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中提到:邦君今刺史,光祿古名卿。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刺史是一個官職,並且享受功名利祿。其實除了刺史之外,中國歷史上衍生出來的官職有很多,其中熱議程度比較高的有宰相、丞相、大司馬、侍郎等等。當然還得包括知府,雖然知府的熱議程度並不是很高,但是知府這一官職,在中國歷史上還是真實存在的。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朝的中央集權制度之後,很快又恢復了宋朝時期的一些官職制度。所以這時候慢慢的就衍生出了知府這一個地方官。其實在明朝之前,關於知府這個官職屬性的工作,也有其它的名稱。雖然名稱不一樣,但是工作屬性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比如說公元184年到公元220年是我國歷史上東漢末年時期。東漢末年時期,就已經有了監察區變為行政區的一個過程。這時候會有州牧這個工作,工作的屬性就是掌管一個州的軍事勢力和百姓治安。到了公元581年到公元618年,是我國歷史上的隋朝時期。這段時期也有知府的概念,這個時候被稱之為是刺史或者是太守。
到了唐宋時期,刺史和太守慢慢的就被稱之為是知府事。所以在明朝時期,朱元璋根據歷史當中知府的一些發展過程,就將這個工作的名稱簡化成了知府,其實也就是人們經常在電視劇當中所看到的刺史和太守。工作屬性差不多,但是名字不一樣。
明朝時期,知府是一個比較低調的官職。到了清朝時期,知府的名氣才響徹海內外。所以人們現在在看影視劇的時候會發現清朝背景的影視劇裡面,經常會提到一個官職,那就是知府。可見知府在清朝時期的狀態已經達到了一個巔峰的形態。然而在清朝時期,有名的知府其實也有很多,比如說康熙年間的陳鵬年。
陳鵬年出生於公元1663年,是湖南人。在1684年中了舉人,後來慢慢的一路被提攜,從知縣又做到了蘇州知府,最後成為了河道總督。去世於公元1723年,是清朝時代著名的官吏和學者。除此之外,還有豫劇裡面經常提到的臺北之府陳星聚。陳星聚出生於1817年,是河南人。
直到現在人們提到漯河豫劇的時候,都有可能會在戲劇裡面認知到陳星聚這一歷史人物,而陳星聚並不是虛構出來的歷史橋段,而是真實存在的清朝人。那麼如果要問清朝時期的知府地位,相當於現代生活中的什麼官位。這個問題其實也好回答。根據《百官志》記載,知府是州府最高行政長官。
相當於是現今一個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兼任市長。1949年我國地級市的數目為54個,1982年地級市的數目為112個,直到現在地級行政區總共333個城市,數量達到了293個。所以從這個龐大的數據當中,大家也可以看出,如果用清朝的知府官職來衡量現在的行政人員的話,會發現這個工作並不是一個小眾的工作崗位。