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分手最難挽回?」
有人這樣問。
「被分到了好人卡的那種。」
什麼是好人卡呢?舉個例子,當初李晨和張馨予分手,張馨予搶先發了聲明,寫道他們分手命的原因在於自己將更多重心放在了工作上,並無結婚打算。「我無法再承載他對我的那種好,我現在給不了他婚姻。而愛情是雙方的,如果出現不能在一起前行的問題就可以選擇分手,不要再欺騙和耽誤。我是個壞女人,他是個好男人,是我配不上他的好,一切一切,都是我不好。」
這就是標準的好人卡,聰明、無可挑剔。分手不出惡言,「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把全部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表現得大方又瀟灑,既有風度又有氣度。
人家為了分手都不惜降低身段,把自己說成是一個不知道珍惜不懂好歹的壞人了,你還要怎樣?就像老北京人之間打架,不想再打的那方會無賴的叫對方一聲「爸爸」,那另外一方就死活也不好意思下手了。
不過有人要是真以為她在承認自己不好,配不起他,就太圖樣圖森破了。她只是想表明自己是主動的那一方,而且在這段關係中他愛她更多,甚至想要結婚,而她不想。
愛情是結束了,可她並沒輸。在這一段已經game over的感情中,誰更佔上風,誰更不傷心,一目了然。
還有,比如導演楊樹鵬與演員張歆藝離婚,楊導在微博上發出離婚聲明,名字就叫《一封情書》,寫得也像情書,很符合楊導的一貫風格,文藝、清新、深情。
有些段落甚至還很動人,尤其是連張歆藝都轉發的這一段:「我們走過的道路,打過的怪獸,旅行所經之地,海洋和花朵,雲和幻想,都還在心裡,所以請你繼續相信愛情,哪怕追尋千裡萬裡。」
我給好友念了這段,她聽後脫口而出,「這麼深情,那還分啥手啊?」
這大概是老百姓慣常的思路吧,凡分手必應該要有不愉快,這樣心平氣和情意綿綿的分手信,看著就叫人生疑,懷疑背後另有隱情。
但即使虛偽也好過互相詆毀。如果說愛情的結束也不能抹殺愛情的存在,那麼到分開的時候卻要自相殘殺才是對愛情最大的否認和踐踏。
所有的分手都有隱情,信寫得再唯美都不能掩蓋這個事實。兩個人已經走到要分開的地步,哪裡能一點怨言和不滿都沒有,這不客觀,即使愛情是漸漸的死亡,緩慢的腐敗,那也都會有由頭,你會慢慢發現對方身上突然出現了你看不順眼的行為、習慣,你不再有耐心,你開始厭煩曾經習慣的一切。原來你覺得愛情是貼心的小棉襖,現在你卻覺得是束縛和禁錮,只想脫下來。
也就是在此刻,你會發現,原來不再相愛,不在一起,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愛情最怕生出罅隙,一旦有了雜念,心意動搖,那分手就幾乎無法避免。
只是,當愛情尚有餘溫的時候分手,因為對彼此尚留一絲慈悲,那些傷人的話,難聽的話會選擇不說,就像楊樹鵬寫的那樣:「我們開始搶著替對方說話,幫對方申辯,就像兩個在飯館爭著付帳的人,臉紅脖子粗,說盡了對方的好話,毫無保留地進行了自省。」而這種你很好,一切都很好的分手,才是所有的分手中對於愛情最鋒利最絕望的告別。
人這一輩子,誰沒給別人發過幾張好人卡呢。上學時候,回絕男同學的情書,說的是:「我們年紀還小,應該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學業上」;工作了,拒絕同事追求,說的是,「你是個很優秀的人,可是我們更適合做朋友。」
其實就是沒看上對方而已。但既然要讓別人失望,何必不把話說得婉轉點,讓人家還能留存一點虛幻的美感呢?更何況還能顯出自己的高姿態。
都是千年狐狸,都演過聊齋。
當然給出去過,也收到過。
接了好人卡的人會有說不出的窩囊。在無懈可擊的官方語言之下,好人卡意味著你有一切優點,但是唯獨缺少吸引住對方的魅力,曾經付出的感情也間接被否定——再好的人有什麼用,「我承載不了」。
所以說,在所有的分手中,給了好人卡的那種最無可挽回。
好人卡發給你了,你就得收,不想收也不行。若是再唧唧歪歪對方如何對不起自己,反顯得自己好沒意思。
分手不怕鬧,撕破臉鬧一場,反而顯得還有在意,最起碼證明在這段感情中足夠投入,以至於傷心、計較,有時候這也是感情尚在的標誌。當年女主持人大鬧其丈夫主持央視五套直播現場,影響那麼壞,據說後來也和好了。
這種不吵不鬧,寧可弄髒自己,也要抬高對方的態度,才是貌似平靜下面的決絕。分手的決心有多麼大,可想而知。
「你很好,可是我不愛你」是塊裹著糖衣的藥片,硬塞到你嘴裡,表面的糖衣融化掉,嘴裡全都是苦澀。你還有苦說不出,因為別人只看到了那外面的糖,看不到裡面的苦。
不過藥終究是藥,苦是苦了點,可也能治病療傷。
這藥會叫人明白對方有多麼的想要離開自己。死心到底,才好徹底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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