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歐巴馬只是在華盛頓立足未穩的一名新科參議員,因為在兩年前民主黨大會上的精彩演講而一鳴驚人,卻能得到多方的青睞。在很多人眼中,歐巴馬代表了新一代改革的力量,而作為當時參議院中唯一的黑人,他也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鼓譟他參選下一任總統的聲量此起彼伏。
當時,小布希總統因為令美國深陷伊拉克戰爭而怨聲載道,讓眾多民主黨人染指2008年的美國總統大選。歐巴馬原本希望和早四年進入參議院的希拉蕊那樣,埋頭學會做好參議員,因為連一任參議員(參議員一任六年,當時他剛剛完成任期的三分之一)都沒有做滿就參選總統,給人以急不可耐的印象。
但歐巴馬也有他的優勢:年輕,有想法,演講有號召力,而且作為新科參議員,他很特別容易與華盛頓的舊習切割。資深的參議員需要依賴自己的立法政績來證明自己,但也會因為很多年前的一些投票——比如911之後投票支持小布希對伊拉克動武——而廣受抨擊。歐巴馬沒有這些包袱。
參議院的一些民主黨大佬也鼓勵歐巴馬參選。一位告訴他,老百姓求變,你恰恰是一個代表「改變」的候選人;另一位則告訴他,即使在參議院呆滿十年,混夠了資歷,也不一定會讓你成為一位更好的總統候選人。歐巴馬專門求教於參議員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作為遇刺總統(甘迺迪總統)和另一位遇刺總統候選人(羅伯特·甘迺迪)的弟弟,泰德算是甘迺迪政治家族在參議院中最資深的人物。他給歐巴馬的建議非常中肯:競選總統的時機,並不是候選人自己可以選擇的,相反,時機會選擇最合適的候選人,你需要攬鏡自照的是,錯過了這轉瞬即逝時機,未來會後悔麼?
歐巴馬在11月17日出版的自傳《應許之地》(A Promised Land)上卷中,描述自己競選總統之路,和他的前兩部著作《我父親的夢》(Dreams of my Father)和《大膽希望》(Audacity of Hope)一樣,充滿了希望,因為他就是那個應時而生的幸運兒。相比之下,歐巴馬對入主白宮之後的敘述更像是流水帳。回憶錄中試圖還原執政的細節,卻缺乏更寬廣視角去反思:作為一名矢志為普羅大眾,尤其是為低收入和遭受歧視的人群(少數族裔、非法移民)謀求改變的理想主義者,在實現夢想入主白宮之後,為什麼那麼無能為力,建樹無多?
以當選美國總統為分水嶺,作為希望和變革承載者的歐巴馬與努力推動變革卻屢屢受挫的歐巴馬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照理說,離開白宮的四年應該有足夠的距離讓歐巴馬去思考自己執政的得失,川普作為與歐巴馬截然不同的反對派——無論是政策還是為人——也應該讓歐巴馬傾注更多精力去思考,為什麼自己執政八年之後的美國,非但沒有像自己在2004年那場一鳴驚人的演講中所嚮往的,變成一個更加融洽的美國,反而更加撕裂,讓鼓動民粹的川普有機會上臺。
在寫完第一卷的今年八月,歐巴馬掩卷長嘆,美國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差距已經演變成了根本的對立,這才是美國危機的根源。在剖析問題時,歐巴馬永遠是冷靜的清醒者,這也是為什麼他在美國仍然是人氣達人的原因。這不,《應許之地》在首發的第一天創下銷售超過87萬冊的記錄,完全沒有辜負歐巴馬夫婦兩本回憶錄1800萬美元的預支版稅(前第一夫人米歇爾兩年前出版的《成為》創造了出售超過1000萬冊的記錄)。
競選是一條「996」的苦路
美國政治的一大特點是超長的競選時間。無論是總統還是參議員,花在競選的時間和精力,可能比執政參政還要長還要多。這種本末倒置,其實就是歐巴馬提出的「理想與現實」的差異,或者說是對選民的承諾與執政所面臨的各種阻礙和杯葛之間的差距。
