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晚,譚明明醉酒駕駛瑪莎拉蒂,與路邊停放的八輛車刮擦後駕車逃逸。最後因車速過高,導致正在路口等紅路燈的寶馬尾部起火,造成2死4傷的慘案。寶馬司機目前仍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瑪莎拉蒂車內三人均受傷,經治療,目前已痊癒。
2020年1月16日,案件正式開庭審理。譚某也是當庭下跪道歉認錯,但對於寶馬司機在醫院巨額醫療費,譚某和其家人至今未有表示,受害者家屬和網友並不接受她的道歉。案件審理後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這是為什麼呢?
一般來說,案件比較清晰,證據比較充分,或者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當庭宣判。大多數案件由於其複雜性和社會影響力比較大,開庭審理完後,需要合議庭另行評議並且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有些嚴重的案件還要移交上級法院進行審批。就拿本案來說,一是社會影響力比較大;另外寶馬司機家屬希望賠償金錢,給傷者治療,另外兩個遇難者家屬則希望判處極型以告亡者。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案審判的複雜度。
那何時可以宣判呢? 一般情況來說,需要六個月時間,如果需要可以申請上級法院最多可延長至15個月。
酒駕醉駕已經是當代最大的隱形殺手了,希望通過一起起血的事實,警示我們開車一定不能喝酒。毀掉的他人的生活,也毀掉了自己,傷害的更是一個個家庭。同時我也希望那位寶馬司機早日康復,死者家屬早日從痛苦中走出來,法庭自然會有一個公正的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