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控告我的父母,因為他們生下了我。」《何以為家》的海報上赫然地寫著這行字。最初聽別人說起這部電影時,以為又是一部喪裡喪氣無病呻吟的爛片。但是,在觀看以後我卻不得不為我的無知而道歉,原來這是一部豆瓣9.1分的神作。
近年來好像很流行反抗成長,在成功的故事,阿米爾汗的印度電影《摔跤吧!爸爸》和電影《神秘巨星》都是這樣。在壓迫中反抗,在反抗中成長,最後在成長中成功,但顯然《何以為家》不是這個路數。
故事的主人公贊恩出生在敘利亞一個非常貧苦的家庭裡,他並不像其他地區的孩子那樣擁有童年。他的父親不讓他上學,讓他去房東的小賣部裡打工。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肩負起家庭的重任。他幫助自己的妹妹應對月經,為她偷衛生巾,並且告訴他不要讓父母知道,因為她可能被結婚。
後來,他在一個衣索比亞黑人女工那裡得到了短暫的愛護,但好景不長。有一天,她再也沒有回來。贊恩帶著女工的女兒流浪,無奈之下只能把女孩賣掉。回去時,妹妹已經死亡,他的父母又懷上了一個孩子,並說那是神贈予的禮物。
於是,十二歲身份不明的贊恩起訴了自己的父母,也就出現了海報上的那句話。黎巴嫩的女導演拉巴基用她獨特的手法和視角,詮釋了邊緣群體的現狀。
值得一提的是,全劇中並沒有一個人是專業演員,這些人全部都是與導演想像中非常貼近的人。他們窮苦,他們沒有童年,他們不快樂,他們甚至覺得自己有罪。如果沒有罪,他們為什麼要承受這麼痛苦的一切呢?
法庭上,贊恩對著法官說:我希望他們別再生了。這句話的背後,是令人匪夷所思的現實。事實上,不管是敘利亞等動蕩地區的難民還是在哪個山溝溝裡的角落,呈現的都是這樣的現實:越窮越生,越生越窮。
你問他們為什麼生活這麼艱苦了還要不停地生孩子?因為在他們眼中男孩是工具,可以作為勞動力分擔活計;女孩是商品,可以賣掉換錢。甚至,也許在某一個契機下孩子可以改變他們的命運。
其實在現實中黎巴嫩是不可能發生孩子起訴監護人的事情的,因為法律不允許他這樣。但是,電影中還是加入了這一情節。事實上,導演是希望藉助這個方式來讓孩子有一個表達的點。而贊恩的故事,在中東地區幾乎每天都在上演著。
何以為家,以何為家?這句話並不是對著贊恩一個人說的,這是每一個深淵中的孩子心中的問號。影片中贊恩的妹妹11歲就被嫁給了房東,我們或許會不解,可是在那些底層人民的心裡。《古蘭經》中穆罕穆德娶了9歲的女孩作為妻子,那女孩子9歲就可以結婚了。
在法庭上,就用贊恩說出的這段揪心的臺詞,作為文章的結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