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南虞城村民遭強拆被打斷7根肋骨一案,近日商丘中院一審法院作出判決:縣政府徵遷決定違法,但是不能撤銷。
為此,涉案村民表示,徵遷決定違法,但不予撤銷,對這種和稀泥的判決不滿意,已經上訴至河南省高院。
今年5月,虞城縣公布城郊鄉周莊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多名村民因不滿補償標準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徵收決定,9月15日案件開庭。9月24日,刁建立等9戶村民家房屋遭強拆,刁建立被拆遷人員打致7根肋骨骨折。被打村民親屬稱,事發9月24日清晨,數十名統一制服人員採取暴力打砸方式強拆房屋,並砸門進屋,將人肋骨打斷後抬出。村民稱,他此前已向法院起訴撤銷政府徵收決定,此次強拆尚在案件審理期間。
事後,虞城縣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拆遷現場相關負責人、城郊鄉幹部劉長徵被停職檢查。
12月18日,河南虞城遭強拆被打斷7根肋骨村民刁建立拿到了商丘市中院的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虞城縣政府的徵收決定違法應予撤銷,但因大多數村民已籤訂補償協議,籤約戶房屋已拆除,相關徵收補償費已發放,涉案項目已具體實施,為避免公共利益受損,判決虞城縣政府此次徵遷決定違法,但不予撤銷。為此,被打斷7根肋骨的刁建立表達了強烈不滿,被強拆的村民已上訴,堅決要求撤銷徵遷決定。
眾所周知,法是判斷善惡、是非、對錯的唯一尺度,涉案主體無論是自然人還是ZF,在法律面前都有對與錯的判決。而此次判決,明明宣判了「違法」,但是僅僅考慮「涉案項目已具體實施,故不予撤銷」,未免就有和稀泥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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