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奧運會第一起賽內奧組委檢查出禁藥的事件發生了,她是中國遊泳運動員陳欣怡。
昨晚,巴西《聖保羅州報》首先公布了此次事件:「《聖保羅州報》得到可靠信息,中國遊泳運動員陳欣怡在藥檢中被查出服用禁藥。」
2016年8月7日,陳欣怡在比賽前(新華社記者費茂華 攝)
「她的血液藥檢樣本並不是在巴西採集的。她來到裡約之後,並不知道檢測結果為陽性。本月9日,她被告知其血液藥檢樣本的檢測結果為陽性,並隨後決定向國際體育仲裁庭提起申訴以減免懲罰。」《聖保羅州報》如此寫道。除了陳欣怡,巴西媒體還報導稱保加利亞田徑選手Silvia Danekova藥檢同樣沒有通過,促紅細胞生成素(EPO)檢測呈陽性。她原定於下周一參加女子3000米障礙賽跑。目前她已被停賽,直至B瓶樣品的測試結果出爐。
陳欣怡年僅18歲,本月6日參加了女子100米蝶泳預賽和半決賽並順利晉級決賽,7日在100米蝶泳決賽中獲得第四名,與獲得銅牌的美國名將沃爾默僅相差0.07秒。原計劃她還將參加12日下午的50米自由式預賽。然而,當陳欣怡9日被告知藥檢呈陽性之後,她沒有公開表態,中國遊泳協會也沒有,最後巴西媒體11日晚將其公布出來了。
陳欣怡在裡約奧運會100米蝶泳決賽中獲得第四名
緊接著中國泳協也確認陳欣怡藥檢呈陽性。12日新華社從中國遊泳協會負責人處獲悉,中國女子遊泳運動員陳欣怡在8月7日裡約奧組委實施的賽內興奮劑檢查中被查出A瓶氫氯噻嗪陽性。陳欣怡目前已向國際奧委會提交了B瓶檢測和召開聽證會的申請。按照今年里約奧運會興奮劑檢測的規定流程,國際奧委會率先核實運動員是否有正當理由使用藥物,如有必要再通知相關奧委會和運動員本人,將事件移交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由後者判定陽性違規是否成立。如果違規被認定為成立,國際奧委會才會給出相應處罰。
氫氯噻嗪是一種利尿劑,本身對運動並無促進作用。但它通過加大尿液的排出量,可在賽前減輕體重或稀釋尿液中的違禁藥物,從而掩蓋運動員體內含有的其他違禁藥物,因此也被列入禁用目錄之內。
此次檢測出陽性的藥物檢測為血檢。尿檢和血檢是檢測興奮劑的兩種主要方式。目前尿檢仍是奧運上主要的檢測方式,而血檢作為輔助手段用來對付那些在尿樣中難於檢測的違禁物質與方法。除了過程複雜、費用昂貴,一些國家因宗教和法律原因拒絕血檢也是國際奧委會長期以來無法推行血檢的主要障礙。自1964年奧運會上首次試行興奮劑檢測以來,國際奧委會一直採用的是尿檢,1989年,國際滑雪聯合會才在世界滑雪錦標賽上進行了首次血檢。2000年雪梨奧運會是第一次進行血檢的夏季運動會。
現年18歲的陳欣怡來自上海,是中國遊泳隊的新星。從業餘體校到2013年全運會4金1銀,她的成長飛速。隨後她在2014年仁川亞運會女子100米蝶泳比賽中獲得冠軍,並打破亞運會紀錄。2016年4月,她順利拿下全國遊泳冠軍賽暨裡約奧運會選拔賽女子100米蝶泳的冠軍,直通裡約奧運會。
今年3月,中國泳協曾公布了2015年至2016年3月的興奮劑檢測結果,6例禁藥檢測結果為陽性,其中3例克侖特羅(俗稱瘦肉精)陽性和3例氫氯噻嗪陽性案例。
當時的檢查結果顯示,中國海軍的趙瑩、王立卓和天津的安家葆三名地方隊遊泳運動員在賽外檢查中被查出克侖特羅陽性。上述三人接到A瓶陽性通知後,均申請B瓶檢測,結果仍為陽性。之後,三人又申請召開聽證會。中國反興奮劑中心聽證委員會先後於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對安家葆、趙瑩和王立卓的陳述進行聽證。
然而三人並沒有受到禁賽處罰。「鑑於有證據表明,上述三人很可能誤食了含有克侖特羅的肉食品,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和《體育運動中興奮劑管制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選擇性臨時停賽),反興奮劑中心並未對上述運動員實施臨時停賽,運動員在接受調查處理期間仍可參加比賽。」當時的新華社報導如此寫道。
隨後中國泳協公布了對王立卓和安家葆「進行警告」的處罰結果。
2016年1月的賽外檢查中,「某省的三名遊泳運動員先後在賽外檢查中被查出氫氯噻嗪(利尿劑)陽性後,均聲明放棄B瓶檢測,但申請召開聽證會。因為需要調查取證,聽證會時間還未確定。」新華社寫道。當時由於這三例興奮劑案例仍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根據規定,中國泳協並沒有公布這三名運動員的姓名、個人信息和具體案情。
陳欣怡
為什麼一名18歲的小姑娘要使用禁藥?在俄羅斯運動員集體服用禁藥事件之後,在中國遊泳隊近幾年禁藥醜聞不斷的情況下,風聲如此之緊,她有多大的可能自己搞到禁藥?還是因為另有原因?
如果陳欣怡的B瓶檢測結果也為陽性,這將是自1992年以來,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會過程中首例藥檢陽性。一名18歲年輕運動員的職業生涯,也許就此毀於一旦。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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