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場景?過年回家,跟老家的各種親戚串門吃飯,老家的親戚熱情到你完全承受不了。你總共休息 7 天,還沒下火車呢,電話就已經打來了:「初一初三和初五中午來我家吃飯啊!」一年工作忙的跟孫子似的,好不容易趕上 7 天假,想痛痛快快葛優癱一番,結果還得每天往他家跑。你跟他說:「我還想跟我們同學聚一聚·····要不初五就不去了」,他扭頭就跟你說:「同學親還是家人親!還是來我們家吧!」推脫都推脫不掉,只好強忍著心裡的不願意,來個身在曹營心在漢。剛坐在飯桌上,有人哐哐哐往你碗裡夾菜。你看了一眼,梅菜扣肉裡的大肥肉,你趕緊說:「我最近正減肥,我自己吃自己夾就行······」話哈沒說完呢,另外一個親戚哐哐哐給你夾了倆雞腿。一頓飯下來,你真正覺得好吃的菜沒吃上,吃的全是你不愛吃的。你還得不停的跟這些人說謝謝,要不就顯得沒禮貌········
人跟人之間講究禮尚往來,我對你好,你也對我好;我幫過你,等我遇到困難了,你也幫幫我,這就是人和人之間的情分。要是有一個人別人幫了他,等到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他不反過來幫別人,那這個人十有八九是要被七大姑八大姨唾棄的,等到這個人下次再遇到困難,就沒人幫了。「人情債」都是要還的。
可是就有這麼一批人,利用這個道理,不管別人是不是真的需要幫助,強行給別人「幫助」。幫完了以後,獲得了一種心理上的優越感,有一種對方欠了自己人情債的感覺。只要下次自己遇上事兒對方不幫忙,自己就立馬可以站在道德的至高地指責對方「白眼狼」,獲取輿論上的優勢。這個就是「強買強賣的人情債」。
就因為這個人的出發點有一個細小的偏差,所以他做的事兒從頭到尾哪哪都不對。從他「幫助」你的一開始,他的熱情就遠遠超出了正常的範圍,這份熱情不僅沒有給你帶來溫暖,反而帶來了很多負擔,讓你感到尷尬和難受。他一點都感受不到尷尬,因為這份「熱情」對他來說是一門生意。因為他的「幫助」從一開始就是為了他自己,所以他對你的「幫助」往往有一種形式主義隔靴搔癢的感覺,你並沒有的覺得自己被幫助了,反而感覺平添了許多麻煩。可是對方卻擺出一份「你得領情」的態度,你還得為了照顧對方的感受來個走腎不走心的表演。
心理學上有一個專門的詞來形容這種動機,叫做「迎合型投射性認同」。
所以不是每一份「幫助」都需要領情,天底下所有的債都是需要雙方共同認可的,金錢的債務需要「借條」的認可,人情債至少也得有一個口頭的認可。別人強行塞在你手裡的「借條」不能接,要不然就成了被人隨便綁架的慫 x。拒絕這種人的時候不需要抹不開面子,他們強買強賣的時候也是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