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教書無出息,不如聽戲文。古人云: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雪芹說: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假如陳世美認下了秦香蓮
◎張可敬
1
京劇《秦香蓮》是一出生旦淨醜四大行當齊全的大戲,也是一出常演常觀百姓樂聞的好戲。猶記得,兒時的春節過後,正月三四的樣子,村裡的戲臺上便響起喧天的鑼鼓,人間的悲劇或喜劇便藝術性地上演於此,一出,一出,又一出,你方唱罷我登臺,好不熱鬧。印象中,《秦香蓮》每年都要演一場。那時的我雖然不懂,倒也覺得咿咿呀呀挺有趣的。後來,看得多了,小小的腦袋裡就蹦出了一個想法:陳世美認下了秦香蓮,結果會怎樣?這個想法延續到了現在,但我知道,這鐵定是個無解的問題。歷史不能改寫,是因為時間不會重來;戲曲不會改寫,是因為經典永是經典。那時聽的並不是京劇,而是贛劇。
2
那麼,陳世美認下秦香蓮有沒有可能呢?當然。在整齣戲中,陳世美至少有三次機會可以認下秦香蓮的。但稍縱即逝的機會在轉瞬間又化為了烏有。一切的善與惡都是在一念間鑄就的,所以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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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香蓮尋夫進京,闖進了駙馬府,與陳世美見了離別三年後的第一面,訴起爹娘下世,陳世美也曾哭了一聲「爹娘啊」;面對秦香蓮「莫叫夫妻兩離分,兒失天倫」的真情哭訴,陳世美也曾唱出「見香蓮只哭得珠淚滾滾,本宮做了兩難人。我本當走向前將她來認」的內心獨白;面對一雙兒女的苦苦哭求,陳世美也曾說出「一雙兒女跪埃塵,親生的骨肉我怎不痛心?」的真情話,做出「走向前來將兒抱定」的舉動。
聽戲至此,我似乎聽出了陳世美的內心掙扎,但這種掙扎終究沒有抵住那潑天的富貴遠大的前程的誘惑,在轉念間,陳世美將孝道之心、夫妻之情、父子之意都輕飄飄地拋開了去,索性做出一副潑皮無賴的樣子,無情地將秦香蓮母子掃地出門。只不曉得他何以能夠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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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夫被逐,秦香蓮心中如火焚,半道上攔下了相國王延齡的轎子。自古以來,攔轎喊冤便是潮流,時至今日,怕是要給你一個非法上訪的名目。清正的王相國聽明白了是非曲直後,決定為秦香蓮作主,勸陳世美回頭,於是便學起了古人,定下了壽堂之上以鄉音曲調打動鐵心人的計劃。這可難為了秦香蓮,又是彈琵琶,又要編詞話,還要訴苦情,真真的不容易啊。如此精心的設計卻碰到了陳世美這個鐵石人,也是枉然啊。聲聲苦情話喚不回扭曲的心,陳世美再次失去了認下秦香蓮的最佳時機。
讓我們來假設一下,如果陳世美借這個臺階下坡,在王相國的一心擔待下,結局定是圓滿的,雖說有欺君之過,但面對這種事情,也只好輕輕責罰一下了事,因為皇家也不能不認糟糠,這是人倫天禮。這個陳世美迷戀權勢,卻又無識見,真真可憐。我不禁為秦香蓮高興,虧了陳世美鐵了心不認,不然可有她的苦吃了。
想當年,百裡奚已為相,其妻淪為浣衣婦,一曲《五羊皮歌》留下了史上不棄糟糠的佳話。人之為人,其差別也大矣。此時,我只想靜靜地聽一首詩:
百裡奚,五羊皮!憶別時,烹伏雌,舂黃齏,炊扊扅。今日富貴忘我為?
百裡奚,五羊皮,父梁肉,子啼飢。夫文繡,妻浣衣。嗟乎!富貴忘我為?
