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中,市民袁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女兒今年兩歲了,孩子從出生到現在拍攝了滿月照、百天照、周歲照,他在影樓不斷消費有很多地方想吐槽。袁先生給孩子拍攝周歲照選擇了399套系拍一套送一套,送相冊、桌擺,相冊入冊張數15張,如果想要相冊之外的底片,工作人員表示一張照片底片20元。袁先生在影樓牆上也清清楚楚看到了底片收費明細表,選不選擇多要底片全在自己。袁先生感受到,按單張收費的二次消費不一定就是消費陷阱,底片全送的也未必就一定是良心商家。
結婚4年的李女士至今對拍結婚照時在影樓的消費遭遇記憶猶新。正巧路過看到影樓搞活動1900元特價僅限一天,就交付了錢款。李女士說選照片時發現照片拍攝效果非常滿意,拍攝照片有300多張,入冊的照片為30多張,因為是結婚照很有意義,很多照片她都想留做底片,但此時工作人員告知相冊外底片收費一張100元,拍照合同上也確實這樣約定。最後,消費金額將李女士拉進了現實,即使李女士覺得自己已經是理智的選擇,還是多底片另收費,最終消費4000元。李女士認為,影樓銷售打的是心理戰,拍照前後欲望需求差別特別大,如果能扛得住不多要底片,確實不用多花錢,但往往很難做到,扛不住的人就會陷進去。
邯報融媒體記者11月6日在和平路看到一家兒童攝影機構正在為「雙十一」銷售做活動,宣傳稱拍攝免費送8寸相冊,擺臺、大片,並且額外送跳舞機器人,只需提前預交399元作為押金,拍攝取片全額退款,無任何強制消費,沒有任何套路和綁定。當記者問底片是否免費時,工作人員明確的告訴記者底片需要收費。對於收費原因,對方解釋說:「拍攝其他部分全部都是不收費的,底片的費用都是攝影師的辛苦報酬,攝影師辛苦勞動拍攝肯定要有費用,攝影師也不能白幹不賺錢啊。」此後,記者又諮詢了另外一家攝影機構,給出了記者同樣的答覆。
對於拍照入冊外底片為何收費的疑問,另外一家攝影機構工作人員表示:「這些照片也是商品啊,和我們吃飯是一個道理,要加菜的話肯定要增加費用。所有的拍攝項目以及照片費用,都是以合同訂單為準,一直都是這樣的。」
針對拍照片底片二次收費問題,聽聽專家怎麼說?
邯鄲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拍照片底片二次收費裡面消費者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雙方在合同裡面是怎樣約定的,如果有約定要按約定辦事,如果合同裡沒有約定事情就比較複雜,要視具體情況分析處理,消費者不要輕信口頭約定;二是商家是否存在欺詐行為,僅有欺詐的嫌疑還不夠,要有商家欺詐的證據,如果商家有欺詐行為要負法律責任。工作人員說,《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六條對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哪種屬於欺詐行為做出了規定,其中包括「」騙取消費者價款、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服務的」,以及「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誤導消費者的」。
河北妙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家泉表示,拍攝照片的行為,其本質在法律上屬於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形成的承攬服務合同關係,該合同應當以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為核心,並進一步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若籤合同時,就已明確知曉商家僅能為其提供有限數量底片,那麼從合同履行角度而言,無法要求商家提供超出上述服務範圍的底片。」
馮律師表示,照相的底片,具有人身屬性,有特殊意義。同時,該物品本身因包含有公民個人信息以及形象在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商家也不得擅自使用,因此,商家藉此收取額外費用的行為,應當做到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這種披露既包括在拍攝之前就要向消費者提供明確的收費標準、告知消費者在拍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底片數量,也包括在拍攝服務完成後告訴消費者其對剩餘底片如何進行有效處理以防止洩露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