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9日 09:02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韓宇嬌
字號內容摘要:兩周時期貴族稱名除了名之外,還有字,「名」是父親在嬰兒出生後三個月所取,「字」是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時賓客所取。冠禮既然是在二十歲舉行,則男子在二十歲就有了「伯某父」「仲某父」等三字全稱結構的字。古書雖然沒有記載女子的字具體如何,但王國維《女字說》通過分析金文中女性名字,認為「男子字曰某父,女子曰某母,蓋男子之美稱莫過於父,女子之美稱莫過於母」。從出土材料來看,兩周女子的名字方式種類繁多,形式不一,但無論怎樣變化,女子稱姓仍是名字結構中的核心內容,排行也極為常見,即《禮記·喪服小記》所言「婦女書姓與伯仲」。兩周金文男子名字中含有「孟」字的,除去可以判斷是作為私名的,疑似用為排行用字的有「孟淠父」(《殷周金文集成》。
關鍵詞:殷周金文;女子;男子;孟氏;趙盾;伯某;排行;傳世;孟狂父;某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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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時期貴族稱名除了名之外,還有字,「名」是父親在嬰兒出生後三個月所取,「字」是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時賓客所取。取字是冠禮的一個重要環節,字的結構為「排行+私名+甫」,其中「甫」通「父」。冠禮既然是在二十歲舉行,則男子在二十歲就有了「伯某父」「仲某父」等三字全稱結構的字。
兩周時期的貴族女子稱名與男子類似,除名之外,也有字。《禮記·曲禮上》「女子許嫁,笄而字」,《禮記·內則》「十有五而笄」,也就是說女子在十五歲許嫁之後舉行笄禮並取字。女子的笄禮是與男子的冠禮相對的禮制,同樣標誌著女子的成年。古書雖然沒有記載女子的字具體如何,但王國維《女字說》通過分析金文中女性名字,認為「男子字曰某父,女子曰某母,蓋男子之美稱莫過於父,女子之美稱莫過於母」。從出土材料來看,兩周女子的名字方式種類繁多,形式不一,但無論怎樣變化,女子稱姓仍是名字結構中的核心內容,排行也極為常見,即《禮記·喪服小記》所言「婦女書姓與伯仲」。《白虎通義·姓名》「婦人姓以配字何?明不娶同姓也」,解釋了女子名字中姓氏不省的原因。
儘管男女在命字時均以長幼排序,稱之伯仲叔季,但「男女異長」,是分別排列的,「孟」與「伯」在文獻中都可以用來表示排行為長。如《左傳·定公四年》:「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孔穎達疏:「伯是兄弟之長,故舉伯以為言。」《詩·鄘風·桑中》:「雲誰之思?美孟姜矣。」鄭玄箋:「孟姜,列國之長女。」高亨註:「孟,長也。兄弟姊妹中的年長者稱『孟』。」夏祿《釋孟》認為「孟」為會意字,表示用皿盛子,是古代民俗中殺首子、長子而食的體現,故有首、始、長之意。裘錫圭先生《殺首子解》則從人類學及比較文化學角度,結合傳世文獻記載,論說古代殺首子而食具有獻新祭及祭後聖餐的性質。
古代學者多認為伯、孟描述對象不同,以伯為嫡長子之稱,孟為庶長子之稱。這種說法最早出現在漢代緯書《禮緯·含文嘉》中,《白虎通義·姓名》引曰:「嫡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魯大夫孟氏是也。」但綜合分析,這一觀點是有問題的。
先來看異說者。如《左傳·隱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孔穎達疏曰:
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長幼之別字也。孟、伯俱長也。《禮緯》雲「庶長稱孟」,然則適妻之子長者稱伯,妾子長於妻子,則稱為孟,所以別適庶也。故杜注文十五年及《釋例》皆云:「慶父為長庶,故或稱孟氏。」沈氏亦然。案《傳》趙莊子之妻,晉景公之姊,則趙武適妻子也,而武稱趙孟。荀偃之卒也,士匄請後,曰「鄭甥可」,則荀吳妾子也,而吳稱知伯。豈知氏常為適而稱伯,趙氏恆為庶而稱孟者也?蓋以趙氏趙盾之後,盾為庶長,故子孫恆以孟言之,與慶父同也。推此言之,知知氏荀首之後,《傳》雲「中行伯之季弟」,則俱是適妻之子。但林父、荀首並得立家,故荀首子孫亦從適長稱伯也。或可春秋之時不能如禮,孟伯之字無適庶之異,蓋從心所欲而自稱之耳。
清代李慈銘在《越縵堂讀書記·說文義證》條中也進行了分析:「案孟之與伯,對文或別,散文則通。《月令》正義曰:《尚書·康誥》雲『孟侯』,《書傳》天子之子十八稱孟侯,並皆稱孟,豈亦庶長乎?又案《白虎通》稱庶長稱孟,魯大夫孟氏是也。然《公羊》《史記》皆以慶父為莊公母弟,惟《左傳》杜注以為莊公庶兄。故其後為仲孫氏,是孟氏庶長之說先未確也。又晉趙氏如宣子、文子、簡子、襄子,皆稱趙孟,而文子為晉景公姊莊姬之子,非庶長也,是孟非必庶之證也。《禮》之伯某甫,《春秋》之伯父、伯舅、伯氏,《曲禮》稱同姓諸侯曰伯父,異姓諸侯曰伯舅。又婦人稱夫曰伯,《詩》之伯也執殳,自伯之東,豈皆適長乎?是伯非必適之證也。桂氏亦未分晰言之。《左傳》之稱人諡如昭伯、惠伯、懿伯、戴伯、景伯、文伯之類,指不勝屈,而獨無稱孟者,此尤可為散文不別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