子買房子。所以這個紅本子成為了不少家庭關注的焦點,這是房產證。
確實買房子是一筆很大的支出,所以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確實是很有「學問」的。比如說單身人士買房子,那麼就完全沒有煩惱,寫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那麼如果是夫妻買房子,女方肯定會要求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這樣以後的生活也有保證,其實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別人養了多年的孩子,嫁過來要點保證也是正常的。
但是這個話題在很多家庭都很敏感,因為有的房子價值確實很高,所以寫誰的名字是比較重要的,因此出現矛盾也是比較正常的事情。那麼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寫夫妻的名字呢?這點有的專家其實已經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表示:儘量不要在房產證上寫夫妻的名字。為什麼專家的這個說法有點讓人吃驚呢?
其實原因也相當的現實,首先如果房產證上寫夫妻的名字,能夠給女方一些安慰,但是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那麼財產分割也是很麻煩的事情。比如說現在房子是男方首付的,但是女方也在每個月幫忙還貸款,這種情況下,房子應該如何分配。如果還是男方付首付,但是房貸也是男方還款的,但是女方還是要求分房產,該怎麼分呢?所以處理起來相當的繁瑣。
還有個原因就是購買第二套房很困難,因為如果首套房是夫妻的名字,那麼兩人就需要一起還貸款,但是如果生活條件好了之後,想購買第二套房子,那麼就有難度, 有的地區之前想出了假離婚的辦法,就是為了買第二套房,當然中間出現問題的也是有的,並不安全。而且國家對於這種情況也採取措施了,比如一些地區中,離婚夫妻在3年內是不允許買房的。所以你覺得,房產證上的名字真的很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