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強調,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香港享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權並非跟中央分權,而是由中央政府授權。反對派卻對此說法肆意抹黑。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2日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反對派炒作「三權分立」議題,企圖從內部分裂中解困,梁振英還點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稱他想藉此鹹魚翻身。
梁振英9月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有些人總是有意無意的將外國的政治體制概念硬塞入香港的政體,將香港演繹成政治實體和主權國家。他向炒作「三權分立」的人發問:西方國家的地方政府有「三權分立」嗎?特區政府有完整的權力體系嗎?答案是沒有,「因為凡是地方政府上面都有更多更大的權力機關,香港特區上面就有中央政府和人大。」
梁振英強調,中央政府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人大可以解釋和修改基本法,在這安排下,香港不可能有「三權分立」。
梁振英2日在另一則臉書帖文中提到,反對派炒作「三權分立」議題,企圖從內部分裂中解困,龜縮了幾個禮拜的郭榮鏗更是想藉此鹹魚翻生。
此前在8月中旬,香港多家教育出版社陸續上傳修訂後的通識科教材勘誤表,刪去「三權分立」字眼,改為「三者發揮互相制衡的作用,防止權力過分集中」。8月31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稱,教科書以前沒有送審,但一些基本觀念是事實的陳述,「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制度,不論九七前或九七後的《基本法》都不是一個三權分立制度,這些事實都要在教科書中交代」。林鄭9月1日表示完全支持楊潤雄的說法,認為「高度自治不等於全面自治」。
對於林鄭月娥明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說法,反對派議員郭榮鏗稱,《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已到終審法院,排期大約在11月,其中有「三權分立」內容,相信終審法院會就此有一個最終判決。建制派則普遍歡迎。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形容,這是「振奮人心的說法」。他稱,《基本法》寫明特區以行政長官為首長,列明其職權包括根據推薦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官,而推薦委員會成員也是由特首委任;加上在立法會通過的法案須由特首籤署才能生效,「可見在司法及行政上,特首有主導角色,毋庸置疑司法及行政系統是由特首行先」。
民建聯的蔣麗芸說,從《基本法》可知沒有「三權分立」,但過去不知為何人們經常說「三權分立」,讓部分人誤解,特首有必要把信息清楚帶給港人。經民聯議員梁美芬9月1日稱,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她強調「三權」須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礎上運行,且一定涉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例如《基本法》規定如果牽涉重大行政決定,中央有最終話語權。梁美芬還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法律最終解釋權,可將違反《基本法》的法律發還立法會重議,而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在有關反對派成員梁頌恆的宣誓司法覆核案中清楚指出,「三權可以互相制衡,而不是英國式的三權分立」。她說,部分人一直有誤解,去年社會出現激進行為,更演變為「港獨」「自決」等,因此一定要回到「一國」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