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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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件被鬧得紛紛揚揚又真假難辨的事,不知道小夥伴們有沒有了解。
一切源於一個ID為@加油Vicky(真名梁穎)的女生,在微博上公開控訴。
微博截圖,杜撰較多,沒看過的就別浪費時間看了(局部)
微博相當長,細節繁多,但核心內容就一句話:指控其前男友羅某某,在戀愛期間對她進行強暴和PUA,拍了她裸照,各種威逼,導致她懷孕和流產。與此同時,男方約炮、嫖娼不斷,還強姦過其他女大學生。
而她和男方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出於羞愧心理不斷洗澡,又不敢報警,導致關鍵證據缺失。(這個劇情眼熟嗎?)
後來又不斷給自己心理暗示,說服自己和他是真心相愛,一直到自己徹底被傷透才醒悟過來,到微博發聲。
微博一出,大眾譁然,驚呼又是一個衣冠禽獸。
畢竟大眾神經對這類事件太敏感了,前有鮑毓明事件,至今還沒塵埃落定,後又不斷有男性殘害女性的新聞見諸報端,令人義憤填膺,因此,在這條微博曝光後,吃瓜群眾們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女生。
網友效率高超,沒過幾個小時,就挖出了男方的身份,還有人開始對男方的家人進行人肉搜索和網暴。
但正在這個時候,果不其然,輿論又開始反轉了。
被指控的前男友羅冠軍(微博@L倔強青銅10431)在網上對女方的言論作出回應,對「強暴」、「裸照」、「嫖娼」的說法逐一駁斥,並稱自己相信法律,已經請警方介入調查。
而男方的家人也沒有閒著,羅冠軍的姐姐發出了微信對話的截圖,單看照片和截圖,曾經的兩人似乎十分甜蜜,和普通的小情侶無異。
相比男方較為詳實的證據,女方的一篇微博小作文,顯得十分單薄。
對此女方的回應是,證據有,但要留作日後開庭用,暫時不能發。但在同一條微博裡,附上了男方的高清「打碼」大頭照。
雙方一下子東風壓倒西風,一下子西風壓倒東風,網友們夾在中間,宛若一棵被風吹得東倒西歪的牆頭草。
有人翻閱女方以前的微博,找出了女方表述前後矛盾的地方,而且將引產的孩子埋在花壇/寺廟這種說法,怎麼看都不太真實,還有點驚悚。
而隨著輿論壓力的到來,女方做出了目前為止最令人大跌眼鏡,也最敗路人緣的事情:刪微博。
8月3日晚上,梁穎將微博短暫改名為@請放過我的家人 後又改回原名,並清空了所有微博,或設為儘自己可見。與此同時,她的律師也聯繫到了羅冠軍的律師,要求和解。
本來坐等渣男被錘的圍觀群眾,紛紛表示很受傷,那些曾經謾罵或網暴過男方的鍵盤俠們,更是紛紛銷聲匿跡,或者轉移陣地,罵上了女方。
事情暫時還有待警方的調查,但無論怎樣,如果最後證明真的是女方利用群眾的同情心來進行誣告,甚至搏出位牟利,那就真的很可惡了。
不但傷害了男方和他的家人,還令本就對女性不算友好的社會輿論,產生了信任危機,狼來了的故事大家都讀過,萬一熱心群眾們也寒了心,那日後如果真的出現了需要求助的女孩,她們又應如何自處?
