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就像曹操個人形象的「廣告語」,一句話道盡了千古奸雄的自私與殘忍,過往「品三國」、「解三國」的人多,這句話早早就是網紅詞句,翻翻裴注《三國志》就知道,原話其實是「寧我負人,毋人負我」,所以,有從說話時候的語氣入手「洗白」的,也有從古漢語翻譯入手「翻案」的。
對錯且不論,有個問題卻往往被忽略,那就是:
這句話到底是說給誰聽的?又是由誰記錄下來的呢?
一
在《三國演義》第四回《廢漢帝陳留踐位 謀董賊孟德獻刀》中,伴隨著「寧可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出場的人物是「陳宮」。
《演義》中的文字是:
且說曹操逃出城外,飛奔譙郡。路經中牟縣,為守關軍士所獲,擒見縣令……縣令曰:「吾姓陳,名宮,字公臺。老母妻子,皆在東郡。今感公忠義,願棄一官,從公而逃。」操甚喜。是夜陳宮收拾盤費,與曹操更衣易服,各背劍一口,乘馬投故鄉來。
……宮曰:「知而故殺,大不義也!」操曰:「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陳宮默然。
這裡設置了中牟縣令陳宮棄官跟從曹操的橋段,又讓陳宮旁聽了曹操的豪言壯語,前後邏輯完整,實則應用了移花接木的手段,因為真正跟隨曹操的「人」,實在不能擔當此角色,所以才將陳宮安排至此,正好為日後其輔佐呂布反曹,做了「報應不爽」式的鋪墊。
歷史上的陳宮,見裴注《三國志》卷七《呂布張邈臧洪傳》引文:
陳宮出身東郡,年少時已經交遊遍及海內知名之士,待到天下亂起,方才跟隨曹操,後來「自疑」,略同於今天的「迷茫」、「意義喪失」,才跟隨呂布反對曹操,而他為呂布做參謀,呂布基本不聽他的建議。
這個「追隨」的最早時間,史書可見的記載是裴注《三國志》卷一《武帝紀》引「世語」:
這是在初平三年,「兗州刺史」劉岱迎戰青州黃巾敗死,陳宮為當時還只是「東郡太守」的曹操遊說謀得的兗州,此後,「信乃與州吏萬潛等至東郡迎太祖領兗州牧」,曹操至此才算有了「王霸之基」,可以說,陳宮居功至偉,屬於「首謀」,也是「頭功」。
而曹操待陳宮,也非常重視,參見曹操包圍下邳時,呂布之妻的敘述,非常有趣。見裴注《三國志》卷七《呂布張邈臧洪傳》引《魏氏春秋》:
布妻曰:昔曹氏待公臺如赤子,猶舍而來。今將軍厚公臺不過於曹公……翻譯過來就是,曹操待陳宮就像父母呵護懷裡的幼子,陳宮仍舊叛曹附呂,今天你厚待陳宮還超不過曹操呢!
具體的行動見《三國志·呂布張邈臧洪傳》:
也就是說,陳宮得以獨立統帥一部兵馬屯駐在曹操的「老根據地」,屬於「守老營」的角色,沒成想,陳宮竟然「反了」。見《三國志·呂布張邈臧洪傳》:
興平元年,太祖復徵謙,邈弟超,與太祖將陳宮、從事中郎許汜、王楷共謀叛太祖。……太祖初使宮將兵留屯東郡,遂以其眾東迎布為兗州牧,據濮陽。郡縣皆應,唯鄄城、東阿、範為太祖守。陳宮帶兵迎接呂布,兗州全境皆反,只剩下三個縣仍舊服從曹操,可見陳宮本人在曹操「得兗州」和「失兗州」中舉足輕重的作用。
當然,曹操最後還是逆勢翻盤了,並最終抓獲了陳宮,只不過倆人最後的訣別別有一番意味,在裴注《三國志》卷七《呂布張邈臧洪傳》引《典略》:
太祖笑曰:"今日之事當云何?"宮曰:"為臣不忠,為子不孝,死自分也。"太祖曰:"卿如是,奈卿老母何?"宮曰:"宮聞將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親,老母之存否,在明公也。"太祖曰:"若卿妻子何?"宮曰:"宮聞將施仁政於天下者不絕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太祖未復言。宮曰:"請出就戮,以明軍法。"遂趨出,不可止。太祖泣而送之,宮不還顧。宮死後,太祖待其家皆厚如初。這段對話就不詳細翻譯了,只說說其中的要點,即陳宮自認「為臣不忠」,且「請出就戮」,什麼意思呢?