無論是聯邦參議員的選舉,還是總統選舉,競選基本上要提前兩年就開始準備,搭班子、建團隊、募集資金、巡迴演講、參加辯論,在宣布競選的熱潮過後,競選其實是一件惱人的體力活。歐巴馬的資深幕僚就警告他,宣布參選總統之後,基本上就要過十八個月不著家的日子,走街串鎮,吃住都在汽車旅館,每天16個小時工作,每周六天半工作,真正是「996」的苦路。
2007年初選舉競選總統之後,歐巴馬每天在路上的工作狀態是,一大早起來隨便吃點東西就坐上競選的麵包車上路,在車上一有空就要找機會給潛在的捐助者打電話尋求資助。一天的行程排滿,要去五到六個城鎮,下車之後基本上同樣的發言稿講上五六次、傾聽老百姓的故事,握握手,抱抱小孩子,然後再上車。路上連上廁所都要提前規劃好,中午隨便啃上幾口冰冷的三明治就對付了。晚上九點到下一家汽車旅館,趕緊趁老婆孩子還沒睡覺——和歐巴馬夜貓子的習慣不同,米歇爾早睡早起,每天十點就上床——給他們打一通電話,然後上床翻閱幕僚準備的各種政策資料,直到困得睡歪下去,資料散落床邊。
競選要獲勝,依賴的是團隊和基層的組織能力、候選人和團隊的募資能力、當然還有候選人堅持的毅力,能夠在費時耗力的選戰中保持工作的記錄。
有了這些還不夠。歐巴馬並不是一個天生的競選者。競選不是科舉考試,贏家通常不是最聰明的那位,要不然,耶魯「C級生」的小布希根本沒有當選的機會。競選的關鍵需要贏得老百姓的心,而這常常是有腦子懂政策的技術官僚的最大盲點。
歐巴馬也在競選路上看清楚了自己的強項和弱點。面對不確定性的時候,人的本能會去抓住熟悉的方式,他也並不例外。他對於研究公共政策、剖析複雜問題,都非常在行,也有快速的學習能力。一個複雜的問題,別人能從正反兩面來看,他恨不得把問題掰成四塊來分析。這種能力讓他成為美國最睿智的總統之一,但在競選過程中給人的印象卻是囉囉嗦嗦,缺乏重點,詞不達意。
一開始亮相候選人的辯論會上,歐巴馬改不掉這個習慣,總是習慣對問題給出冗長的回答,而且經常超時被警告。他的競選顧問就很不客氣地告訴他,面對主持人的問題,最好的回答是不去真正試圖回答問題,應該虛晃一槍,抓住機會給選民留下印象,傳遞你的競選訊息,告訴選民你的價值觀是什麼,你的政策要點是什麼。老百姓根本不在乎你怎麼回答問題,辯論場上也根本沒有時間讓你把一個問題剖析清楚,老百姓更關注的是你是否有感染力,你是否能打動他們。
影響老百姓的情感,而不是心智,這是選戰的核心,也是獲勝的關鍵。換句話說,選戰就是一個秀場。恰恰因為美國政治從甘迺迪時代開始,漸漸演化成精心包裝的秀場,才會有川普脫穎而出的機會。川普煽動的是一種完全不尊重事實的民粹路線,但這並不是川普的發明。歐巴馬所經歷的選戰,就已經是沒有規則甚至沒有底線的選戰,川普只是把底線又向深淵推進了一步而已。
歐巴馬希望迎合年輕選民求變的心態,與川普煽動仇恨鼓譟未受過大學教育的白人選民,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在競選過程中,歐巴馬也意識到,自己變成了承載千萬人夢想的平臺,而這樣的夢想千差萬別,在執政之後一定會讓不少人失望。
2008年11月4日晚,美國芝加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歐巴馬在選舉之夜集會上慶祝贏得大選。選擇難走的路,歐巴馬的政治理想
歐巴馬讀大學的前兩年,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熱衷於開派對和追女孩子;後兩年轉到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就讀,他卻變了一個人,好像苦讀的修士,開啟了對人生的思考。大學畢業初的上世紀80年代,他在紐約嘗試過找幾份工作,最終聽說芝加哥有份「社區管理員」的工作,決定搬到芝加哥,投身最基層的社會組織。