難道要拍下自己被強暴的第一視角先自證不是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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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中,我最關心的不是孰真孰假,也不偏向他們當中的任何一方,我更關心的,是那些受著輿論操縱,又見風使舵,不知不覺被人當刀子使的「熱心群眾」。
相信每一位上過網的小夥伴,都會網絡輿論的威力有所體會。
隱藏在屏幕後面的網友,絕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但合在一起,又形成了一個能量巨大的群體。
這個群體擁有的,就是三人成虎、眾口鑠金、甚至輕而易舉地成就或摧毀別人的力量。
事實上,就梁穎和羅冠軍那事來說,無論最後結果如何,這回圍觀群眾都算是好心辦了壞事。
隨著梁穎刪微博、羅冠軍再次發布聲明,#社會性死亡# 這個話題,再度登上微博熱搜。
羅冠軍說,自己已完全社會性死亡,聲譽盡毀,工作丟了,家人的生活也大受影響,哪怕最後鐵證如山,甚至女方也澄清聲明,他受到的傷害也補不回來,因為永遠有人相信「他做了」。
的確,說出去的話就如覆水難收,哪怕最後真相大白,曾經受到的中傷也不是幾句道歉能夠補回來的。
反過來也一樣,如果最後證實說謊的是羅冠軍,梁穎真的就是受害者,那麼她如今承受的謾罵和網暴,都會成為插在她心頭的刀子。
更不要提因此被無辜牽連的雙方家人了,娛樂至死的時代,總有一些從不在意事實,只沉浸在編排他人的快樂中,大吃特吃人血饅頭的看客。
因此,我想說的是:網友不是警察,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無論是誰,都沒有濫用言論自由,對別人公開處刑的權利。
不要說真假難辨、還沒有蓋棺定論的事件了,哪怕是面對一個鐵證如山的人渣,人們在批判TA的時候,也應該保持理性,針對事實批判可以,人身攻擊甚至殃及旁人就大可不必。
而對於還沒蓋棺定論的事件,就更應該謹慎,不要輕易被情緒煽動,成為了別有用心的人的幫兇。
2018年,四川德陽的安醫生被造謠「丈夫在遊泳池打小孩」,不堪網絡暴力自殺
對於某些網友來說,嬉笑怒罵就是美德,讓他們忍著不罵「人渣」,怎麼想都覺得不解恨,但不要忘了,如果對方真的是人渣還好,如果不是呢?
在大是大非面前,在生命面前,解恨真的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啊。
網絡套路太深,如果我們沒有能力當私家偵探,探明所有事實的真相,就只能幹點力所能及的事,管好自己的嘴,理性發言,不要動不動會揮舞大刀,對著別人公開處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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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報警真的好用,但我還是想說,微博報警不應該被濫用。
網上曝光就相當於「大家來評評理」,利用的是輿論的力量,以及人皆有之的共情和同理心。
熱衷於當網絡法官的人,就像在小說和電視上看到的「路見不平一聲吼」的俠客,試圖用個人和社會的力量主持正義。
這樣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要忘了,「俠客」多了就會以武犯禁,網絡法官多了,也會令趨於理性、講求證據的法治環境受到影響,用言論左右了人們的理性判斷。
法治社會,我們更應該相信警察和法律,我們的司法還沒有那麼糟糕,六月飛霜、逼上梁山這類故事,早已經是舊時代的產物了。
遇到事情,第一時間不應該是訴諸微博,而是報警,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微博報警,是真的求助無門的時候才應該用的,不應該淪為某些人編故事、博關注、毀人名譽的必殺技。
而群眾們想幫助人可以,但也應該是對事不對人,從理性出發,比如幫忙諮詢律師、分析事態、對受害者提供精神支持等等,而不是在事情還不明朗的時候就一窩蜂地謾罵、網暴,這樣做過的只是自己的嘴癮,對事情發展起不到任何作用,還有可能傷害到實際的無辜者。
只有當整個輿論環境都理性下來,不再那麼浮躁和暴戾了,我們才有可能從中真正獲益,獲得真正的社會公義。
而那些操縱言論、誣告他人、用損害別人的名譽來獲益的人,我們也用法律來懲治他們吧,誹謗罪和誣告罪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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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次的反轉事件之後,也有人提出了擔憂。
有人擔心,如果真的是狼來了,以後大家對這類事件都沒那麼敏感了,那如果真的有被強暴的女生,應該怎麼辦,要拍個視頻證明自己被強暴嗎?
也有人擔心,這麼看上去言之鑿鑿的都信不過,那以後看到同類事件應該怎麼辦,怕被反轉,就要保持沉默嗎?