陳宮的「為臣不忠」,至少有兩次,一次是與張超、許汜叛離曹操,一次是在郝萌之變中與郝萌同謀聯合袁術反叛呂布,前一次成了,後一次未成,對於後一次,從他對曹操說呂布不聽他的計策所以失敗來看,並不看重呂布,那麼,這裡的「愧」,只能是對曹操了。
之所以「愧」,在於「叛」有「叛」的理由,「忠」有「忠」的道理。
二
只不過歷史上的真實理由,《三國演義》作為一部明代通俗文學作品,根本不可能給當時的市井讀者解釋清楚,只能用最簡單的、讀者能夠理解的「倫理梗」來「立人設」,一個是曹操的「人設」,一個是陳宮的「人設」。
因為曹操與董卓一樣殘忍、自私,所以陳宮棄之而去,甚至輔佐呂布對抗曹操,在他生命最後的慷慨激昂,也就變成了對曹操的「揶揄」,甚至是「道德綁架」,而並非對於自身行為的「愧疚」。
事實恰恰相反。
前文說到,陳宮「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相連結」,也就是個交遊廣闊之人,社會關係豐富,所以能夠替曹操順利遊說兗州的「別駕」、「治中」,按照東漢選官慣例,僚屬首領都屬於已故刺史劉岱私臣,且應為本州「名士」、「名族」出任,也就是地方「世家」的頭面人物,也就是說,陳宮和兗州本地的豪門世家大有交情。
如果曹操遵循東漢地方統治的「慣例」,能夠多方共治,陳宮並沒有理由背叛,問題是,曹操本人就不是個循規蹈矩之人,所以,他殺死了與孔融齊名的「名士」邊讓,具體見《後漢書·文苑列傳》:
(邊讓)恃才氣,不屈曹操,多輕侮之言。建安中,其鄉人有構讓於操,操告郡就殺之。這個時間是錯誤的,因為陳琳為袁紹所作的《討曹操檄》中就提到了「邊讓之死」與「兗州之叛」的關係:
故九江太守邊讓,英才俊逸,以直言正色,論不阿諂,身首被梟懸之誅,妻孥受灰滅之咎。自是士林憤痛,人怨天怒,一夫奮臂,舉州同聲,故躬破於徐方,地奪於呂布,彷徨東裔,蹈據無所。
也就是說,邊讓因為經常言語侮辱曹操,讓曹操懷恨在心,借著其同鄉告發構陷邊讓,不但將他本人斬殺,還連累妻子家眷,等於是遭受了「族滅」,結果導致了兗州境內「舉州同聲」的反叛。
值得注意的是,邊讓的「本郡」並不在兗州治下,而是在「陳留郡」,也就是曹操的盟友張邈的地盤上,「告郡就殺之」,也就是「借」了張邈的刀,這一刀下去,一方面讓陳宮為了「全友道」主導「一夫奮臂」,也就是激發了陳宮與兗州士人社交圈子的同氣連枝,另一方面,也讓張邈只能與呂布「共牧兗州」。
也就是說,曹操逼張邈殺邊讓,很可能就是為了讓他「納投名狀」,將其「臣屬化」,也就是陳宮勸諫他反曹時說的「反制於人,不以鄙乎?」只是沒想到,當曹操東徵徐州導致武力壓制暫時消失後,張邈、陳宮、兗州本地勢力一齊發難,反而造成了「雪崩式」的結果。
