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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明星的一些事接二連三地在美國華人微信群裡引起熱議,甚至還引起了律師界的高度關注。前幾天討論最多的當然就是「寶馬」離婚案,而這幾天,則是伊能靜和美國醫生的撕X大戰。到底誰會贏,聽聽洛杉磯華人律師劉龍珠律師怎麼說。
伊能靜(來源:微博)
先讓小僑給不明真相的吃瓜民眾們簡單介紹一下情況。
去年,47歲的伊能靜與小10歲的老公秦昊結婚,6月在美國剖腹產下一個女兒,取名小米粒,伊能靜感動落淚,一家人也因此陷入幸福的氛圍。
伊能靜和女兒小米粒(來源:微博)
7月10日,尚處於月子期間的伊能靜在微博貼出律師函,聲稱自己的剖宮產執刀醫生擅自將術後合影發布在社交平臺上,導致不良商家盜取圖片用於如「赴美產子」等非法小廣告中。伊能靜感到自身利益受損,向非法發布廣告的網站發出律師函,並警告該醫生。
劉龍珠律師從側面了解到,伊能靜來美生產期間,婦產科醫師李端棠要求和伊能靜合影留念。礙於面子,伊能靜同意了,但告訴李只能私人收藏,不能對外公開,李當場表示同意,但產後不久,伊能靜和他的合影就出現在了李端棠診所的對外宣傳冊上。因為剖腹產刀口化膿已經對李醫師有所不滿的伊能靜為此在微信圈表達了對李醫生拿自己的照片為診所打廣告的不滿。
8月5日,因為傷口感染,伊能靜再度入院開刀清創。據臺灣媒體報導,她6日發文感謝大家對她的關心,同時還控訴該醫院「真的很有問題」,指責為她接生的美國醫生「沒醫德」,不僅害她傷口感染,該醫院更未經她同意,就將她照片用為宣傳廣告。
李端棠醫師聘請律師否認伊能靜的指控。(摘自網絡)
鄭丞傑副院長認為伊能靜刀口化膿算不上「醫療疏失」。(摘自網絡)
接著伊能靜更揭開她剖腹傷口感染嚴重原因,表示在傷口線裂開時,醫生強調貼美容膠就會好,還塞了一罐抗生素給她,過了一周膠帶就全被化膿侵蝕,發出異味,但該醫生依舊強調傷口沒問題、只是裂開。
事後伊能靜疼痛難耐,找了另一位友人推薦醫生求診,才得知傷口感染太嚴重,還在驗血時,發現先前醫生開的抗生素,對她完全無效。原來當初伊能靜裂開的傷口已有感染,貼美容膠的作法只是讓化膿細菌全往刀口裡流,讓「小傷口變成整個內部全被侵蝕感染」。
即便如此,伊能靜依舊保持正面能量,在文末表示「上天選中我,正是因為我有影響力,能讓更多人知道找醫生一定要多問,多了解醫生的醫德與醫術」,也強調關於醫生手機被偷、導致病人隱私外流一事,她會保留法律追訴權,呼籲該醫院別再拿她當宣傳,去傷害更多媽媽。
伊能靜在微信中貼出的傷口流膿的照片。(摘自伊能靜微信)
8月28日,伊能靜再次在微博發表長文怒斥此前自己剖宮產的執刀醫生。伊能靜稱,該醫生不僅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變本加厲地反指伊能靜說謊。
伊能靜在微信中上傳了她第二次切開傷口的手術過程。(摘自伊能靜微信)
美西時間8月27日,李醫師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否認伊能靜對他的指控,說伊能靜5次復檢都沒能按時赴約,稱他自己擁有35 年的臨床經驗,是美國婦產科最高醫學權威認證的醫師,不存在「水平低下」 的問題。針對照片外流的疑問,李醫師解釋說,那是他的手機被偷, 偷手機的人發了照片廣告後又把手機還給了他。
劉龍珠律師分析,儘管李稱手機被偷後又還給他的說辭邏輯上講不通。就算手機真的被偷了,為什麼他和伊能靜的合影會出現在李的宣傳冊上?沒有李的同意,小偷怎麼可能,又為什麼要把兩人的照片放在被偷者的宣傳冊上,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劉龍珠律師說,伊能靜照片被當做廣告刊登在宣傳冊上,李醫師是脫不了干係的。他的行為觸犯了加州民事法,該法規定如果未經其本人許可而用一個人的名字或照片做廣告,就觸犯了個人隱私保護法。李既用了伊能靜的照片也用了她的名字,而且明顯地用於提高診所知名度的商業目的,且事先沒有得到伊能靜的許可。
劉龍珠指出,李的行為明顯觸犯了法律,如果法官判定罪名成立,李就要賠償伊能靜至少百萬以上的精神損失費,其中包括懲罰金和律師費。「賠償金的多少取決於李醫師用了兩人的合影后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如果伊能靜因李的侵權行為而不能拍電影了,那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就不可估量了。因此,伊能靜打贏這場官司的可能性極大。
至於「醫療疏失」的指控,劉認為必須有權威醫生站出來講話, 證明李端棠的剖腹產手術的確是「醫療疏失」,這場官司才有勝訴的可能。但伊能靜的好友,高雄紀念醫院副院長鄭丞傑認為伊能靜的情況「並不罕見」,稱北美剖腹產只會給產婦打一針抗生素,術後感染大多是抵抗力弱、產程過久沾染太多空中落菌,或傷口疏於細心照顧,一般感染的機率為1%。他認為伊能靜此次的狀況算不上醫療疏失。「美國的醫療制度為保守治療, 會讓感染的傷口自己癒合。相比之下,中國的醫生會在感染初期就採取主動治療的方式,但不能因此就責怪美國醫生是庸醫,只是每個國家每個地方的處理方法不同而已。」
劉律師通過網上查詢發現,李端棠醫生從2008 年至今已經有6 起被告案件,其中包括08 年購買某醫院40% 的股份,結果被合作方告他違約、欺詐,李端棠敗訴,法院判決李賠償對方40 多萬元。
劉律師出具的法庭文件顯示,李端棠的6 個被告案件分別發生在2008 年8 月5 日、2010 年9 月3 日、2012 年11 月5 日、2013 年2 月20 日和2016 年5 月18 日。劉律師表示, 伊能靜的個人隱私侵權案因為是民事案件,所以最大的可能是李對伊能靜做經濟賠償,但李不會為此坐牢。
《僑報》記者29日撥打李端棠醫生的電話,但工作人員說李醫生正在忙。記者留下電話號碼,但直到截稿時接為止,也沒有接到李端德醫生的回覆電話。
本文為美國僑報綜編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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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睿
編輯:妮娜
小編:小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