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級群行政體制內,有很多副縣級崗位,一般來說應該大概在40個左右吧。但在這些副縣級崗位當中,有幾個我們可以把它稱為準正縣級崗位。也就是說,他們幾乎可以板上釘釘的升遷到正縣級。比如縣委專職副書記、常務副縣長就是這樣的崗位。那麼,在這40幾個副縣級崗位中,還有像這樣的準正縣級崗位嗎?比如說縣委組織部的部長,他屬於準正縣級崗位嗎?我們一起去看一看。
組織部長在一個縣裡面的地位是比較超然的。從排名來看,組織部長在縣委常委中排名並不高,他並不是依照崗位來進行排名,而是要依照組織部長的資歷來進行排名。在很多地方,組織部長可能排在紀委書記之後,可以算是黨委的第六把手。但很多時候,也可能只排在武常委(武裝部長或政委)之前,排名倒數也是可能的。
但不管怎麼排名,組織部長在縣級行政體制內的地位都是比較超然的,因為他是管幹部任用的領導。所有幹部的提拔任用,動議都要從組織部開始,甚至是組織部直接拿出人選方案提供書記辦公會和常委會討論。在縣級體制內,可能有很多人都可以向組織部推薦幹部,比如說鄉鎮黨委、其他的部門以及所有的副縣級領導幹部,但最終能不能進入討論的名單,那就得看組織部長同不同意,當然,如果是書記縣長等點名要用的人哪另外說,其他的提名都繞不開組織部長。
除開最重要的人事權之外,組織部長還是一個縣五人小組的成員之一。一個地方最重大的事項往往要先經過五人小組討論,統一思想之後才會提交常委會甚至全委會進行研究。所以從這些方面來看,組織部長的排名雖然不一定高,但他在一個地方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有的時候甚至可以超越常務副縣長甚至是專職黨委副書記。
在仕途的發展上,組織部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大家知道,在縣級行政體制內的副縣級幹部,都是屬於上一級黨委管理的幹部。副縣級幹部想要再次提拔進步,那不是縣級可以管的,而是市級的組織部才可以管理。而市級組織部正好是縣級組織部的垂直領導部門。要想獲得提拔使用,就要進入組織和領導的視野,具體來看,就是要進入組織部或者是上級有關領導的視野。
而縣委組織部的部長在這方面可以說是得天獨厚,跟上級組織部門不管是領導還是下面的中層幹部,由於經常打交道,肯定是比較熟悉的。比縣裡面其他的副縣級幹部更容易進入組織的視野,在提拔使用上肯定會佔得先機。從現實來看也是如此,組織部長几乎都可以得到提拔使用。差一點的,可以先轉任為副書記,然後提任人大政協的主要領導。如果好一點的,可以轉任為常務副縣長,從而走上縣級政府的一把手。所以,綜上來看,組織部長在縣級體制內應該算得上是準正縣級幹部。大家覺得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