當時的芝加哥選出了第一位黑人市長。搬到芝加哥,讓歐巴馬可以更貼近看到族群在地方政治中扮演的角色。這位黑人市長很意外地依賴黑人的參選熱情和高效組織當選,而黑人在上世紀80年代美國大都市也面臨著巨大的變化:工作的變遷讓黑人在職場愈發缺乏安全感,而大都市的復興——更多知識工作者開始從城郊搬回大都市內——也意味著原本佔據了市中心的貧困的黑人又再度面臨被擠出的危險。這些都讓他們迫切需要組織起來發出自己的聲音。
冷眼觀看到地方政治的顯著變化,以及親身參與社區組織,一家一戶去敲門傾聽平民的聲音,組織各種活動解決基層的細小問題,讓歐巴馬對政治的運作有了全新的看法。他意識到,光參與基層組織帶來的改變微乎其微,因為影響窮人和貧窮社區的決策,操控在政客和大商人手中。如果不能參與決策,所能帶來的改變極為有限。他同時也意識到,單純依賴族群政治,而缺乏操作政治機器的能力和手腕,也很難推動改革。
歐巴馬決定去哈佛念法學院。有人認為,面臨冷酷的現實,他選擇了逃避;當然也有人認為,三年的社區組織工作,只是為他為哈佛鍍金後進入上流社會的敲門磚。他顯然聽到這樣那樣的說法,卻並沒有在回憶錄中直接回應這樣的指責。歐巴馬更願意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他意識到,需要通過進入到內部去帶來改變,而不能永遠站在外部和邊緣。歐巴馬的媽媽也給他很好的指引,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提醒他,空有一番理想,但是如果窮到破產,是很難成事的。
在法學院,歐巴馬擔任《哈佛法律評論》主編,一度引起全國媒體的關注。如果他延續前任主編們的足跡的話,錦繡前程等著他: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做實習生,然後到一家頂尖律所工作,或者進入政府成為明星檢查官,在時機成熟之後進入政壇……
但他選擇走一條不同的路,這才是歐巴馬的特別之處。米歇爾用一句話來總結:當面臨抉擇時,有容易的選擇,也有難的選擇,而歐巴馬總是選擇難的。
歐巴馬畢業後的選擇是回到芝加哥,重新參與芝加哥的社區組織運動,之後在芝加哥法學院教書。1995年,歐巴馬33歲的時候,抓住一個機會競選伊利諾州的參議員成功,不過州參議員是一個大多數人並不太知道的政壇小角色,他也同時需要幹三份工作。但在歐巴馬看來,如果自己決心從政,在哪裡起步都一樣。
美國的慣性和惰性,當理想面對現實
歐巴馬醫改(Obamacare)是歐巴馬2009年當選美國總統的第一年除了解決全球金融危機難題之外,最重要的政治建樹,也幾乎是歐巴馬拼上自己全部政治資本所做的第一件,也是最後一件,重要的立法工作。讓老百姓有公共醫保的選擇、覆蓋全民且不許歧視既有疾病,這三點成了歐巴馬醫改的核心。
2010年3月3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總統歐巴馬在白宮發表講話,公布了經過修改的最終版本醫改提案,並呼籲國會在未來數周內就醫改法案安排表決。儘管試圖成為美國私人醫療保險的補充,而不是替代品,歐巴馬醫改仍然遭遇到太多的反對和阻力。那些有著優厚私人保障的人,不會意識到全民醫保的重要性,總是對公共醫保持懷疑態度;年輕人則覺得強迫每個人都要購買醫療保險,而不是等到有病了再保險,是對他們自由和權利的侵害,卻忘記了這是他們——當然也是歐巴馬所希望的——對社會所承擔的責任,只有讓全民都承擔醫保的成本,才能讓全民能享受醫保。
歐巴馬醫改凸顯了美國政治改革的阻力。
歐巴馬當然希望能夠從頭開始,以加拿大或者英國的全民健保體系為參照,構建一個完全由國家提供保障的全民醫保。但稍微有點政治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重起爐灶的方法,在美國的現實中根本行不通。醫療產業佔美國經濟的六分之一,醫改需要動的奶酪太多了。
歐巴馬推動醫改時,民主黨控制國會兩院,而歐巴馬醫改也是國會中第一次重要法案在沒有一張反對黨投票支持的情況下通過。儘管歐巴馬試圖做出各種妥協的姿態,在參議院也花了不少精力和自己共和黨的前同事們溝通,最終投票仍然無法贏得一票共和黨的支持,凸顯了美國兩黨政治的對立情緒,在歐巴馬當政的初期已經高漲。
