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微博實名認證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師辯護時表示:強姦陪酒女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來網友熱議。隨即,針對網友質疑,易延友 在其微博表示,關於最後一句,修正如下: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言一出,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如果此言出自無知小兒或者粗鄙野氓之口,勢必在輿論場上不會掀起巨浪,而這個名叫易延友的副教授,頭頂「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的「巍峨」頭銜,如此一個專業人士,說出如此一句輕佻之辭,令人失望更令人寒心。
尤其值得一說的是,面對網友的正義「群毆」,這名副教授不僅沒有絲毫的慚怍,反而拋出「網絡就是網絡,不能奢望可以成為理性對話的公共平臺」,這是對網絡的汙名化,也是對網友的惡意挑釁。
易副教授之所以引得輿論譁然,在於他犯了一個常識性錯誤,把身份符號當成了取捨法律輕重的一種依據,無論是妓女還是良家婦女,被強姦都是一種悲劇和苦難,從法律上講,無論強姦的對象是誰,強姦者都應受到嚴懲,絕不因身份不同而有異。《刑法》明確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非要粗暴地認為強姦陪酒女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這是對陪酒女們的殘忍傷害。強姦就是強姦,不分三六九等。
毋庸諱言,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和妓女在現實社會中已是邊緣化生存,她們是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群體,不少時候她們未被起碼的尊重,甚至被貼上了各種污衊性的標籤,導致她們人格尊嚴殘缺而黯淡,在這種情境中,不少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她們該被羞辱,即便被強姦也沒什麼。且不說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從事的是正當職業,即便是妓女,她們也有基本的人格和人權,豈可傲慢地鄙夷之?
易副教授輕看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還透露出一種狹隘而陳腐的貞操觀,潛意識地認為這些人不乾淨、不雅觀,不是世俗意義上的正派人,這同樣很可怕。正如華東政法大學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馬姝所稱,認為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大過其他女性的觀點,可能是因為在潛意識裡仍將女性視為男性之間用於交易的物品,貞潔與否仍是男性給物品定價時的依據,貞操狀態不同因而交易價值不同。在21世紀的今天,一個名校的學人,如此道德審判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可嘆復可憎。
易副教授一方面認為「無罪辯護是他(李天一的辯護律師)的權利,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另一方面又稱「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 要小。」前一句有法治精神,後一句傷害法治精神,這種話語的斷裂,是不是暴露出內心的分裂?無論什麼原因,其後一句之所以引發熱議,還在於這句話刺激了公眾脆弱而敏感的神經。李天一是名人之後,公眾擔心他爹名氣變現而使他享受特權,逃脫刑罰,在這種關口易副教授放大並凸顯受害者的陪酒女身份,其意惡劣,這是故意製造不利於受害者的輿論嗎?
有網友根據易副教授的邏輯進行延展造句,並辱罵易副教授。以毒攻毒並不可取,但易副教授是不是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2005年,在一次學術會議上,時任美國哈佛大學校長勞倫斯•薩默斯語出驚人:性別的先天特性阻擋了女性攀上科學和數學的高峰。一時間備受批評,被要求下課。翌年,勞倫斯•薩默斯辭職。與「女子學理遜於男」相比,「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更惡劣,屬於真正的危害性更大,易副教授還有資格教書育人嗎?(文/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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