這些信息的指向,都說明陳宮本人「叛曹」的動機,根本不是為了個人權位或是與曹操的政治衝突,而是「自疑」,也就是對之前為曹操獲取兗州的舉措的正確性有所懷疑,因為曹操並不願意延續東漢政治傳統,與本州士人「和諧」地共治,為兗州「保境安民」,反而在平定州內之後頻頻用武於四方。
但是,曹操作為「二元君臣」倫理中的「主君」,對於陳宮完全沒有虧待的地方,所以,當陳宮面臨「鄉情」、「友道」的時候,選擇了對曹操的「不忠」,要知道,這種行為在東漢的士林倫理下與「不孝」是並列的「劣跡」。
所以,陳宮在臨終前的「愧疚」和「自貶」,不是虛言,而完全是真情流露,他的本心,對曹操的「命世之才」一直都是欣賞的。
也就是說,《三國演義》中描繪的這個「報應不爽」、「輪迴故事」從根兒上就是不成立的。
三
了解了以上的情況,自然就能明白,《三國演義》中關於陳宮「捉放曹」和「殺呂伯奢」後離去的描述,全都是虛構情節,兩者之間根本就對不上,而《三國志注》中的記載也說明了這一點,在中牟縣縱放曹操的實為不知名的「縣功曹」。
那麼,問題又回到了原點,誰與曹操同行?
易中天教授在《品三國》中說,曹操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時身邊沒有人,肯定是不對的,因為裴注《三國志》卷一《武帝紀》引《魏書》中明確提及:
也就是一行數騎,一同到成皋呂伯奢家,曹操不是孤身一人,至於這幾個人是誰,史書沒有明載,但是我們可以從行程上入手。
《三國志·武帝紀》記錄簡略,曹操在過呂伯奢家之後,行程為:
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是歲中平六年也。注意,陳留郡屬兗州,而曹操家居沛國譙縣,屬豫州,其父及宗族均在譙縣,另見《三國志》卷九《諸夏侯曹傳》:
這一條後面還有裴松之注引《魏略》的記載,豫州刺史黃琬要捕殺曹操,曹操躲避,曹邵被殺,說明曹操在陳留起兵之前曾回到本鄉沛國募兵,只不過他的親生父親曹嵩並不支持,見《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
及子操起兵,不肯相隨,乃與少子疾避亂琅邪,為徐州刺史陶謙所殺。曹嵩曾為太尉,是曹氏宗族的頭面人物,他對曹操的背棄,也就相當於宗族的背棄,所以日後曹操的起家,並沒有得到宗族真正意義上的支持,也就是賣了一部分家產募兵,而他大部分的軍隊則來自於陳留的富戶衛茲的資金支持,跟隨他的諸曹、諸夏侯,實際上是依與他個人的親近程度而加入的。
也就是說,曹操從洛陽開始的行程,應該是洛陽——成皋——中牟——沛國——陳留。
那麼,只要是行動起點和終點與曹操重合,並明確地記載「從太祖」的,就一定是參與了「殺呂伯奢」的「從騎」,檢括《三國志》及裴注,會發現誰呢?