百裡奚,五羊皮。昔之日,君行而我啼。今之日,君坐而我離。嗟乎!富貴忘我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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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命的是,陳世美遣韓琪追殺秦香蓮。人心之毒,無甚於此。頗富戲劇性的是,韓琪明事理,寧願自殺以成仁義,不做傷天害理之事。聽戲至此,我為秦香蓮落了一滴淚,這一滴淚化不了她心中被萬把鋼刀剜剮後所流的血。此時,秦香蓮已不望夫妻團圓,只求伸張正義。開封府裡化冤讎,陳世美竟被王朝誑騙而來,又可知其人識見全無啊,要知道,開封府豈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結果陳世美來了,他不來,後面的戲就演不下去了,當然,他之所以來,還是太相信那駙馬的官威啊,很不幸,陳世美碰上包黑子,註定要銅鍘之內把身亡。
但有意思的是,包拯在審案前仍然要做和事佬,這說明什麼呢?呵呵,皇家的官司,能不惹就別惹,哪怕正直如包拯也不願惹,再者,說合兩家,夫妻團圓,於包拯而言,更有把握做好,更是對三方都有利的結局。可惜,陳世美沒有珍惜這最後一次的機會,這都是過分迷戀權勢的結果啊,後來者鑑!
再讓我們假設一次,包拯勸和成功,那麼秦香蓮又會如何面對呢?以當時的情勢來看,在那樣一個社會裡,秦香蓮也只有聽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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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間,陳世美將三次可以獲得新生的機會都拱手讓出,其原因無非是,一方面陳世美過分地迷戀權勢,過分地倚重那皇家的威嚴,另一方面陳世美認不清形勢,沒有識見。
如果你再細細地探究下去的話,你會明白,這還是情節發展的需要。為了後面的戲,劇本的編者故意要讓陳世美沒有識見,故意讓他迷戀權勢,故意讓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認秦香蓮,說到底,編劇就是要讓陳世美去死。一個編劇非得讓劇中的某個人去死,那就只好讓他去「作」了,古人云「不作不死」,所以,陳世美就這樣被編劇作死了。
假設一下,陳世美第一次認下秦香蓮,那麼王延齡就出不來了,王延齡出不來,秦香蓮就彈不了琵琶訴不了苦情,秦香蓮訴不了苦情,陳世美的第二次機會就不會丟了,第二次機會不丟的話,包拯又沒戲了,包拯沒戲了,陳世美就死不了,陳世美死不了,《秦香蓮》這齣戲就演不了。環環相扣,缺一環不成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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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為什麼非要陳世美死啊,他可以不死的。事實上,我也這麼認為,如果陳世美不死,那麼,這就是一齣喜劇了,是一出大團圓的戲了。但,編劇要的是悲劇,凡是悲劇,多半是要死人的。
陳世美就這樣死了。可他死得不冤啊,非但不冤,還成全了一個人:包拯。包拯之所以是包拯,就在於他殺了陳駙馬。遍聽包公戲,陳駙馬這個人物的級別不低,皇親啊,包拯殺的最高級別的人物就是皇親國戚,不是姑爺就是大(小)舅爺,這對皇帝來說,都是外人,可對百姓來說,乖乖,那就是如朕親臨了。聰明如包拯,這心計,你懂的。不禁又想起某人來了,他說:「三爺莫用,廢職亡家」。
行文至此,聰明如你已然明白了我的意思:陳世美不是主要人物,秦香蓮也不是主要人物,開封府尹包拯才是這齣戲的主要人物。所以,縱有千次機會,萬人相勸,陳世美也不會認下秦香蓮的。所以,我的假設也僅是一個假設而已,永遠都不會成為現實。
簡言之,這是一出包公戲。別忘了,這齣戲還有一個相當霸氣的名字:鍘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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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似乎為大家揭開了一個天樣大的秘密,聰明如你看到此,會意地一笑,然後淡淡地說「我不信」,其實,我也不信。作了這樣一個假設,非我本意。我只想對我的學生說,當你要編一個故事時,千萬要記住誰是主要人物,一切的一切都應該圍繞著他來展開,寫千寫萬都是為了寫他這個主要人物。次要人物可以死千死萬,但主要人物不能隨便死的,就算你狠下心來,一定要讓他死,那也應該是死在故事結束時。正如,陳世美寧願成為鍘下之鬼,也不願認下秦香蓮;寧願背負棄糟糠的千古罵名,也不願認下秦香蓮;寧願被我評論為無識見,也不願認下秦得蓮,這都是為了包拯啊。
由此,有一得:心中有主要人物。足矣。再有一得:次要人物是為主要人物服務的。再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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