沒有人希望強暴這類惡性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我還是要給各位,以及你們身邊的人一聲忠告,萬一不幸真的被強暴了,第一時間,要報警,報警,報警!
微博報警只能引起關注,不能提供證據,對於強姦案來說,第一時間報警,永遠是提高破案率的最佳方法。
像這次事件和之前的鮑毓明事件,之所以扯皮這麼久,真假難辨,就是因為缺失關鍵證據。
萬一不幸被強暴了,不要自怨自艾,不要忍辱負重,微博報警更是下策中的下策。
最好的方法,就是想方法留存證據,不要洗澡,以保證能讓警方提取到對方的DNA。
報案後,也要第一時間去醫院驗傷,女生身上、下體的傷痕,都可以成為扳倒人渣的直接證據。
聊天記錄、監控錄像、人證等也一樣,只要警方立案了,就會一樣樣調查取證,受害者要做的,就是自己應該做的事,不要成為親自破壞證據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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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回到文章裡這個「強姦案」。
當初女主發文的時候動靜很大,但我沒有跟進,一個很大原因就是當事人只有一篇「微博小作文」,沒有展示實質證據,沒有權威媒體採訪,沒有警方通報,通篇都是主觀描述。
女性+弱勢群體+銀行高管+多次強姦+墮胎+嫖娼約炮+勇敢發聲,這個受害人和她的故事,完美的不真實,所以當時這瓜我沒吃。
目前本案雖然沒有官方定論,但稍微翻一翻男主的微博,再看看女主後續的一系列操作,心裡應該都已經有結論了。
此刻,我不建議各位網友,去噴那些此前網曝男主的網友,也不要去噴那些發文抨擊男主的自媒體,更沒必要反過來去罵女主。
宣洩情緒沒有意義,解決問題才是正經事:
1、這事最後怎麼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下稱《解釋》)公布。該司法解釋通過釐清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明確的法律標尺。
《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鬧這麼大動靜,不能就這麼算了吧?
此處手動@法院
2、女主的打賞怎麼說?
女主的小作文,可是開了打賞的,具體數額不清,但全網千萬級流量(也可能過億了),這數額絕對非常恐怖,這算不算詐騙?
女主雖然刪除了所有內容,但網際網路不止是有記憶的,更是有伺服器的。
刪除的所有內容,微博伺服器都有備份,更是有無數網友早就截圖留證了,拍拍屁股走人,當什麼都沒發生過,那是不可能的。
打賞究竟有多少錢?網友們在知道後續後是否有權利要回?這錢真就可以這樣取走?
此處手動@微博
3、男主的人生怎麼辦?
有部知名電影叫《狩獵》,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聞。
講的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幼兒園男老師,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被一個幼女誣陷強姦。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但因為幼女是天生弱勢群體,所以男主就這樣成為了鎮子裡公認的戀童癖、強姦犯,人生盡毀。
多年後,小女孩終於承認了撒謊,男主終於恢復清白,可一切就能恢復正常了嗎?
沒有。
在電影的結尾,依然有人向男主開槍。
而我們文章裡的銀行男呢?
他所有微博的流量加一起,都沒有女主的小作文數據高。如今已經社會性死亡的他,就算最終洗刷了罪名,他就不是「強姦犯」了嗎?
不,他一輩子都是「前陣子網絡上很火的那個強姦犯」,永遠都甩不開的。
正如電影《狩獵》的核心思想:當真相變成一個主觀概念,所有人都按照自己願意接受的真相行動,客觀事實不再重要的時候,一場狩獵就開始了。
這幾乎毀滅男主人生的事件,什麼樣的賠償才能彌補?
此處手動@女主
誰能想到一個才大學畢業的小女孩,心可以是這樣的,哎。
「我想靠這個出名,因為我以後要當律師」
「我的律師也想靠這個案子出名」
「我靠這個是我說漏嘴了」
文 | 毒哥&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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