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女朋友溫柔的問你說:咱們看中的那套房子結婚前能不能寫上咱倆的名字啊?你應該斬釘截鐵的說:不能,絕對不能!然後一把拉住她,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再給你買一套,但是絕對不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因為這是一個常識,任何時候,房產本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就儘量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如果你們是單身男女,一定要在婚前用掉首房首貸,這是唯一一次普通人可以享受到低首付高槓桿,低利率低契稅的各種優惠的機會,唯一一次普通人可以用儘量小的力量撬動儘量大的房子的機會。首房首貸如此珍貴,一但錯過就不再有第二次,所以能在婚前用就一定不要在婚後用。
結婚之後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原本是兩個人是兩個家庭,兩份首房首貸資格,一結婚就等於自動放棄了一個。而如果是婚後買房,無論房子加不加另外一個人的名字,都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而且就算你寫兩個人的名字也不見的是一人一半,因為出資方可以保留出資證明和轉帳記錄,這樣的話就只有增值的部分夫妻才能分割的。所謂的兩個名字。純粹就是個安慰劑,越不懂才越有安慰效果,如果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未來很多跟產證有關的事項你一個人去辦就可以了。可一但寫了兩個人,原本不需要那麼麻煩的事情也會立刻複雜好幾倍。
所以一定要記住這個忠告,能在婚前買別在婚後買,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別寫兩個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