符合條件的有這麼幾個:
英雄記曰:純字子和。年十四而喪父,與同產兄仁別居。承父業,富於財,僮僕人客以百數,純綱紀督御,不失其理,鄉裡鹹以為能。好學問,敬愛學士,學士多歸焉,由是為遠近所稱。年十八,為黃門侍郎。二十,從太祖到襄邑募兵,遂常從徵戰。(《三國志》卷九《諸夏侯曹傳》裴注引《英雄記》)
英雄記云:靈帝末年,備嘗在京師,後與曹公俱還沛國,募召合眾。會靈帝崩,天下大亂,備亦起軍從討董卓。(《三國志》卷三十二《先主傳》裴注引《英雄記》)
曹純十八歲為黃門侍郎,必然是在京師洛陽做官的,兩年後,隨曹操到襄邑募兵,襄邑為陳留郡屬縣,則其起點也是洛陽,終點是為陳留郡。
也就是說,曹純肯定是曹操的「從騎」之一。
後一條材料說,劉備也在京師洛陽與曹操同回沛國,招募軍隊,等到天下大亂後,也起兵一同討伐董卓。
只不過劉備的這條記載,時間上有些錯亂,靈帝末年,劉備確實是在洛陽,因為其鞭打督郵後棄官不當安喜縣尉,之後就跑了,此後,大將軍何進派出毌丘毅到丹陽募兵,劉備隨從,並在下邳立下軍功,受封「下密丞」,又去官。之後為「高唐尉」,升遷為「高唐令」。
這段經歷看似首尾相連,其實是有時間間隔的,何進派出張楊、鮑信、王匡、毌丘毅等五人外出募兵,時間在中平六年(189年)六月,也就是漢靈帝駕崩後2個月,而漢獻帝即位則在中平六年九月,此時董卓已然入洛陽主政,並表曹操為驍騎校尉,曹操逃亡,至當年十二月,才在陳留郡舉兵討伐董卓。
中平六年六月隨毌丘毅至丹陽,領兵回返時間不詳,但鮑信回京時遇上董卓大軍入洛陽,說明時間相差不遠,很可能是在中平元年八月何進被殺前,劉備已經回返洛陽,被任命為「下密丞」,還沒等赴任,就趕上了袁紹誅殺宦官、董卓進京廢立的大亂,所以,「去官」與曹操同行回鄉募兵討董。
而此時劉備身邊,可以肯定有關羽、張飛在側,則曹操一行「從數騎」中的知名人物已經可以確知:
曹純、劉備、關羽、張飛。
也就是說,當曹操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時,就是說給他們四位聽的,而劉關張三傑,也並沒有像《三國演義》中的陳宮一樣,半夜拔劍要「除賊」,或是憤然離去,而是跟隨曹操,至少要到沛國聚兵之時,至於有沒有參與陳留舉兵,則於史無據了。
那麼,問題來了,劉關張這樣的「忠義之士」為什麼沒有選擇和自私、殘忍的曹操「分道揚鑣」?
四
道理很簡單,曹操的這句話、這件事並沒有《三國演義》中描寫的那麼簡單。
《三國演義》中的故事描寫大體是這樣的:
曹操父親的結拜兄弟呂伯奢為迎接曹操的到來而出門買酒,曹操等候多時聽到了「磨刀之聲」,曹操就犯了疑心病,認為呂伯奢並非自己的至親,相當可疑,就去偷聽談話,恰巧聽到了有人在廚房中說:「縛而殺之,何如?」
曹操確信對方要對自己動手,就闖了進去殺死了男女八口,此時才在廚房看到了一頭綁好待殺的肥豬,曹操和陳宮心知殺錯了人,一路逃跑,恰巧遇到了呂伯奢,將他也一併殺死。
之後的故事,《三國演義》第四回《廢漢帝陳留踐位 謀董賊孟德獻刀》中的描寫非常微妙:
操不顧,策馬便行。行不數步,忽拔劍復回,叫伯奢曰:「此來者何人?」伯奢回頭看時,操揮劍砍伯奢於驢下。曹操策馬不顧呂伯奢的挽留,走出幾步,突然拔劍返回,叫住呂伯奢,還非要「詐」他,待其回頭時,方才一劍砍過去,整個過程畫面感極強,這先執著,再猶豫,最後下狠心的過程極其有層次,讓觀眾仿佛看身邊人一樣。
進而導出陳宮對曹操的指責,曹操再用「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作答,大奸大惡的形象躍然紙上,屬於典型的「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整部小說中曹操的「人設」就此「立」下了,可以算是文學創作的「神來之筆」。
而文學的「長處」,也恰是史事的「短處」,因為屬於絕對的「複雜問題簡單化」以獲取「共情」和傳播,真實歷史的事件,往往要複雜得多,理解起來需要的背景知識也多得多。
見裴注《三國志》卷一《武帝紀》中關於此事的幾條記載:
