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二十年間,全國各地的城市都發生了日新月異的大變化,一座座高樓拔地而起,城市基礎設施也已經逐步完善。在城市發生大變化的背後,是我國城市化率的提高,根據相關數據顯示:在2000年,我國的城市化率為36.22%,而截止到2019年,我國的城市化率已經突破了60%。
城市化率的提高,也帶來了人口遷移的變化,其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大量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當然了,這也是城市化發展必然會產生的結果。一方面,大量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給城市的發展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帶來了大量的勞動力,但是,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城市住房的供應不足。我們都知道,當一件商品「供不應求」的時候,價格必然會上漲,當一件商品「供大於求」的時候,價格自然也會下跌,這是正常的經濟規律。商品房作為一種「商品」,理應也符合這樣的經濟發展規律。這也是自1998年「房改」以來,我國房價一直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
看到這裡,很多人不禁會產生疑問,從1998年-2020年,時間已經過去22年了,經過長達22年的發展,難道,我國的城市住房依然是「供不應求」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根據央行的數據顯示,我國的城鎮居民住房擁有率為96%,人均住房約1.5套,此外,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我國的城鎮人均住房面積約39平方米,而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人均住房面積約33平方米,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已經不缺房子了,如果再將小產權房、社會保障房等住房形式加進來,我們甚至已經出現房屋過剩的現象。
關於房屋過剩的預測並非隨口而來,而是有事實依據的。根據西南財大《2017年中國城鎮住房空置分析》調查報告顯示,我國的住房空置率已超21%,其中,一線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在16.8%左右,二線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在22.2%左右,三線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在30%左右,根據國際住房空置率標準,住房空置率低於10%屬於正常,處於10%-20%之間已經偏高,而高於20%以上,已經是嚴重偏高,其中,最直觀的反映就是住房過剩。
這一點,相信大家應該都有所感受,一到晚上,很多小區的燈光都是零零散散地開著,這不是業主為了節約用電,選擇不開燈,而是這些房子本身可能就沒有人居住。這樣的現象,在城市的郊區地帶以及大多數三四線城市,都是隨處可見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國已經房屋過剩,但是房價仍舊「居高不下」,老百姓扔買不起房的原因所在。
從根本上來說,就是:住房的分配不均衡。我們都聽說過「炒房客」,也聽說過「囤房族」,甚至還聽說過「炒房團」,比如溫州炒房團、北京炒房團等等。
在過去,房價「高速增長」的時候,房子被認為是最好的投資品,很多人認為投資房產是「穩賺不賠」的,事實證明,在過去二十年間,買房也的確如此,所以,就造成了很多人只要有錢就會購買房產,囤積房產,然後在合適的時機,選擇轉手交易,賺取大量財富,這樣一來,就形成了住房的分配不均衡,那些有錢、有資源的人紛紛大量購置房產,沒錢利用「高槓桿」也要購置房產,而真正需要房子的剛需客戶手裡可能一套房子也沒有,於是,就形成了大量的房子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而大量的剛需群體,依舊面臨沒有房子的局面。正是如此,才會導致房屋雖然已經過剩,但是,老百姓仍買不起房的現象。
難道,這樣的現象就沒有辦法解決嗎?針對這一現象,國家智囊仇保興提出「解決方案」,他認為想要解決炒房、囤房的現象,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打擊炒房、囤房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的稅收機制。建立空置稅、房地產稅等長效機制就是解決這一現象的最好辦法。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樣的辦法可行嗎?我認為是非常可行的。首先,炒房也好,囤房也罷,是因為房屋的持有成本太低,只要是房價上漲,對於炒房、囤房的人來說,基本上都是賺錢的,如果,實施徵收空置稅、房地產稅等長效機制的辦法,無疑是加大了房屋的持有成本,持有房屋越多,時間越長,成本也就越高,尤其是在以調控為主的當今樓市下。此外,房價很難「降低」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地價高,開發商為了有利可圖,也不會選擇降價銷售,這是因為土地財政仍然是很多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如果實施空置稅、房地產稅等長效機制的辦法,必然會降低土地財政的佔比,地方政府有了穩定的財政來源,地價降低也就是大概率事件,地價降低,房價能不降嗎?
綜合來看,國家智囊仇保興的這一「解決方案」是非常可行的。縱觀其它國家的房地產市場,徵收空置稅、房地產稅已經是非常成熟的稅收機制。而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正式出臺相關稅收政策,當然了,這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經濟體所要經歷的必然過程。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完善,房屋總量的「供大於求」,相信,類似於房地產稅、空置稅這樣的長效機制措施也會接踵而來,這一點,在近兩年的「國家級會議」上也有這樣的「信號」傳遞,比如今年的「兩會」,出臺房地產稅、空置稅等建立長效機制的措施就多次被提及。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隨著樓市調控的不斷收緊,相關政策的逐步「落地」,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也會越來越穩定,房價也會變得常態化,合理化,正常化。#空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