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在朋友圈發感慨:「不要跟我玩零和遊戲!你不要拿自己當1讓我當0!」
雖然不知何故,但這話讓我挺有感觸。
一
27歲的梅梅畢業於美術院校,在一家大公司企劃部工作,負責廣告宣傳和大型推廣活動。
一天女友叫她陪著相親,女友說:「今晚見面的小夥子說要帶個朋友一起來,所以我也得帶朋友」。梅梅答應了。
見面後,女友和那小夥子互相沒看中對方,一杯咖啡後雙雙起身告辭。
小夥子帶的朋友是一個四十五六歲的矮胖男人,男人聽說梅梅是搞企劃的,介紹說自己是食品、日用品的代理商,企業做得挺大,有些事想跟梅梅合作。於是雙方交換了電話號碼。
此後,這個老闆經常向梅梅諮詢怎麼搞促銷活動,梅梅也將有用的人脈介紹給他。老闆還經常把企業的廣告文案發給梅梅修改。
女友聽說後不高興,說這不是拿你當免費勞動力了嗎?梅梅是個簡單熱情的姑娘,她覺得反正自己工作也清閒,舉手之勞。
兩個月後老闆讓梅梅幫著設計公司的LOGO和手提袋,梅梅猶豫了,因為這是需要付費的。她同學中很多人在專業設計公司工作,這種設計收費很高,即使委託個人設計,也收費不菲,因為這是智力成果。
梅梅覺得都是朋友沒法開口提錢,她想一個大老闆不會連這點規矩都不懂吧,看他自覺吧。
經歷一個多禮拜的辛苦,梅梅設計好三種方案供這個老闆挑選,他看到後很開心,中午請了梅梅吃了頓一百多元的飯,還特意把妻子叫來一起吃。他的妻子一副賢淑的樣子。但直到吃完飯,老闆也不提付費。
不久後一天,老闆給梅梅掛電話,說他車停在她公司大門口,讓她出來見個面。梅梅想是來送設計費的吧,於是出來。
梅梅上車後,老闆先是寒暄一番,之後神秘地對梅梅說:「梅呀,你能不能幫我介紹個情人「?
梅梅目瞪口呆,結結巴巴地說:「我哪能介紹你包養情婦」?
「不是包養!」老闆斬釘截鐵地說,「我找情人的條件有兩個:第一不能對我提出經濟要求,第二不能影響我的家庭」!
梅梅吃驚地盯著他那張肥胖油光的臉,突然感覺一陣噁心。她冷冷地說:「我不認識這樣的人,我要回去上班了」!
老闆一下子拉住梅梅,眼睛在梅梅身上亂轉,說:「你不就未婚嗎?長得又挺漂亮「。
梅梅摔車門而去!
脫口秀主持人金星曾經告誡過女人,女人對男人的態度應該是:「要麼給我愛 ,要麼給我錢,要麼給我滾!!」
這話初聽驚世駭俗。作為女性,受到的正統教育一直是不要跟男人談錢,不「高雅「、庸俗,甚至」玷汙「美好的愛情。但歷經世事才發現,這個世界的everything都跟經濟纏繞在一起。一個男人是否愛一個女人、是否在意她,最直接最誠實的表現就是舍不捨得給她花錢!
這個中年男老闆外表平庸甚至讓人有點厭煩,他也不會付出真感情,還想一毛不拔,並且不想負責任,那么女孩子憑什麼耗費自己寶貴的青春和時光(不可再生資源),給他這個沒有什麼魅力的大叔做情人!
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對價的,這對價可以是物質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但往往交織在一起,很難截然分開。
道德君定會指責女人跟男人相處不應該摻雜錢,抱歉,本文不討論道德問題,討論的是這個社會約定俗成的規則。而這個老闆自然懂規則,所以一開口就先否定了情人通常會提的要求。
而他的要求是情人須對他無條件付出,他只要享受就好。真不知道誰傻!
這個老闆為什麼不去跟專業的性工作者去談呢?可能是怕被打死吧!而白領女孩兒在他看來單純、社會經驗少,又囿於受到的一板正經的教育羞於談錢,正是下手的好目標。
但你聽說過白領缺心眼嗎?
這個老闆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不僅失去了一個免費的勞動力,而且當他得知梅梅的女友要去找他媳婦評理時,不得不割肉按市場價支付設計費!
