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1日訊 日前,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青處〔2020〕292020000713號)顯示,上海添智醫療器械商行因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被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予以警告。
處罰決定書稱,經查,上海添智醫療器械商行於2019年11月21日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同年12月24日開始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2020年9月16日,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至案發,該企業共經銷醫療器械1100件,貨值金額為319236元。
該企業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鑑於已改正了違規行為,被予以警告。
來源:上海市藥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