《魏書》曰: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裡。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人。
《世語》曰: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
孫盛《雜記》曰: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悽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這三條史料的記載各有側重:
第一,是呂伯奢之子圖謀曹操等人馬匹和財物,被曹操親手殺死數人;
第二,呂伯奢家五個兒子熱情款待,曹操疑心有詐害自己,親手持劍殺八人離去;
第三,曹操聽到食器聲響,以為有伏兵,於是殺人離去。
這三條史料看似無關,其實是一個事件的三個視角的記錄,第一是「呂家動機」,第二是「曹操心理」,第三是「事發誘因」。
完整重構一下事實應該是這樣的:
曹操帶著曹純、劉備等人來到了他的朋友呂伯奢家,呂伯奢本人不在家,只有五個兒子在,卻對身為通緝犯的曹操非常熱情,引發了曹操的懷疑,而這五個兒子之所以如此,則是垂涎曹、劉等人的馬匹、財物,想要來個「黑吃黑」,反正通緝犯也沒法去找官府報官。
沒想到在呂伯奢之子和賓客部曲還沒有「發動」的時候,曹操等人因為聽到了「食器之聲」,以為是刀劍碰撞,先下手為強,戰況也非常慘烈,連曹操本人都手刃八人,可想而知,劉關張等驍將手上得留下多少人命。
殺完人之後,曹操等人肯定是通過「審訊」得知了呂伯奢之子的圖謀,否則,《魏書》中的記載也根本不會流傳下來,這就等於是事實有個兩重反轉的效果,因為「意外」而殺人,又因為殺人才揭破「陰謀」,所以,曹操的「悽愴曰」才算是有的放矢。
這裡的「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實際上,是對這個「狗血」事件的無奈表態,甚至毫無「慶幸之情」,翻譯過來,也就是「寧可我先下手為強,也比後下手遭殃要好」,但又「悽愴」表態,可見曹操還是有「悲憫之心」的。
至於什麼將「負」翻譯成「肩負重任」之類的說法,完全是胡扯,只不過是沒理解事件背景的夢囈罷了。
最後多說一句,為什麼呂伯奢之子如此「利令智昏」呢?你都是有莊園、賓客的大戶了,眼皮子何至於這麼淺?
根子就在東漢末年的馬價上。
黃巾之亂前的漢靈帝光和四年搜括天下馬匹,民間一匹馬的價格高達200萬錢,當時的金價約為10000錢/斤,漢制一斤約合250克,也就是說,一匹馬價值50公斤黃金,以300元人民幣/克的金價粗估,一匹馬價值今天1500萬人民幣。
考慮到光和四年尚是黃巾之亂前,曹操過呂伯奢則在黃巾之亂後,馬匹更加稀缺,曹操又是比二千石高官,相當於今天的「副省級」領導,其騎乘的自然是駿馬,因此價格只會更高,劉備則以騎兵起家,又曾與馬販子交往,部下多有幽州騎兵,則其坐騎也不會是「凡品」。
也就是說,曹操、劉備、曹純、關羽、張飛等5人,每人開了1輛價值1500萬人民幣的布加迪進入呂家的莊園,總價在7500萬到1億左右,這筆財富在北上廣深買套好別墅還差點意思,可要是在「成皋」,也就相當於今天出北京到河北衡水買房,買下個莊園,應該還是不難的。
所謂財帛動人心,況且成皋還在董卓控制下,以這五人通緝犯的身份,呂家可以說是伸伸手就能把這筆巨額財富拿到手,曹操又只是呂伯奢的朋友,大不了求財不害命也就能和父親交代了,他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曹操的感慨,或許還有對「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不甘吧……
至於劉關張三兄弟,又不是剛進社會的小青年,以他們相對熟稔「底層社會」的生活經驗來看,恐怕連曹操的這種「高官子弟」的詩性感慨都不會有,否則早就被「蹉跎的歲月」給慪死了,哪兒還有屢敗屢戰的「劉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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