二
我也曾被零和談判。
一次開會(隱去城市,以免對號入座),一個五十來歲的陌生女律師對我一番誇讚,我淡淡地應著。她突然問道:「你打不打算跟人合夥開律師所」?她問的正是時候,那幾年我正有這個計劃。
我打量她,第一感覺不是太好。我挺謹慎。
女律師介紹了職業經歷,以及她丈夫的人脈,告訴我開所後她能保證案源。這引起我的興趣,雖然我自己不愁案源,但如果實行團隊制這顯然不夠。我說如果她能做到,我也會把我的資源貢獻出來,希望打造品牌律所。
她告訴我還有兩個四十多歲的男律師一起合夥,她說了他們名字,我從來沒聽過,但她說他倆事業很成功。
這位女律師想當律所主任,她說要放權,讓那兩男律師籌辦律所成立事宜,我答應了。時間一天天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大半年過去了,我急了,但每次詢問這位女律師都說這樣的事要交給男人掌握大局。
雖然我對她的說法感到不悅,但我想合作需要妥協。
終於有一天,我了解到那兩位男律師具體做了些什麼:他們在運作加盟外地律師所的分所。當我有幸聽到那一串頂級律師事務所的名字時,我痛苦地閉上眼睛。如果早知道我一定會攔著,攔不住就離他們遠點!
他們三個從來沒有過律師所的管理經驗,甚至都沒有過團隊,怎麼就敢跟最大牌的律所談成立分所!
其中一家律所我很熟悉:多位大伽登上著名法律評級機構錢伯斯排行榜,並且招聘律師條件嚴格。說實話,如果他們幾個去應聘,人家都不一定要。
談的結果不說也能想到。於是他們三個決定要成立自己的律師所,我說這對,自己打造品牌。
二個月後,那位女律師告訴我籌備得差不多了。一聽辦公地址是在一座不景氣的商住兩用大廈,我心就一沉,再聽到辦公面積只有一百多平我失望至極,好歹我所在的律所面積近千平!
我反對,說與我的設想相差太遠,一看就是幾個人的小律所,怎麼能實行團隊制?
女律師說:「這是為了省錢,是合伙人自己的房子,到時律所拿房租就行。團隊的事我正要跟你說呢,你就當我的團隊,我接案子你來做,我拿大頭你拿小頭,你就別當合伙人了,我跟那兩個男律師說好了,合伙人就是我們三個」。
我讓她再說一遍,她面不改色口齒清晰地重說了一遍。我冷笑離去。
我離開後她電話追過來,勸我認清形勢顧全大局重新考慮。我從此拒接她的電話。
我終於明白她一開始邀我合夥就是假的,因此她與那兩個男律師商量辦所時總將我排除在外,她需要的是我給她當助理!
這位女律師曾經對我說,她不愁別人介紹案件,苦惱的是談不成。有一次朋友介紹一個開發商,開發商問她你有團隊嗎?她說沒有,但她真誠地對開發商說:「你要相信我」!之後……,開發商送客。
這個女律師在業內沒名氣,她需要有能力的律師作為招徠業務的宣傳,而且幹活還得好。
我的收入很有可能超過她,我的知名度則遠超她,她怎麼就敢有勇氣讓我給她打工?!
這位同行是典型的零和思維。
零和思維,是指一方的得建立在另一方的失上,得失之和為零。這種思維是建立在傷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之上。基於這種思維的談判稱為零和博弈或零和遊戲。這是非合作談判,註定會失敗。
而建設性的談判,一定是要充分考慮自己和對方的核心利益。一定要給對方的核心利益留出空間,這才有得談。
在這位女律師跟我談加盟合夥時,我一再說:開律師所能否掙錢不在我的考慮範圍,我希望有個平臺能夠實現自己的理念,所以我一定要入股,不然沒有歸屬感。因此我已經充分表達清楚我的核心利益。而她的核心利益是找個好律師聽命於她、給她幹活。
由此可見,我們完全談不攏。她的得就是我的失,我將失去獨立性、高收入,還有個人品牌。
她以為用「案源」可以作為與我談判的砝碼,完全是頭腦發暈。我告訴過她我不缺案子,甚至一些小案子需要轉介出去。而她的案源只有當我建立團隊時才有用,當我成為別人的團隊時,毫無價值!
所以這是談判的第二個法則:認清對方的優劣勢,同時對自己務必正確定位。
能執行這個法則,在很大程度上會避免零和博弈。
而認清自己對某些人來說很難。
我聽過一件事,某個出名的男律師(貌似負面評價讓他更出名),在他還沒那麼有名的時候,他對一位在業界聲望和能力遠超過他的大伽提議:關閉大伽自己的律師所,讓大伽做他的分所主任,也就是成為他的手下。
這世界是不是很歡樂?
想零和博弈、空手套白狼的人,心裡漫山遍野全是自己的利益。他們的臉上和人生,都寫著「短視」倆字兒。朋友更加直接,說:「所有的零和談判都是耍流氓」!
玩零和遊戲的「聰明人」,不僅要面對一地雞毛,而且經常偷雞不成蝕把米。
現實生活中,除非一方居於明顯強勢地位,否則真正成功的談判,是雙方都覺得自己吃了虧。唯有如此,才能合作,方能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