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電視劇《以家人之名》依舊在熱播當中,劇中3個原生家庭有缺失的孩子和兩個爸爸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
隨著劇情的發展,與以往國產電視劇不一樣是,這部劇裡母親的角色竟然「全員反派」,每一個媽媽都有著令人氣憤的行為,從而引發了眾多網友的關注與討論。
陳婷是凌霄的媽媽,是一個很情緒化的母親。
陳婷和前夫原本還有一個小女兒,但是由於丈夫是個警察,每天忙於工作經常不在家,陳婷為了排解寂寞經常外出打麻將。每每外出,就將女兒交給兒子照顧,然後鎖門離去。
不料,某天凌霄餵妹妹吃她最喜歡的核桃,核桃一不小心卡在喉嚨裡了。那天下著傾盆大雨,凌霄被鎖在家裡出不了門,根本沒有人能聽得見他發出的求救聲。就這樣,凌霄親眼看著妹妹死在自己身邊。
失去女兒的陳婷,無法面對女兒離去的事實,她將所有的問題歸咎到丈夫和兒子身上。之後,陳婷為了徹底擺脫心理的陰影,選擇了拋夫棄子去了新加坡。
凌霄親眼目睹媽媽拉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只對著李尖尖甩出了一句話「不要了,給你吧!「
陳婷作為一個母親,無法承受喪女之痛和對自己的愧疚,把情緒全部傾瀉到孩子身上。當遇到困難時她不但不能向孩子提供庇護,反而不斷地向孩子過度索取安全感和情感價值。
這對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更是殘忍的。
賀梅是賀子秋的媽媽,年輕時候因為對愛情的憧憬,義無反顧的和窮光蛋趙華光結了婚,可是不到一年光景,對方卻因為現實生活而無情地拋棄了她。
賀梅只能獨自撫養孩子,後來通過相親遇到了善良的李海潮。她以為孩子好的名義,把賀子秋強行丟給李海潮,獨自前往深圳追尋自己的理想生活。
自此後杳無音訊。
生活在養父家裡的賀子秋,內心充滿了擔心和恐懼,哪怕養父真把他當親生兒子養,他依然過早的成為了懂事的孩子。
被媽媽拋棄的孩子,只能提前長大,沒有資格享受童年的快樂。這一切,源於被遺棄的恐慌。
齊明月的媽媽是典型的控制欲強、專制、強勢的母親。
參加家長會時,齊明月媽媽作為好學生家長代表分享的經驗就是「在物質上不能虧待孩子,在教育上絕對不能溺愛孩子」。
在與同學交往的過程中,她更是一直叮囑齊明月要和班級的好學生一起玩,不要被差生帶壞。似乎在父母的眼裡成績好的就是好孩子,成績不好的都是壞孩子。
在餐廳請李尖尖和她的兩個哥哥吃飯時,媽媽明明給了齊明月點菜的權利。但一看到齊明月動作猶猶豫豫、點的菜又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時,就一把搶過菜單點起來,嘴裡還要數落齊明月。
帶齊明月去買衣服的時候,明明齊明月喜歡的是白色,結果金玉香卻非以白色不好洗的藉口駁回了齊明月的個人喜好。
等齊明月工作之後,金玉香看著齊明月的粉色小裙子,卻又回過頭來嫌棄她這年紀了還穿粉色。渾然忘記了粉色,還是她當初強迫齊明月買的。
在這樣的教育之下,齊明月雖然看起來是成績好、乖巧、懂事,但是她絲毫感受不到生活的幸福,處處小心翼翼而且自卑膽小,因為她的媽媽既不欣賞也不認可她。
對孩子來說,父母的認可和信任是安全感的重要來源。如果被不停地打壓和否定,他們只會懷疑自己的能力,認為自己真的什麼都做不好。有的時候明明是別人的問題,儘管被告知「你沒犯錯「,可他們依然會把問題全包攬到自己身上。
唐燦的媽媽是超市的收銀員,爸爸是物流公司的司機。因為家境不是很好,唐燦的媽媽從小就將希望寄托在了女兒的明星事業上。
父母為了讓唐燦多掙點錢,在本該好好學習的時候,卻讓她放棄學業,不停地接拍廣告、拍戲,女兒就像她的一個賺錢工具。
從初二開始媽媽就為了女兒上鏡好看,晚飯就只讓她吃些水煮菜,餓的她晚上喝一大杯檸檬水才能睡覺。
但是長大以後的唐燦在北京當演員混不下去就回來了,現在自己在網上開了個小店,接一些給人跑腿的業務。這時唐燦的媽媽又嫌丟人,想讓女兒找份正式工作,為了充面子還跟親戚朋友說她在博物館工作,還跟唐燦說不要白日做夢了。
其實這四位母親在生活當中,像陳婷和賀梅這樣類型的還是比較少見的,而齊明月的媽媽才是很多中國式家長的縮影。
齊明月的媽媽就代表著很多打著為孩子好的名義控制孩子的一切生活的家長,而且在他們眼裡似乎只看得到孩子的缺點,而吝嗇對孩子的誇讚!
但實際上,他們其實很愛孩子,雖然嘴巴上說著各種挑剔,但內心裡還是會覺得自家孩子很優秀。
每一個孩子都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可和接納,父母那些長期源源不斷的指責,足以壓垮孩子的內心世界。
所以還是希望像齊媽媽這樣的中國式的家長,能更多的學會傾聽,傾聽孩子真正需要的,放手讓孩子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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