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至30日,由中國文聯港澳臺辦公室、澳門基金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和中國文聯文藝研修院共同主辦的「傳承與創新:2018中國文聯澳門舞臺藝術人才赴韓國訪學交流活動」(簡稱澳門四期)在首爾順利舉辦,學員在韓學習期間,走近講師,走近機構,了解「韓流」背後的故事,挖掘韓國文藝發展的深層緣由。我們將陸續與大家分享由澳門四期團員完成的案例分析。
首爾大學路是韓國最具代表性及最富活力的文化與舞臺藝術集結地,在此聚集著160多個小劇場,常年舉辦各種類型的演出、展覽以及大型藝術節活動,吸引著大批來自世界各地的藝術家和觀眾,其表演銷售額佔整個韓國市場的80%以上。
為了保護小劇場的權益,促進小劇場間的交流合作,促進韓國舞臺藝術發展,韓國小劇場協會以首爾大學路為據點成立起來,其會員主要為不滿500席的民間小劇場,現有會員兩百多個。
韓國小劇場協會主要負責人崔允宇向澳門四期介紹協會情況
在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和韓國文化藝術委員會的支持下,韓國小劇場協會為韓國優秀劇團的發展提供了便利與機會。協會充分發揮其作為政府和小劇場之間「中間人」的角色,一方面協助小劇場申請政府資助,另一方面協助政府管理小劇場。該協會設立了小劇場會員註冊制度,還建立了系統的表演場地安全調查制度。此外,協會還為會員提供專業的舞臺藝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人才支持服務。
澳門約有1600多個文化藝術類社團,其中屬於舞臺藝術領域且全年持續活躍的社團約有100個,它們對演出場地、演出組織和會務發展有很大的需求。
澳門一直嚴重缺乏表演場地。1985年出現了澳門綜藝館,其副館「綜藝二館」有345個座位,主要供會議及小型活動使用,並不適合劇場演出。因「綜藝二館」在使用和租金管理方面比較寬鬆,即使社團的每次演出都需要重新外租所有舞臺設備,「綜藝二館」依然在十多年的時間中成為澳門最熱門的舞臺藝術表演場地。
直至1999年,澳門才出現了一個比較標準的劇場,即由政府管理的澳門文化中心,它包括一個有1098個座位的大劇院和一個有389個座位的小劇場。雖然有了合適的表演場地,但面對澳門每年數千場的演出,文化中心能供給民間藝團租用的時間不足四成;由博彩企業營運的劇院,因經常有駐場演出且租金昂貴,很少被劇團用作演出場地。
在此情況下,澳門民辦的劇場相繼出現。澳門民辦的首間小劇場「曉角實驗室」於1999年11月投入運作,它是由澳門的老牌劇團曉角話劇研進社通過社員眾籌資金,在一所舊工廠大廈中購置的一個空間。曉角實驗室的小劇場可容納觀眾約六十人,為澳門藝術團體提供了演出及排練場地。至2017年,在這裡上演的劇目已超過200個。
另一個重要的演出空間為澳門的舊法院大樓,它在2013年澳門藝術節期間首次被用作戲劇演出場地。2014年,澳門文化局應舞臺藝術界的需求,將舊法院大樓改建為臨時的黑盒劇場和展覽空間,作為過渡性措施供文藝團體借用。時至今日,舊法院的黑盒劇場已成為非常重要且使用率極高的劇場,而且在地點、配套及租金上較民營表演空間優越。但舊法院將在短期內被改建為新中央圖書館,劇場使用已近末期。
隨著澳門舞臺藝術的發展,不少在外地讀書的年輕人回澳後投身於舞臺藝術工作中,對演出市場的擴展充滿雄心壯志,創作多了,演出量也大幅增加。曾經有大約十個社團在工廠大廈或其他非正規的演出空間內設立了小劇場,成為一道獨特的風景。
如今,有超過一半的澳門全職藝團需要政府的資金支持,另一半則以票房或承接特定的宣傳性演出維持生計,藝術工作者的收入僅可餬口。澳門藝術工作者希望能自力更生開闢一條生路,例如通過增加演出場次從而以售票維生,或者在一個固定場地不斷打磨精益求精的藝術作品,但卻苦於無場地可用。藝團就算租到了文化中心,也只能用一個星期,演出場數約為三場,觀眾只有約一千人。澳門劇團的發展仍面臨著「場地荒」的問題。
縱觀澳門的表演場地現狀,官方場地因設備配套較好、免租或租金低廉而長期爆滿;而受外在生存條件所限,澳門現存的、保持穩定運營的非官方劇場空間屈指可數。我們或許可以從演出場地的變化窺探到表演空間狀況的變遷(如下圖)。
澳門藝團場地空間變遷情況
能否從韓國的小劇場和韓國小劇場協會的發展經驗中找到解決澳門表演空間不足這一問題的方法呢?
澳門四期在韓國小劇場協會現場教學
據韓國小劇場協會介紹,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通過與韓國小劇場協會溝通和合作,了解當地特別是大學路的小劇場情況,並在2010年開展了表演場所安全檢查和大學路小劇場狀況調查,同時也向表演空間的運營者徵求政策建議等。
此外,韓國小劇場協會的會員可申請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的「舞臺藝術團體表演場租費用支持」,運營小劇場的經營者及表演團體能享受最高3個月的租金資助。政府文化部門、小劇場協會和受惠會員以共同推動當地小劇場的發展為目標,共同有效地解決表演小劇場的安全問題,並在劇場發展方向和公眾利益等方面進行平衡。
參考韓國小劇場協會的做法,我們建議積極發動民間藝團的力量,掌握各類社團活動場所的使用情況,從而開展更有效的表演場所安全檢查,並為小劇場的運營發展提供幫助。正如韓國小劇場協會負責人告訴我們,當地政府會通過提供專業建議和指導讓在檢查中不合格的空間經過改造後成為符合資格的表演場地。
我們相信澳門受表演空間限制的藝術家和藝術團體希望並願意通過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系統性、實操性且可持續發展的文化政策。
澳門舞臺藝術的發展,現在也許是我們舞臺藝術工作者一起坐下來共謀良策的關鍵時刻了。
作者 | 澳門四期三組團員許國權、郭蔚青、胡美寶、陳詩琪
編輯 | 國際研修處 劉懷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