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和朋友都不看好的人不能嫁。」因為父母的重男輕女,所以很多女人會不自覺地成為「扶弟魔」,情願把自己的工資全部交給父母讓他們拿給弟弟用,而自己省吃儉用只為給弟弟攢錢。這樣的女人可能從小就被父母教育「你是姐姐,你要讓著弟弟,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先給弟弟。」在這樣的環境下,她們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要和父母一起承擔起照顧弟弟的義務。但是在婚姻中,往往會因為女人的不顧一切的「扶弟」而引發一次一次的爭吵。
王玲的父母又打來電話說弟弟的生活費不夠了,讓她再給弟弟打點錢。掛了電話後,王玲看了看自己的錢包,心裡盤算著交了房租水電後還能給弟弟轉一千,自己省著點花剩下的錢也夠了。接著她給弟弟轉了一千塊,並叮囑道:「好好學習啊!你要是錢不夠用就和姐說,想吃什麼就買,別羨慕別人。」弟弟收了錢後說了句:「知道了」。王玲怕弟弟忙,於是也不再和弟弟說話。
劉旭來到王玲的出租屋裡時,發現滿地的泡麵桶。他皺了皺眉頭,說道:「你怎麼天天吃這個?你工資不是也挺高的嗎?別太省,身體要緊。」王玲說道:「我剛給我弟轉了一千塊,交完房租水電後也沒剩多少了。」劉旭有些生氣,他知道女朋友對弟弟特別好。數落了女朋友一頓,劉旭還是不忍心,又給女朋友轉了兩千。「這兩千你自己花聽著沒?別給你弟了。」王玲知道男朋友心疼自己,心裡暖暖的。
要說王玲和男朋友交往了三年了,從大學起就一直在一起。兩個人感情很好,本來打算畢業就結婚,但是王玲的媽媽嫌劉旭工資低,不願意讓女兒嫁給他。劉旭安慰道:「沒關係,再等幾年也可以的,等我工作穩定下來再娶你也不遲。」後來劉旭工資翻了一番,工作幾年也有了些積蓄,再加上父母已經給他們買好了房子,所以王玲的父母終於同意把女兒嫁給劉旭了。
結婚後,劉旭曾經很認真地對王玲說:「玲玲,現在咱們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了,我知道你對你弟弟好,但是以後有些事情應該先以咱們的小家為主,你明白麼?」王玲點了點頭,表示答應了。
劉旭真的以為王玲會做出改變。沒想到有一天王玲突然對他說:「老公,我弟弟畢了業後沒工作,我們掙錢幫他買套房子吧!」劉旭聽到這話後震驚的說不出話來,他不知道王玲是怎麼想的。「你要想買你掙吧!我沒那個義務。」王玲有些生氣:「咱倆已經結婚了,我弟弟也是你弟弟,他買不起房子你作為姐夫不幫一下他?」「王玲,你是不是瘋了?你也知道咱倆已經結婚了?賺的錢應該是咱們倆用,再說了,以後有了孩子幹什麼不得用錢?你都給你弟弟買了房子以後讓咱們的孩子吃什么喝什麼?」王玲被噎的沒話說了,悻悻地縮了縮頭。
劉旭氣不打一處來,又說道:「王玲,你弟弟還有你父母呢?你作為姐姐能幫什麼幫點什麼,以前你餓著肚子也要給你弟弟轉錢,我沒說過什麼是吧!我心疼你,還主動給你轉錢。但是現在不行了,我們有了自己的家,以後還會有我們自己的孩子,你不能再事事以你弟弟為主了。我之前就跟你說過,那時候你還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證不會這樣了,結果現在居然又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你要是覺得你弟弟沒了你活不成,那我也不耽誤你了,好聚好散吧!」
聽完劉旭說的一席話,王玲難得的沉默了。她想了好久,漸漸想明白了自己如今的身份。她是一個妻子,以後還會成為一個母親,確實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不顧一切了。那就讓父母來吧,我還有自己的生活。她在心裡默念著……
情感寄語:姐姐對弟弟好確實是應該的,但是也不要太失了分寸,尤其是對於已經成家的女人來說,如果仍舊事事想著弟弟甚至不惜放棄家庭的利益來幫助弟弟,那勢必會引起和丈夫乃至婆家的矛盾。所以為了家庭和睦,還是要先顧好自己的生活要緊。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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