美國政治中分權制衡的遊戲規則,其基礎是跨黨派的合作。但是從歐巴馬時代開始,這種合作基本上日趨絕跡。樂意跨黨派合作的議員,相對於「黨同伐異」的極端派而言,變成了珍稀物種。
類似的情形,歐巴馬在地方政治中看的太多。因為共和黨佔據優勢,作為民主黨的州參議員,歐巴馬在伊利諾州參議院中永遠是少數派,很難有所作為,甚至被共和黨人鄙視為「蘑菇」,只能被腐質所滋養,根本不見天日。歐巴馬有自己的追求,但每每遇挫。在州議會,一次一位比較熟的說客勸他說,別再撞南牆了!做州參議員,千萬不要想多了,你其實就是個銷售,跟賣車和賣房的人沒什麼區別,如果你還有理想,就根本不屬於這個地方。
歐巴馬醫改面臨的另一問題是利益集團的糾葛。羅斯福新政時美國還沒有那麼多利益集團,詹森推動通過公民法案時,遇到的抵抗也並不多。但是到了歐巴馬要改革,卻要面對盤根錯節的利益糾葛,他的應對措施也只能是用各種迂迴的方式去補救。歐巴馬醫改這樣的「縫縫補補又三年」的改革,仍然招致各種利益集團的詛咒,製藥廠和保險業就是代表。
許倬雲在《許倬雲說美國》中提到,美國總統制的最大軟肋是一人治國,而不是黨派治國,尤其當美國已經變成一個超級霸主時。在內閣制下,行之有效的兩黨政治,多數黨執政,行政權與立法權相統一,施政比較容易推行。總統制卻可能陷入到總統和議會之間的衝突。一旦國會掌握在反對黨手中,或者當反對黨——尤其是歐巴馬當選之後,共和黨右翼的「茶黨」興起——專門以阻礙總統決策為宗旨時,任何變革都變得舉步維艱。歐巴馬之所以除了醫改之外一事無成,就是如此。總統和議會之間不斷鬥爭、相互抵消,任何國家應興應革的事務,都在光陰蹉跎之下無法及時得到解決。
歐巴馬在書中慨嘆,總統也改變他對時間的判斷:自己的努力很少能立竿見影,因為總統面對的大多數問題都是大問題,涉及的因素多種多樣,總統的每一舉措都需要幾個月才能完成,而主要的目標需要幾年甚至一個任期才能達成。
以龜步推動變革,這可能是理想與現實反差的又一寫照。
美國的分裂
美國的分裂是理想和現實的根本對立。一個當年標榜平等的新國家,也號稱有無限機會的新大陸,卻有將近一半的人口,如同大浪淘沙被遺留於過去,被推擠到邊緣。人群之間的對立和撕裂,抗爭的激烈程度,儼然處於內戰的態勢。
在分析美國社會分裂的《分化》(Coming Apart)一書中,保守派作家默裡(Charles Murray)分析認為,美國在最近半個世紀出現了兩個彼此完全隔絕的階級:一個是工業現代化轉型後,新興的科技財經專業人員,與醫藥、法律、媒體、政客共同構成中產階層的上層。他們接受過高等教育、具有國際觀、居住在大中都市或房價昂貴的郊區,收入豐厚;另一個則是過去傳統經濟結構下的勞動者,藍領、農業和商業基層員工、文員,被擠落到貧困線邊緣。傳統美國社會的中產階層也分裂了:一部分依賴教育和家世成為新貴,一部分則淪為被擠壓的下層,兩個階層之間幾乎沒有共通語言,也沒有什麼接觸。
美國的分裂也是資本主義、全球化、科技變革所造成的結果。分裂體現在方方面賣弄:貧富分化、精英階層與普羅大眾之間的分歧、大都市自由派與鄉村保守主義者的分歧、宗教信仰的分歧、對移民的態度、對產業發展未來態度的大相逕庭。
《應許之地》,作為回憶錄書名,凸顯歐巴馬對「美國例外」的認同。美國的分裂,在從柯林頓、小布希到歐巴馬的24年中,持續加深。每一位總統都在任期開始的時候希望彌合分裂,推動和解,促進跨黨派合作,歐巴馬也不例外。上臺之初,他看到了美國紅藍之間的對立已經形成,卻在八年中對此束手無策。到卸任的時候,他發現,裂痕更深,而且催生了一個完全和自己相反的繼任者。
回憶錄發布在歐巴馬的副總統拜登大選打敗川普之際,也算了卻了歐巴馬的一塊心病。只是,美國的分裂,能否依賴某位總統一己之力來彌合,聰明如歐巴馬,已經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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