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歌曲下架背後的億元使用費博弈

2021-01-10 人民網

根據對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採訪及北京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了解,近兩年音集協每年從KTV經營商處收取的版權使用費為1.6億元人民幣左右,其中給予權利人的份額不低於50%,且基本實現了按實際點播數計量。

本周初,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發布公告,要求KTV經營場所停止使用6609部因相關版權代理公司退會而已無合法授權的音樂電視作品。一周來此事仍是餘波未了。對於最受大眾關注的問題,即這些作品今後還能否在KTV演唱,本報已於11月8日的報導《6000歌曲下架並非強制且只針對特定版本》中作出解釋。

此外,也有網友提出其他一些疑問,如來自KTV的這筆數額龐大的版權使用費究竟是如何分配的、權利人是否能夠獲得與作品點播數相應的費用等?根據對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的採訪及北京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了解,近兩年音集協每年從KTV經營商處收取的版權使用費為1.6億元人民幣左右,其中給予權利人的份額不低於50%,且基本實現了按實際點播數計量。

與天合集團不再合作

成下架導火索

據周亞平介紹,在2008年音集協誕生之前,音樂作品授權及收費等相關事務都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管理的,後來因這部分事務比較繁雜,管理難度較大,才成立了專門處理此項業務的音集協。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音著協針對的是詞曲創作者即權利人,而音集協針對的是具體作品。「音集協剛剛成立的時候,只有幾十個工作人員,所擁有的權利和地位都比較小,就選擇了和天合集團合作,委託天合到各地收取版權使用費,相當於是管家的身份。」於是這10年來的操作流程都是天合把從各地KTV收取的版權使用費上交給音集協,音集協再上交給音著協,最終根據歌曲的點播次數及唱片公司擁有的版權數額等分配給相關權利人。

就在本月初,音集協又發布公告,宣布終止與天合集團已長達10年的合作關係,起因是近年來天合集團多次拖延結算版權費,最長時間達到一年半之久。此外,天和方面還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音集協帳戶、開具音集協發票導致收費信息不透明,以及使用隱蔽手段分流版權費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據悉,這也正是此次6609部作品下架的導火索。因為這些作品的版權之前大多都是由天合集團所屬子公司代理的。天合集團隨即發聲明稱,音集協在今年7月起訴己方要求解除合作協議之舉有悖誠信,己方已於10月提起反訴,現在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音集協即單方面公然宣布終止合作的行為是無效的。周亞平也向北青報記者證實,此案確實處於審理階段。以當前情況而言,如果法院最終宣判雙方解除合同,音集協就不必再向天合集團分配這25%的份額,那麼分給權利人的將有可能達到總收入的70%以上。而在此之前,這部分費用應該進入凍結狀態。

近五成使用費因官司而暫遭凍結

此外,成立初期的音集協為了擴充所擁有的音樂版權,還與當時手握大量海外版權的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也建立了合作關係。2010年,音集協在第二次會員大會上公布了《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正式明確了這筆費用的分配額度,大致為音集協抽取4%、天合集團抽取25%、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抽取21%,剩下的50%則給予權利人。

到了2014年,隨著音集協海外音樂版權資源不斷擴大,索尼、環球、華納等知名國際唱片公司都已先後加入音集協。由於這些公司旗下所有的大部分海外音樂作品版權與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所提供的音樂版權基本重合,另外音集協方面也認為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所抽取的21%費用過高,因此提出終止與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的合作。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由此以合同違約為由,向音集協提起訴訟,此案至今仍未宣判,這每年21%的費用也自2014年起一直處於凍結狀態。加上天合的25%,這意味著近五成使用費遭凍結。

每間KTV包房收費

每天8元至11元

周亞平介紹說,音集協向KTV經營商收取版權使用費時是按照包房數量結算,同時會要求經營商提供歌曲使用數據,以此作為後期向權利人分配的依據,每年的收費標準和分配方案都會在網上進行公告明示。北青報記者在音集協官網上確實查找到了分別於今年3月和4月發布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關於2016年度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的公告》及《關於2018年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收取標準的公告》。其中收費公告上寫明了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KTV經營場所應繳納的費用,數額最高的上海、北京為每間包房11元/天,最低的寧夏、新疆等六地為8元/天,其他地區為8元至10元不等。

2016年使用費1.6億元

一多半用於分配

有關費用分配的公告內容則更為詳細,數據來源、點播率計算方法、分配細則等逐項列明。從中可以看到,音集協從國內主要的3家KTV點歌系統設備供應商及3家全國知名品牌全連鎖、量販式KTV徵集到包含歌曲名稱、表演者、語種、點播次數/點播率在內的2016年度KTV使用歌曲數據超過50萬條,而後委託第三方調查公司通過程序和人工校對的方式將源數據進行規範化、標準化,得到總點播次數並形成調查報告,再由此計算出各歌曲相應的點播率,將點播率作為計算會員分配額的依據。

分配細則中明確寫到,協會2016年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投入分配金額即總收入為1.6446億元,扣除給予天合集團的25%渠道服務費、19%的待處理費用即與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的涉訴凍結費用及2%的音集協自身運營成本(實際運營成本為672萬,約佔總收入的4%,不過其中近一半不從總收入中提取,而來源於稅額抵扣、利息收入等)之後,最終用於分配給權利人的費用為54%,約8881萬元。

文/本報記者 崔巍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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