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很多人喜歡養小貓小狗,這些寵物的確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一些歡樂,還有些人雖然不飼養固定的寵物,但會餵養流浪貓或流浪狗。這個舉動看起來很有愛心,但若是愛心用錯了地方,也有可能給自己和他人惹麻煩。
貴州的一位老人被流浪狗咬傷,流浪狗的餵養者賠償老人4萬元錢,之所以稱為流浪狗,就是沒有主人的,為什麼給流浪狗餵食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流浪狗咬傷路人,飼養者賠償4萬元
今年60多歲,家住貴州省遵義市正安縣,去年買菜的路上,他被一直竄出來的土狗給撞了,摔倒在地,這一下摔的著實不輕,肋骨骨折,經鑑定,達到10級傷殘。
隨後,某的家屬報了警,警方調查此事,發現撞倒昝某的狗沒有主人,是一隻流浪狗,附近的一位居民萬某經常給這條流浪狗餵食。
正因如此,昝某的家屬要求萬某承擔責任,並提起了訴訟,法院審理此案,萬某雖然不是主人,但實際上飼養這隻狗。而且也正是由於萬某經常給流浪狗食物,所以流浪狗就在這附近活動,也間接導致昝某受傷。
最終法院判決,萬某賠償某6萬餘元,萬某對這個結果不服,又提起上訴。最近,在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萬某賠償4萬元,當庭兌付。
養豬人餵養流浪狗,流浪狗咬傷他人
類似的事情不僅只有這一件,去年湖北省十堰市法院審理了一個相似的案件,周某餵養生豬,經常有流浪狗到豬圈偷食,後來周某就把泔水、骨頭等東西倒進廁所附近的垃圾桶。有一天,外來遊客張某到廁所方便,周某正好不在家,流浪狗咬傷了張某。
張某注射疫苗,再加上皮膚感染住院治療,總共花了4000多元。張某要周某賠償,但周某拒絕了,於是,張某將周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周某長期給流浪狗食物,流浪狗其實也是在替周某看家護院,周某應該管好流浪狗,避免其傷人,最終,周某賠償張某3700多元。
圖片源於網絡
有些愛心人士長期餵養流浪貓和流浪狗,甚至給流浪的貓狗搭建小窩,這些舉動讓可憐的小寵物有了一席安身之地,也不必再為填飽肚子而四處亂竄,長期餵養固定的流浪貓和流浪狗,實際上可以被看成是寵物的主人,希望大家對此有清楚的認識,如果長期餵養,就要對寵物盡到看管的義務,避免咬傷他人。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發現流浪貓狗,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由工作人員統一處理,而且流浪貓狗的身上有可能攜帶病毒和細菌,一定要多加小心。另外也想對大家說,既然養了寵物,就一定要負責到底,不要中途遺棄,如果做不到,乾脆不要飼養。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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