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哥譚》,本以為只是一部以蝙蝠俠起源為背景的延伸劇,資本家靠著蝙蝠俠的影響力趁機撈一筆。
然而,他的豆瓣評分卻是這樣的:
蝙蝠俠生活的城市哥譚,妖魔鬼怪粉墨登場,哥譚市警局的警探詹姆斯·戈登為了維持哥譚的安定,與變異人種搏鬥。
如果你以為這只是一部超級英雄劇,以及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成長史,那就錯了。
雖然劇作的外衣和基石,源自於蝙蝠俠,然而編劇打一開始,就沒打算把重心放在布魯斯·韋恩身上。
男主戈登警探,最重要的作用是穿插整部劇作,個性的伸展也局限於正邪的糾結。最值得深思的,是那些恐怖的配角們。
就像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一樣,有很多粉絲都喜歡那些配角,比如雙兒、趙敏、江南七怪。譬如在《碧血劍》中,袁承志從始至終,都是武功高絕、光明正大的形象,這樣反而乏味。
還有《權力的遊戲》選取最受歡迎的角色,龍母和雪諾受歡迎程度並不是前兩位;
再比如《蝙蝠俠:黑暗騎士》中,人們對小丑的印象更加深刻。當然,認真看過劇的人都知道,並不是希斯·萊傑自殺才備受關注,更重要的是,原劇中小丑的形象比蝙蝠俠更加豐滿。
《哥譚》系列與他們一樣,配角和反派的光環太耀眼了。
相比較條條框框束縛著的蝙蝠俠和戈登,那些反派們不僅自由,而且放縱。
他們瘋狂地謀殺、哄搶、轟炸,還帶著一系列的特異功能,在罪惡的哥譚市肆意妄為,這種設定讓人耳目一新。
前兩季的主要反面角色之一,是跛腿的企鵝人奧斯瓦爾德·科伯特,他本是哥譚市黑幫大佬費捨身邊一個打雜的。
他沒有超能力,甚至體力也不如很多人。
原著漫畫中的企鵝人,有著尖尖的鼻子,矮矮胖胖地,帶著一把多功能雨傘,總是西裝革履一副紳士的樣子。
表面上溫文爾雅,實際上卑鄙無恥。
可是美劇中的企鵝,亦正亦邪。人物形象更加的豐滿,有血有肉,善惡同體,也更加地真實。
企鵝看似柔弱,卻有著極大的野心,他可以為了利益不擇手段,也可以幫助抓捕自己的警察。
因為從長遠計,警察或許會給他以幫助。
這部劇與其說是蝙蝠俠的成長史,倒不如說是哥譚市罪惡的遞進史,或者說犯罪分子的換代更新史。
在哥譚市,有會噴火的火女,有會製造寒冷的冰人,有利用植物殺人的毒藤女,有計謀無雙的謎語人,有力大無窮的勇士,甚至還有控制別人思維的特異人。
阿卡姆瘋人院的傢伙們逃出來之後,擁有特異功能的怪人更是數不勝數。
然而企鵝什麼都沒有,還是個跛子。
但是只有他,從一個端盤子的廢物,一路走到了哥譚市黑幫大佬的位置,甚至還競選了市長。
有野心、懂謀略、識時務,就像是諾蘭版《蝙蝠俠》裡的小丑一樣,企鵝就是這部劇的閃光點。後續兩季中,新的小丑傑羅姆成為大反派,然而在《哥譚》,他的形象不如企鵝驚豔。
編劇的風格,也繼承了哥特文風。
在劇中,你會看到幽靈再現,或者企鵝與謎語人的人格分裂,正邪相持。
在西方著名的文學家中,以這種寫法最見長的,是莎士比亞。
企鵝的軟肋是家人,然而,最愛他的父親在相識後不久便死去,後母和異母姊妹視他如傭人。
最後企鵝殺死了她們,並做成了肉餅。
父親的幽靈(自己的幻象?)在犯罪的企鵝身邊反覆出現,善良的自己與邪惡的自己也相互博弈。
後來,謎語人愛上了女醫生,善良的他真實地幫助別人,於此同時,邪惡的他卻在密謀著犯罪,於是便有了自己與自己對話,甚至自己與自己戰鬥的場景。
這種寫法,出現在莎士比亞的四大悲劇中,哈姆雷特的父親死不瞑目,其靈魂直到與兒子道明真相才肯離開;
而在《麥克白》中,麥克白夫婦謀害國王,自己登上了王位。
麥克白夫人因此而病魔纏身。而麥克白,在慶祝的晚宴上,反覆看到死去老國王的幽靈,他拔劍砍劈,瘋言瘋語。使得參加晚宴的貴族們大為詫異。
通過內心的恐懼和罪惡,製造幻象來刻畫人性。
同樣地套路在這部美劇中用的遊刃有餘(而不是照搬抄襲),可見編劇之功力。
而上一個能夠熟練運用這種表達方式的作家(編劇),是史蒂芬·金。
他是作品改編電影數量世界第二的作家(第一當然是莎翁),也是《閃靈》、《肖申克的救贖》的作者。
當然,編劇也毫不避諱致敬莎翁這件事,在原著臺詞中多次出現莎翁文集裡的經典名句,在幾個短暫的鏡頭裡,也有著《哈姆雷特》的表演。
其實《哥譚》並不適合廣大觀眾,其畫風幽暗,場面陰冷,內容多是描述人性的醜惡面。
場景也大多逼仄壓抑,有人說,它更適合在舞臺上表演。
但是無論如何,它都是超級英雄衍生劇中,文學造詣最高的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